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及运作模式选择

跨境百科11个月前发布 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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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跨境电商是一种新的贸易模式,也是未来工贸趋势,但其在通关效率、跨境货运、交易信用、代收货款、售后服务、品牌推广、人才等方面具有优势。储备金、知识产权、争议解决等。影响激励存在障碍。 因此,在国家推进“一带一路”政策背景下,应逐步完善法律法规,建立一系列市场监管制度,广泛开展国际合作,建立电子商务信用管理体系。建立体系,整合电商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支持第三方。 支付业务,探索跨境电商新政策创新等多种举措,推动我国跨境电商迈上新台阶。

关键词: 跨境电子商务 法律环境 发展形式 障碍 激励措施 运营模式

文件指出,要不断加大我国跨境电子商务法制环境建设,构建一系列市场监管体系,广泛开展国际合作,构建电子商务信用管理体系,整合电子商务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支持第三方支付服务、探索跨境电商新政策创新等多种举措,推动我国跨境电商迈上新台阶。等级。

一、我国跨境电商发展格局

(一)跨境电子商务的概念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交易双方在不同国家利用电子渠道,完成提出要约、发出要约、达成承诺、签署协议、履行协议等一系列法律行为。协议。 具体来说,通过海淘、亚马逊等电商平台展示商品,买卖双方进行沟通协商,以电子方式达成一致并签订协议,买家延迟付款,买家延迟发货等一系列商业活动。卖方,主要包括交易标的达成销售协议、跨境电子支付、报关、跨境货运操作等环节。

(二)跨境电商的特点

交易成本低。 跨境电子商务可以减少供应链环节和商品流通数量,大幅降低交易主体的成本和费用。 对于消费者来说,以更低的价格订购更好的产品,对于经营者来说是大幅增长。 回报率吸引更多经营者和消费者自觉参与跨境电商洪流; 跨境电商还可以通过、等网络信息平台进行精准营销,有效提升品牌形象,增加营销成本。 进入壁垒很低。 传统上,进入跨境交易的企业必须专门从事外贸交易,必须获得专业准入资质,而跨境电商对所有企业和个人提供几乎零的准入要求。 除了外贸公司、制造商等传统跨境经营主体外,中小企业乃至家庭作坊主、经销商、商户也成为跨境电商的积极参与者。 交易多样性。 传统跨境交易通常是双边贸易,而跨境电商则远远超出双边交易,呈现出更加多元化的特点。 例如,中国制造的产品A在日本境外的电子交易平台上销售,并在法国使用建行卡进行支付。 通过德国货运公司,最终消费者是美国的客户。 这样,跨境电商就成了纵横交错的网络。 竞争加剧。 传统外贸交易基本集中在江、浙、闽、沪等地区,这些地区具有先天的沿海区位优势,经济开放程度较高。 但由于跨境电商减少了中间环节,内陆地区也有机会参与外贸交易,地区间的竞争将更加激烈。 对于消费者来说,商品或服务的质量、用户体验和运输效率是决定订购的关键因素。

(三)跨境电商现状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及运作模式选择

跨境电子商务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跨境电商发展的拐点出现在2013年,由于进出口增速持续放缓,大批传统企业将目光投向电子商务新起点,转向电子商务。进军跨境电商领域。 原有交易规模达3.1万笔,2017年跨境电商(含零售、B2B)整体交易规模达7600万元,预计2018年将下降至9000万元。个性化、多元化、品牌化的“新消费”理念和消费升级时尚,随着供应链的逐步建立和货运水平的有效提升,未来市场将进一步扩大。 B2C模式的发展潜力尤其巨大。 中小企业在跨境电商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由于B2C模式变得更加灵活、更容易突破边界壁垒、产品更具市场针对性、对客户更具吸引力、直接接触消费者终端减少了利润环节等优势,导致下降的贡献比 B2B 模式更大。 跨境电子商务在对外贸易交易中的作用。 从国际形势看,全球产业正在从加工制造业向全产业链延伸,为外贸交易提供无限动力。 从国外来看,出口优势不断扩大,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购买力大幅增强,中东部地区发展带来的贸易环境越来越好,这些都为对外贸易提供内生动力。 跨境电商支付方式更加多样化。 自2010年9月、12月《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及第17号令实施以来,结算方式由传统的跨境收款方式、跨境支付结算方式转变为跨境支付结算方式。第一家非金融机构。 三方支付平台实现了电子支付,这些更快、更便捷的结算方式有效促进了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

