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推进和各项创新经验的积累,跨境电商小包9610出口报关单越来越成熟,特别是海关总署公告邮政系统实施后,短信出口报关监管码也有9610的形式。不过,跨境电商从2014年开始试点,对于这些商业报关单,海关总署已经建成了“跨境电商统一监管体系”和很多配套制度,地方综合保税区也提供了很多新的补贴(邮件不纳入贸易统计),所以出口包裹过去都是走这个渠道9610。
现在邮局也提供9610申报方式。 如果双方同时申报,数据到达总局后会出现冲突,造成重复申报。 所以很多包裹还是通过9610被海关(跨境局/快递局)查验,然后转至海关邮局(如果邮局是跨境电商监管站点,这个流程可以同一地点,两份申报),然后根据个人物品监管通过电子邮件出境。 如果您也能拿到9610报关单以获得退税和补贴,那么通过邮政小包9610报关的实际效果是一样的(一站一报关),但这取决于当地海关的整体安排以及监管区管委会等部门。
例如:跨境电商产品可以按照通常的贸易模式(0110)在综合保税区备货,然后可以办理出口退税手续,然后根据消费者在跨境上的订单电商平台,会以包裹(9610)的形式接受海关查验。 ,转至海关邮局,根据邮件监管出境。
进出口邮政包裹申报要求:邮政企业负责采集电子邮件表格电子数据并传输至海关信息系统。 表格信息包括收件人姓名、收件人国家(地区)及具体地址、物品名称、数量、重量、价格(含币种)等。如数据不完整,邮政企业应当通知境内收件人代为办理补充申报手续。 进出境邮件的所有人应当负责进出境邮件的申报。 出站邮件的收件人为申报主体; 入站邮件要求收件人填写邮件表格上的信息作为申报内容,境内发件人可以补充邮件的相关申报内容,并对补充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寄件人或收件人可以自行向海关办理通关手续,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 (即出口包裹的申报信息由电商买家负责)
做邮件、包裹的传统货代因为大规模出口监管的自修,忽视了这方面的新政策。 事实上,今年海关的推动和改革发生了很大变化。 在全省通关一体化总体框架下:
——2019年:风险防控“两步申报”、“双轮驱动”、“两级准入”三项改革相互支撑,率先启动试点,深化统筹协调一套; 推动邮件与快件通关一体化,将C类快递纳入货物通关一体化管理; 相关配套担保改革措施取得实质性进展。
——2020年,全省海关在试点基础上适时推进相关改革; 物流通道和配送通道两种通关模式并行的通关模式; 实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自由贸易试验区监管体系“双优化”。 打造功能优化、管理协调、运行高效的海关业务管理新体系。
9610|跨境BC
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也就是我们常说的B2C出口(To),监管代码为9610,即企业直接在网上向海外消费者销售产品和服务。
符合条件的电商企业或平台与海关对接。 境外个人跨境网购后,电商企业或平台向海关传输电子订单、支付簿、电子运单,电商企业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提交报关清单。 、出境商品(经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除外)。
1 企业备案管理
跨境电商企业、物流企业等参与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业务的企业应向所在地海关备案并备案信息; 需要办理报关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
2 报关管理
数据传输。 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申报前,跨境电商企业或其代理人、物流企业应传输交易、收款、物流等信息,并对其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数据。
报关。 跨境电商零售货物出口时,跨境电商企业或其代理人应当提交《报关清单》,采取“清单审批、汇总申报”的方式办理通关手续; 对于跨境电商零售商品出口,可采用“清单发布、汇总统计”的方式办理通关手续。
名单获批并发布,报告进行总结。 跨境电商零售商品出口后,跨境电商企业或其代理商应于每月15日休市(若当月15日为法定节假日或法定休息日,则按规定休市)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按照单头“八同”规则合并上月清关的《报关单》,生成《海关出口货物通关单》向海关申报。
八个一样。 同一收货人、同一运输方式、同一生产销售单位、同一目的国、同一出境海关、同一最终目的国规则、同一10位海关商品编码、同一币种系统被合并。
清单发布、汇总统计。 允许以“清单发布、汇总统计”形式办理通关手续的,不再编制制作《海关出口货物通关清单》。
适用汇总统计的商品。 不涉及出口征税、出口退税、许可护照管理跨境电商流程,且单票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跨境电商B2C出口商品。
3 企业主体责任
1.从事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应向海关实时传输业务相关电子数据和电子信息,开放货物实时追踪等信息共享套接字,增加信息和服务。为海关风险防控提供数据支持跨境电商流程,配合海关进行有效管理。
二、跨境电商企业及其代理商、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应完善产品质量安全等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产品质量安全的监控,及时发现以下异常交易行为:虚假交易和二次销售,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跨境电商企业不得进出口危害口岸公共卫生安全、生物安全、乳制品进出口和商品安全的产品、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以及其他违禁商品。 责任。
四、跨境电商平台企业、跨境电商企业或其代理人、物流企业、跨境电商监管场所经营者、仓储企业发现涉嫌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主动通报海关。违法行为或贩运。
希望不仅夏天能够如期到来,也希望疫情过后的每个人都平安健康。 希望所有跨境电商店铺和服务商能够立即续业,大展宏图,走向世界! !
【2020跨境新书发布】
《跨境货运与海外仓——市场、运营与技术》由电子工业出版社于2020年1月出版,围绕“全球贸易,本地配送”的中心主题,探讨跨境电商领域的热点话题。 -商贸,从不同角度分解跨境电商的货运支撑,聚焦跨境货运的实际操作,结合市场分析和操作实践,特别阐述了技术应用对货运的推动作用。 近年来,跨境电商展现出强劲的增长潜力,为快递业务的国际化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希望本书能够对整个跨境电商从业者有所帮助,让大家从市场、运营、技术三个维度对跨境电商和国际货运有更全面的了解!
供稿:@胡大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