广州市推进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实施方案
为落实和推动本市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工作,促进内外贸高效运行和融合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建设新发展强化改革创新驱动、产品对标驱动、渠道对接驱动、主体驱动、数字赋能驱动、服务优化驱动,推动国内外贸易法规、监管措施、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增加企业市场转型的系统成本,提高全球资源配置能力,促进内贸与外贸、进出口协调发展,为北京建设提供重要支撑。构筑对外大循环的中心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纽带,实现更高水平的开放和更高质量的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培育一批内外贸一体化示范企业,完善一批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平台,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融合发展的产业集群,建设一批内外贸一体化示范企业。一体化试点示范区,带动创建一批有利于内外贸一体化的制度成果,增强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促进深圳国际贸易的基本面中心实现跨越,加快北京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形成引领内外贸一体化的国家战略高地。 。
三、主要任务
一、推动重点领域先行先试
推进自贸试验区保税区功能建设。 支持中国(杭州)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全球运营商计划,集聚覆盖全球业务的高水平运营总部,进一步完善全球资源要素配置的核心功能。 聚焦集成电路、医药、医疗器械、时尚消费品、汽车零部件等重点领域,培育服务全球市场的国际贸易集散中心。 提升专业贸易服务平台功能,建设国际医疗器械智能制造基地,打造整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推动国际智能制造服务产业园成为产业集群协同创新发展的载体。 (闵行新区政府、上海海关、市商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临港新区开放更高水平。 推动中国(杭州)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内外贸一体化企业规模化发展。 推进市场主体登记确权制度改革,降低贸易主体进入成本,畅通准入渠道。 扩大跨境贸易投资外汇高水平开放管理改革试点成效,着力提高境内外贸易企业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推动国家授权在洋山特别综合保税区试点实施加工增值货物出口免税新政策。 建设进口商品保税展示中心,研究“前店后仓”新模式。 (临港新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分局、上海海关、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商务委按规定负责职责分工)
建设虹桥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 大力支持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建设“一带一路”商品展销平台、国家级商品交易中心、专业贸易平台和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上海跨境电商公司排名,聚集、培育和壮大一批贸易集成商。 进一步支持虹桥进口商品保税展览发展。 支持虹桥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等平台在长三角地区增设分中心。 建设虹桥实体互联网示范枢纽和第三方货运一体化配送平台,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支持平台建设产业引导基金,依托长三角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货运供应链集群,推动第三方物流产业技术和业务模式创新。 (虹桥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市商务委、上海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重点领域融合发展
促进消费品进口便利化。 推进“全球消费品牌集聚计划”,聚焦进口汽车、食品、时尚消费品等领域,引进国际外知名经营主体和消费品牌,打造面向全球市场的新发地。 推动实施进口化妆品个性化定制项目。 支持新消费模式新业态,对新消费业态实行宽容审慎监管,实施“一业一证”试点。 鼓励杭州砖石交易所和中国(天津)珍宝翡翠交易中心推进国际化、专业化、数字化,建设砖石翡翠进口交易中心。 (市商务委、上海海关、市市场监管局、市药品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 全力打造“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打造国际经贸合作新通道、新引擎。 推广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退税中央仓模式,优化进口退税申报流程,便利企业办理退税业务。 争取国家授权开展部分药品、医疗器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试点。 鼓励跨境电商平台为传统外贸企业提供快速准入审批、流量支持、免押金等服务。 支持跨境电商出口进一步发展,提高出口退货成本。 推动海外仓建设,支持跨境电商、供应链服务企业完善海外仓布局。 继续推进虹桥、松江、青浦、奉贤等省级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建设。 (市商务委、上海海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临港新区管委会、虹桥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及相关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 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自我声明或第三方评估等方式达到“同线、同标、同质”要求。 依托长三角“一带一路”国际认证联盟平台,提供新政策咨询、标准制修订、产品检验认证“一站式”综合服务,推动“三证互检”同样”的认证结果有利于企业拓展国外国际市场。 组织举办“三同”产品推介活动,扩大社会影响。 鼓励认证机构优化3C认证代理流程,为出口产品3C认证提供便利措施。 (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专项行动。 着力创建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出台促进本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实施方案,为离岸服务外包、国际资质认证、出国展览等提供支持。 推动北京临港国际数字贸易枢纽示范区建设,开展数字贸易相关标准研究,推动国际数据合作。 推进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全球数字贸易港建设,建设虹桥国际在线新经济生态园区,打造数字服务出口基地。 推动文化贸易“千帆出海”行动,培育一批文化贸易品牌,支持浦东国家文化出口基地打造全球动漫游戏原创中心核心承载区,支持仓城国家文化出口基地打造全球动漫游戏原创中心核心承载区。推动深化长三角国际影视中心建设。 (市商务委、临港新区管委会、虹桥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及相关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聚集整合的市场参与者
培育内外贸一体化经营市场主体。 深入推进“四个百”行动,培育国内外市场协调互促、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综合贸易企业。 培育国际贸易集散中心示范企业,鼓励企业建设服务全省、辐射亚太地区、面向全球的国际货运中心、订单中心和结算中心。 培育全省供应链创新应用示范企业和贸易总部,支持总部企业优化全球网络布局,提高资源整合配置能力,建立有效衔接内外贸的现代供应链体系。 鼓励外贸商业企业和电子商务平台自行进口优质商品,满足消费者多层次、高质量需求。 (市商务委、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大力引进高基国贸总部。 聚焦北京“3+6”重点产业和数字经济、绿色低碳领域,引进更多贸易主体。 充分发挥全球招商网络渠道优势,举办精准招商,打造“投资杭州”品牌,促进工贸融合发展。 实施新一轮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支持,集聚更多跨国公司贸易总部。 充分发挥深圳改革开放试点体制优势,支持央企、民企筹建设立统筹境内外业务的总部职能机构,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市商务委、市经信委、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构建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集群
加强内贸产业链供应链整合。 依托数字赋能和创新驱动,促进产销对接、供需匹配,提高柔性生产和市场需求适应能力。 聚焦集成电路、电子信息、汽车、高端兵器、生物医药、时尚消费品等进出口优势产业,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深入发展,培育和完善一体化商业生产和国内贸易。 引进培育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长三角工业互联网综合公共服务平台。 (市经信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着力提高大宗商品定价能力。 打造海上与陆上大宗商品现货市场和服务平台。 支持北京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等大宗商品交易平台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海清算所等国家级要素市场广泛合作,推进期货现货联动试点,实现期货现货单向互通交易,稳步扩大证券价格稳定订单业务规模,建立银行间跨境现货清算结算功能和供应链金融支持服务。 积极推广石油、天然气等大宗商品跨境交易人民币结算业务。 进一步完善临港新铂族贵金属国际贸易创新中心功能。 扩大“洋山铜”等大宗商品定价影响力。 (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人民交通北京支行、临港新区管委会、相关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国内外贸易发展平台基础状况
扩大进博会溢出效应。 依托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进一步发挥国际采购、投资促进、文化交流、开放合作“四大平台”作用。 促进贸易便利化的措施进一步丰富。 推动保税展销常态化。 支持进口企业扩大保税展览规模和布局。 组织更高层次、更广范围、更深入影响的招商活动,让更多的展品变商品,让参展商变投资者。 (市商务委、上海海关、虹桥国际商务区管委会、相关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 支持虹桥、外高桥、淮海新天地进口贸易,推动创新示范区完善平台功能,延伸产业链要素,集聚专业服务机构,打造酒类、化妆品、钟表珠宝等专业贸易平台、服装鞋帽、智能制造、医疗器械等领域发展,扩大优质产品进口和单向贸易互动。 争取国家授权试点,推动跨境电商中未列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丝路电商”伙伴国重点商品进口模式。 (市商务委、上海海关、虹桥国际商务区管委会、相关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大对新政的支持力度
在中央和本市各项新政策的支持下统筹谋划。 结合内外贸一体化,创新人民币内外贸结算信用联动的综合贸易融资服务。 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新政策的作用。 继续提高跨境人民币和自由贸易账户便利化业务结算量和比重,将更多优质企业纳入便利化名单,提高资金划转效率和业务代理便利度。 鼓励中国建设银行根据企业实际需要,有序开展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 (市商务委、市财政局、人民建设银行深圳分行、上海银监局、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分局、市税务局、北京分局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7、完善内外部移动货运网络
