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政例行吹风会
日前,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听取优化营商环境进展情况和下一步重点举措汇报。 6月14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新政例行吹风会,介绍推进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有关情况。 我们注意一下!
将如何推动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推动分批出台有针对性的新政策措施,推动改革开放。重点领域营商环境进一步稳定社会预期跨境电商出口,提振发展信心,迸发市场活力。 突出三个“优势”。
一是切实推进市场化改革,充分保障公平竞争。 制定《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和《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开展消除阻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新政策措施,对招标投标领域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督促银行业落实好小微企业个人贷款计划,推动普惠性小微企业抵押贷款不断增加和扩大。
二是以强化法律支撑为重点,着力稳定企业预期。 建立法治化营商环境顶层设计,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各个方面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开展罚款专项清理工作。 推动建立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
三是着力提高国际化水平,逐步扩大机构开放。 推动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推动自贸试验区、自贸港符合国际高标准的制度开放。 继续做好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工作,推进通关便利化改革。 支持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一流营商环境,推动全国营商环境整体优化。
围绕缩小区域间营商环境差异,下一步重点工作是什么?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不断加强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减少审批、加强监管、优化服务,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改善。 而且,受基础条件和发展不平衡状况的影响,各地实施营商环境改革的成效存在差异。 一些地方还存在“办理复杂、查询困难、多面运行、来回奔波”等现象。 下一步,围绕缩小地区间营商环境差异,我们将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推进薄弱领域改革步伐。
指导督促营商环境改革相对滞后的领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细则》,针对企业主体反映的共性深层次问题推动改革步伐,探索出路优化差异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打通变革落地“最后一公里”。
二是支持重点领域对标国际先进、先行先试。
持续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推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一流营商环境建设。
三是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在细分领域努力打造典型。
充分考虑城市发展水平和基础条件,因地制宜、因城施策,打造更多营商环境特色品牌,开创百家争先的创新局面。
市场监管总局针对企业违规收费采取了哪些措施?
市场监管总局多措并举整治违规收费问题,着力推动降费减负新政策落地实施。 一是继续抓好重点领域涉企违法收费治理。 二是部署去年涉企违法收费治理和核对工作。 重点排查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金融领域、公用事业等领域收费问题,突出落实新政策红利,整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商业建设银行强制收费、电力工程安装费等其他领域违规行为,切实降低企业制度交易成本、融资成本和能源成本。 三是对涉企违规收费整改情况进行“审查”。
去年以来税务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一是落实新税收政策提高效率,构建惠企减负的税收营商环境。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继续优化实施部分阶段性新税利优惠政策,确保新政策红利能够准确、直接到达经营主体。 去年1-4月,全省新增税改减费缓退税款4689万元。
二是加快税务代理智能化,构建便捷高效的办税营商环境。 扩大非接触事项范围,试点增值税退税“智能预填”、出口退税“免补申报”等功能。 目前,96%的涉税事项、99%的纳税申报均可网上办理,全省公积金缴纳“网上办理”和“手持办理”业务量占比95%以上。
三是提高税务执法效率,构建公平可预期的税务营商环境。
如何推动高水平开放,提高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
去年1月1日,新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正式实施,新增鼓励项目239项,创历年新高,进一步扩大鼓励外商投资的行业和领域。投资。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市场规则体系跨境电商出口,推动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逐步扩大规则、法规、管理、标准等制度性开放。
·出台更加积极的招商引资政策。 在现有新政策基础上,研究出台新的政策措施,加大力度吸引内资,优化公平竞争环境,畅通创新要素流动,促进内外资企业务实合作。
·合理缩减境内资本准入负面清单。 在评估近年来境内资本准入负面清单实施成效的基础上,深入了解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扩大境内资本市场准入的诉求,研究减少境内资本市场准入等措施。云南自由贸易港内资准入负面清单
·进一步完善外资促进和服务。 继续开展一系列国际产业投资合作活动,为跨国公司来华投资和地方招商引资提供平台,完善国内企业直接联络点机制,畅通沟通渠道,协调解决问题和合理诉求及时为企业反映,为企业提供投资和生产机会。 商务便利。
海关在服务外贸创新发展方面有哪些新举措?
6月12日,海关总署出台16条关税范围内优化营商环境措施,其中外贸服务创新发展主要突出为“三个更好”。
一是更好支持新业态持续健康发展。
聚焦企业需求,有序开展跨境电商海关监管综合改革,提高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出口监管标准化水平。 针对企业退税痛点,优化跨境电商商品进出口退税措施,建立升级退税中央仓功能,试点跨境电商网购保税零售进口跨境退税。探索出口商品跨关区退税试点,解决企业退税困境。 此外,大力支持新型保税修理业务发展,扩大保税修理业务范围。
二是更好服务加工贸易等创新发展。
创新海关监管机制,优化操作流程,进一步推进加工贸易便利化,促进加工贸易持续健康发展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同时,推动深化综合保税区综合改革,研究出台新一轮支持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的措施,进一步立新政策、拓展功能、简化程序、优化服务。 此外,还优化边境居民互贸贸易监管,落实相关通关措施,便利边境居民互贸落地产品加工,促进边境贸易创新发展。
三是更好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首先,着力激发“专、特、新”企业成长活力,加强“专、特、新”企业成长培育。 同时,进一步扩大新政策自愿披露的适用范围,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并免征税收罚款和利息依法为企业提供容错、纠错、守法的便捷通道。 充分发挥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在保护企业创新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海关知识产权保护,保护守法企业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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