国家更加大力支持新政。 2012年3月,住建部印发《电子商务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商务部《关于利用电子商务平台举办对外贸易的若干意见》。 海外电商效率低下的问题; 前者提出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对外贸易交易的支持,实现政府主管部门与电子商务经营者、物流运营商、支付服务商之间的数据共享,有效解决传统信息不对称、通关效率低下等问题。其他事宜。 2013年7月,国务院出台“国六措施”,明确为中小出口企业提供税收、通关服务,为跨境电商平台企业提供坚定的新政策支持; 9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向支付宝提供财付通、财付通等17家企业授予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业务试点资格,为跨境电子交易主体在支付保障方面扫清了障碍。 现有的跨境电子商务贸易模式。 一般来说,分为B2B、B2C、C2C、O2O。 从交易额来看,由于B2B是规模大且稳定的交易,因此具有绝对优势。 从发展前景来看,B2C因其成本低廉、直接接触最终消费者,未来发展空间无限。 从产品品种来看,跨境电商销售的产品小到车辆、家居装饰品,小到服装、珠宝等。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订购能力的提高,必然会有越来越多的产品在跨境电商平台上进行交易。

2. 跨境电商的障碍与激励

(一)跨境电商法律保护仍显不足

法律体系不完善。 仅《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对跨境电子商务进行了调整; 直接规定跨境电子商务的行政法规仅有4部、部门规章18部; 此外,跨境电子商务受到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保护。 不少部门以通知、部门规章的形式出台了相关规定,但法律地位较低,立法效力还不够。 法规的制定机构不同,法规之间难免存在冲突或不一致。 跨境电子商务在协议载体、证据方式、隐私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划分、纠纷解决等方面还存在不足,亟待完善。 知识产权保护尤其不足。 跨境电商进入门槛低,自由度相对较大,价格竞争是主要卖点。 从市场情况来看,B2C模式中很大一部分产品是中高端产品,技术集中度较低,批量生产。 假冒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的现象频发,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警惕性不高。 、法律知识不足、攻关手段不利、对竞争对手专利权了解不够等都容易引发知识产权纠纷。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及运作模式选择

(二)跨境货运业发展滞后

跨境货运的主要方式及优缺点。 货运的速度和安全直接影响客户的消费体验。 此外,货运也直接影响电商资金流动的速度。 只有当消费者最终确认收到商品或在合理时间内到达时,电商平台才会将相应的货款转入电商账户。 因此,货运质量决定了跨境电商的可持续发展空间。 目前跨境出口货运渠道主要分为邮政大包、国际快件、专线货运、国内快件跨境业务、海外仓五种类型。 大件邮政包裹在价格上有优势,但在时效上无法满足跨境电商主体的需求; 国际快件,特别是UPS、Fedex、DHL、TNT,时效、安全有保证,但费用较高; 专线货运价格适中,时效基本能满足需要,已成为大批量发货至特定国家和地区的首选; 国外快件、国外中通、“三通一快”等跨国业务也开始进入跨境货运市场,但成熟度仍达不到跨境电商主体的要求; 海外仓具有货运速度快、商品成本低、售后服务有保障的特点,已成为最具潜力和发展的跨境货运形式。 销售终端国家自建仓库,提供仓储、发货、物流、退换货等一站式服务,极大提升了消费者的购物体验。 我国跨境电商货运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货运时效与货运成本无法平衡。 5种跨境出口货运渠道均不能完全满足跨境电商主体货运时效快、成本低的要求。 以出口美国的第一件商品为例,国际快件通常一周内到达,邮费高达300元; 因此,大宗邮政包裹仍然是大多数中小电商买家选择的运输方式,但途中的运输时间需要15天甚至30天,严重影响消费者的订购体验; 二是货运安全无法保障。 国际货运从收货到客户签收至少需要四五次转运,导致国际包裹丢失、脏污、损坏的情况时有发生。 运输、运输成本和可能的客户流失等风险。 清关、退税服务体验较差。 跨境电商往往采用传统的清关程序,检验检疫手续繁琐,直接影响电商的效率。 目前,在实践中,货运多以快件、大件邮政包裹的方式逃避关税和监管。 海关总署采取的“清单发布、汇总申报”模式和网购保税进口、直购进口模式,提高了通关退税服务质量和效率,但上述模式仅适用于零售服务行业,B2B模式并没有享受到这些优惠,时效性也没有得到有效提升。 总之,跨境电商贸易双方在海关监管、税收、商检管理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具体管理采用传统贸易形式,降低了跨境查验难度我国的检疫、征税等问题,直接影响跨境电商业务的发展。