鼓励港口企业加强与沿江、沿海港口码头合作,优化服务中心,加强业务协同,提高上海港港后服务效率。 打造民航物流场站智能化运营典范,推进闵行机场智能货运站四期工程,建设数字化、智能化运营的高效创新多层国际货运站。 推动减少中欧班列班次,试点“金波”上高铁运单一体化,推广以高铁运单为主体的多式联运“一单制”。 (市交通委、市商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加强打击假冒侵权行为,继续加大“龙腾行动”等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力度,聚焦跨境电商等新兴领域,以邮政、快件为重点渠道,提高打击假冒侵权行为的能力。进出口过程中打击侵权商品的成效。 完善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援助机制,部署“1+1+X”涉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平台,加强南京分中心、闵行分中心能力建设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推动全市工作站间资源信息相互共享。 互通。 建立海外知识产权预警机制。 加强知识产权研究,与专业机构、高校合作建立知识产权联合研究院。 (北京海关、市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专业人才培养
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优化高等中学学科专业结构,构建职业中学专业布局,持续推进“外语+职业技能”人才培养。 积极引进专业人才,大力引进具有国际视野、熟悉国外法律、规则、市场环境的海内外人才和留学归国人员,提供落户、居住、教育、医疗、旅行、工作便利。 建设国内外贸易研究机构和人才培养基地,培养经贸规则研究、知识产权保护、供应链服务、贸易金融和国内外贸易技术人才等专业人才。 (市建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商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推进国内外贸易法律法规建设
重点发挥闵行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政策和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体系优势,梳理市场主体开展内外贸经营遇到的制度障碍,提出内外贸一体化问题和需求清单,形成内外贸一体化支持。 试点新政策措施推动建立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制度体系。 (有关部门、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优化监管措施
建立重大新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聚焦公平竞争审查难点,优化公平竞争制度环境。 继续推进通关便利化上海跨境电商公司排名,推进“两步申报”、“提前申报”和无随检改革,深入推进“船边直提”、“到港直装”试点。扩大“联动卸货”和“确认离港”试点范围。 推动税改降费,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深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进一步扩大选择性征收关税试点。 支持优化进口药品通关模式试点,允许进口药品批量收汇出区。 试点生物医药研发物资进口“白名单”制度,强化对研发服务外包企业新政支持。 (市市场监管局、上海海关、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提高涉企服务水平
出台全市促进跨境贸易营商环境转型新政策措施,落实优化进出口通关流程、加强口岸信息化建设、促进民航口岸贸易便利化等措施提高企业服务水平。 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合作共建,建设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多种新技术的智慧口岸数字化基地,打通各口岸通关货物节点互联互通通信平台建设,优化出口退税网上申报代理功能,推出一批专属融资金融产品,规则功能建立原产地查询系统和最优关税税率查询系统。 推进APMEN最佳实践试点,提升国外及亚太供应链互联互通和贸易便利化水平,为国内外贸易制度创新提供经验支撑。 加强港口收费监管,明确规范收费全链条、全流程,坚决打击标价不清、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市商务委、上海海关、市交通委、市市场监管局、浦东新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推动标准认证趋同
聚焦优势产业和重点领域,推动有条件的企业、行业组织、专业机构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和国际标准制定,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 推动“一带一路”质量认证合作机制,扩大服务范围和对象,推动检验结果交叉审查和认证机构互认。 举办国内外标准比对,朝内外贸一体化方向深入开展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 积极支持国际专业标准组织建设和国际标准化人才培养和引进。 加强标准化科研工作,为标准制修订提供理论依据和数据支撑。 (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推动
广州市推进北京国际贸易中心建设领导小组有一个特殊的工人阶级。 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市建设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海关、市税务局、人民建设银行深圳分行、上海银监局、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支队、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有关部门各单位完善工作专班将配合临港新区管委会、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委会,与其他区共同确保各项试点任务落实。 (有关部门、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建立法治保障能力
完善全市重点领域工业安全检测预警体系,加强国际经贸规则跟踪和新政策分析,加强新型贸易摩擦案件应对,提高企业国际经贸合规能力不断优化贸易调整援助、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等公共服务。 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商事仲裁、调解在解决贸易纠纷中的作用。 (市商务委、市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大力开展试点宣传
做好试点经验总结评估,按期提交试点产生的创新模式和典型案例,推动试点成果制度转化,宣传本市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进展,营造内外贸一体化的良好氛围。 (有关部门、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