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电子商务法》和跨境电商进口政策即将实施。
跨境电商平台的义务和责任是国家监管的重点。 面对新形势、新挑战,跨境电商平台如何快速把握责任监管与合规要点?
本文将对跨境电商平台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梳理(具体见右图),按照平台建设运营环节和政府监管将义务和责任分为十类,并提供拥有最新最全“责任图”的跨境电商平台。
完成市场准入登记并取得许可证
对于跨境电商平台来说,除了严格要求自身注册外,还承担着监管、协助平台内跨境电商注册的任务。
值得注意的是,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有行政许可规定。 若跨境电商平台采用“直购进口”(9610)和“网购保税进口”(1210)进口方式,则无需符合上表。 提交第一份进口许可证; 跨境电商平台采用“网购保税进口A”(1239)模式进口的,须依法履行首次进口许可证审批、登记或备案要求。
关于信息披露及披露义务
为改善电子商务交易中交易信息不公开、不透明、非互惠的现状,充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电子商务法》和跨境电子商务政策要求跨境电商平台经营者全方位公示交易所需的必要信息,如经营者身份信息、服务合同、交易规则、业务类型、商品服务信息等。积极营造公开透明的交易环境,引入消费者评价和监督机制。 一方面方便平台管理,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提高消费者信用评价。
初步审查和信息传输的义务
“记录、保存平台交易信息,保证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是所有电子商务企业的普遍义务。 具体到跨境电商零售交易,为防止不法商户利用平台窃取信息或出售伪造信息,严禁跨境零售商品二次销售,海关可随机抓取原始数据平台上的交易情况,平台还有配合海关检查数据、打击违规行为的义务。
服务合同及交易规则的制定、修改
服务合约和交易规则是平台运营的重要基石。 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明确与入驻平台企业、消费者的权利义务界定,构建交易问题解决机制。 对于从事自营业务的跨境电商平台,还应关注《电子商务法》关于电子协议的特别规定以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延迟履行依法履行协议义务。
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对于跨境电商来说,除了自身经营的纳税义务外,最重要的是履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独立代扣代缴义务。 跨境电商平台负责如实、准确地向海关申报法定税收征管要素,并按照海关要求进行补充申报。
知识产权保护与禁止限制竞争
保护知识产权、严格禁止竞争限制是跨境电商平台的常见规定。 同时,平台与跨境电商企业对消费者告知产品风险也有特殊要求,包括:(1)相关产品在原产地的质量、安全、卫生、环保、标签等标准可能与我国标准不同。 (二)相关产品可能没有英文标签,消费者可通过网站查看产品的英文电子标签。 (三)消费者购买的商品仅供个人使用,不得转售。
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
为解决跨境交易中消费者退货维权困境,《关于设立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的通知》对此做出了明确规定:跨境电商企业负责保护消费者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披露产品信息、提供产品退货服务、建立不合格或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对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承担赔偿责任等。消费者权益等
为确保境外企业责任落实,现将《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监管的公告(2018年)》(以下简称《公告(2018年)》 )”)要求境外跨境电商企业授权境内代理人向代理人所在地海关备案。
确保公平交易的义务
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
关于个人信息收集、利用和保护的相关规定集中在《电子商务法》和《网络安全法》中。 对于涉及欧盟的跨境电商平台,还应关注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电子商务法 跨境电商,GDPR)的特殊规定,以避免高额罚款的风险。
信用评估及通关
由于跨境电商零售行业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零售业务具有碎片化、频率高、总量低等特点,海关采取“清单审批、清单审批”等不同方式。进口为“放行”电子商务法 跨境电商,出口为“清单核准和汇总申报”。 贸易进口的通常监管方法。 对符合规定的跨境电商企业,在纳税担保或议付的情况下,海关还可按时段征税。
《公告(2018)》还规定,“经海关注册登记参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业务的企业纳入海关信用管理”。
这意味着,未来部分跨境电商企业也将享受AEO红利,部分企业也可能“一地抹黑,处处碰壁”。 在2018年海关总署公告第194号新政宣讲会上,企管办负责人透露,目前尚无专门针对跨境电商的认证标准。 需要申请认证的企业可按照进出口收发货人标准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