(3)支付环境的安全性无法保障

与普通电子商务的资金交易环节相比,跨境电子商务减少了结售汇环节,对资金交易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虽然2013年9月国家外汇管理局授予支付宝、财付通等17家企业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业务试点资格,可为客户办理跨境收结售汇业务,但以下情况仍会出现几类问题:一是客户信息安全问题。 黑客通过技术手段对互联网发起攻击,很容易导致客户交易、支付信息泄露,甚至造成财产安全隐患; 二是对个人外汇管理新政策产生影响。 电子收汇通常由第三方支付机构以客户名义办理,在代理业务过程中,未按照《电子收汇实施条例》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 如果第三方支付机构以自己的名义线下为客户办理收汇业务,交通银行将无法获知该第三方支付机构代理的情况。 这样的管理并不能完全杜绝恶意人士甚至不法分子利用跨境电子支付平台进行转账的行为。三是备用金的管理和监管难度大。在跨境交易中,由于涉及环节多、物流长。同时,部分资金置于第三方支付机构掌控,支付机构违规使用资金容易产生支付风险,损害电商利益

三、跨境电商运营模式建议

(一)为跨境电子商务营造良好的法律保护环境

从国际经验来看,全面、认真的立法是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建议建立健全跨境电子商务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应考虑以下三点:一是尊重市场主体自主权。 在提供必要充分的法律保障的基础上,为跨境电商的发展创造足够的空间,不能因噎废食,不能过度监管,抹杀跨境电商的自由空间。 ——边境电商科目; 二是加强跨境电子商务诚信法律保障。 相关法律要适应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需要,将新法规起草、旧法律修改、司法解释出台有机结合起来,增强立法层面的有效性; 三是充分考虑跨境电子商务国际化的特点。 制定相关法律时,应当与其他国家的相关立法相结合,充分考虑立法的适用性,尽量避免因法律冲突而严重打折扣法律的适用,甚至损害法律的权威。 尤其要多研究德国、日本、欧盟、韩国、印度、俄罗斯等我国跨境贸易交易相对集中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做到无缝衔接与有关国家共同推进法治建设。

(二)加强跨境电商流程管理

从通关、支付、结汇、退税、物流、售后等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流程化、系统化管理。 现代管理最重要的是借助高科技手段,整合跨境电商交易数据、通关数据、电子支付数据、结汇数据、退税数据、物流及售后信息信息化建设,在政府主导或行业商会主导下,完善相关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多方共赢的局面。 具体来说,在加强货运管理方面:一是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从跨境物流业新的政策导向、金融支持、结构设计等方面制定发展规划。 二是货运企业要加强质量管理,提高抵御自然风险、经济风险和政治风险的能力。 三是完善跨境专线货运模式,通过包机运输至美国,再通过合作公司运送至目的国。 我国应与主要贸易伙伴国家建立专线货运模式,增加货物运输量。 在支付业务监督管理方面:一是政府监管部门充分发挥监管职能,加大对互联网跨境支付的管理力度。 建议出台监管规定,允许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网上验证。 第三方支付机构应严格准入控制。 新会员通过初审后,必须实行实名制。 网上核验客户身份信息须由个人签署委托书,由第三方支付机构代为办理结售汇业务,确保监管部门年度外汇支出新政策得到落实完全遵循; 二是创新储备金管理方式。 监管部门应当制定第三方支付机构管理规定,统一管理要求,明确管理办法,加大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监管力度浙江跨境电商发展状况,提高交易安全和交易效率。

三是政府、学校、企业要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支付环境。 政府、银行、第三方支付公司应从监管、执行、业务办理等角度共同进行治理,大幅降低财产损失和信息泄露事件发生的概率,维护交易安全。 在提高通关效率方面:一是加强监督检查。 授权监管部门应严格按照《贸易安全和便利化标准框架》实施,加强检查评估工作,不断提高通关效率; 二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 加强通关领域计算机和现代信息技术的运用,使用电子口岸,实行无纸化办公,提升退税、结汇、通关效率; 三是创新通关模式。 建议采用“三一”通关模式,即一查一放、一报关,减少不必要的冗长环节,防止重复挂箱拆箱浙江跨境电商发展状况,提高通关效率。 还可以筹备建立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平台,将小商品出口纳入平时交易的货物管理中,并利用该平台对进口货物进行集中申报。 在构建良好信用环境方面:建议引入跨境电商质量认证体系,通过与专业的第三方质量认证机构合作或由行业商会牵头,建立专业的质检团队。 对生产管理能力、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进行质量检验,并提供专业的认证结果供卖家参考,从而降低信息透明度,为消费者提供必要、完整、准确的信息,提高消费者信心。

参考:

1.冯亚男,刘丹。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及创新路径[J]. 商业经济研究,2015 (31)

2.陈伟军,李结一。 山东省跨境电子商务模式创新与发展战略[J]. 商业经济研究,2015 (16)

3.赖有为,王凯前。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形态、障碍与激励因素及下一步发展[J]. 中国与全球化,2014(5)

作者:朱丽、李媛、曾章勇 单位: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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