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跨境电商的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及应对措施

跨境百科1年前 (2023)发布 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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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版权

普通跨境电商的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及应对措施

就在广州互联网法院对漂洋过海维权的《小猪佩奇》著作权侵权案作出判决后不久,国际知名动画影视作品(《瓢虫女孩》)的品牌所有者ZAG, LLC宣布2020年春节新品发布,年初就以侵犯垄断权、商标权为由,再次举起了跨境电商领域的维权大旗。 和“小猪佩奇”一样,ZAG, LLC聘请了专业律师,向德克萨斯州地区法官申请临时限制令,冻结了多家中国企业的账户,使不少企业陷入新冠疫情、账户冻结的困境。 在双重打击下,它遭到致命打击跨境电商商标侵权案件,其经营活动无法继续。

与传统的作品存储和传播相比,当今社会大多数作品主要以电子方式存储和传播。 因此,电子作品更容易被复制和传播,大大增加了侵权人的侵权成本。 实施侵权更加便捷,这也导致了跨境电子商务活动中涉及垄断权侵权的相关权力主要集中在复制权、传播权和发行权的现象。 从表现形式来看,一般跨境电商经营活动中的垄断权侵权行为主要存在三种情况。 一是未经权利人许可,使用权利人的图片、标语、音乐等进行宣传。 比较典型的行为就是“盗图”。 在国内首例“小猪佩奇”专利纠纷案中,侵权人聚凡公司非法使用专利权人的q版形象,在天猫上展示侵权商标,并销售印有“小猪佩奇”形象的玩具,被北京互联网法院认定侵犯作品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最终判给15亿元赔偿; 二是未经权利人同意,转让、传播作品的行为。 比如盗版书籍、盗版电影等,比如在亚马逊平台上未经授权销售米老鼠毛绒玩具的商店就属于此类。 此类侵权行为在跨境电商发展初期较为常见,但已逐渐减少。 第三类行为是未经权利人同意,修改他人作品的行为。 这种行为往往与不正当竞争联系在一起,通常表现为侵权人故意对权利人享有垄断权的美术作品、动漫形象进行小改动,创作出与原作品不同的新“作品”。原创作品但外观相似,以期误解并搭原创作品的“便车”扩大销售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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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

商标侵权是跨境电商运营中知识产权侵权多发的“高风险领域”。 据中国海关总署统计,在跨境电商贸易中,查获的侵犯商标权产品占全部侵权产品的98.48%,属于侵权“重灾区”。 这是因为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是通过网络平台完成的。 不仅买家在平台上披露和介绍信息,海外卖家在收货前也无法判断所购商品的真伪和质量。 不好跨境电商商标侵权案件,但只能通过对品牌的信任和依赖来实现对产品的判断。 正因为如此,很多跨境电商企业经常利用其他知名商标或品牌的影响力来迷惑消费者。 实践中,企业侵犯商标权的方式多种多样,主要包括注册店铺名称或网站域名与商标权人的商标一致或近似、在产品介绍中使用与商标权人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销售标有他人注册商标的产品、销售假冒产品等。

普通跨境电商的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及应对措施

在商标侵权案件中,最广为人知的案件是2016年,日本婚纱礼服工业协会在英国波特兰地方法院起诉3000多家跨境电商独立网站销售假冒产品、侵犯知识产权维权,并起诉中国公司。 假冒商标、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和使用虚假原产地名称。 与此同时,近年来,外国当权者的维权战场也逐渐向海外蔓延。 2019年,美国汽车制造商会向广州市西城区法院提起诉讼,称其合法拥有的商标“”被一家中国公司侵犯,理由是该中国公司在其阿里巴巴相关网站上使用了该标识。 中国企业认为,“”在国外指的是车用尿素。 属于通用名称,不构成侵权。 据悉,中方声称并未在产品包装上使用“”,仅在阿里巴巴网站的关键词中使用。 经查,“”系1970年在美国注册的商标,后通过马德里注册申请国际商标。 已获得中国商标权保护,同时还注册了尿素所属第一类商标权。 因此,中国侵权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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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

与专利侵权和商标侵权相比,专利侵权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所占比例并不大,这是由于专利侵权确认的复杂性和专业性所致。 在跨境电子商务活动中,专利侵权行为主要表现为未经授权假冒、销售专利权人的产品; 经他人许可,借助专利方案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专利产品等。 虽然专利侵权的比例并不高,但一旦被认定为侵权,就会引起不小的波澜。 2015年,流行的“现成平衡车事件”以及日本婚纱行业商会的诉讼事件,都是由中国商店涉嫌销售专利侵权产品引发的。 平台所有产品已被采取下架、冻结卖家账户资金等措施,相关店铺均面临高额专利侵权赔偿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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