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明年起实施!跨境电商再迎利好!

跨境百科1年前 (2023)发布 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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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跨境电商企业更好开展出口业务,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跨境电子商务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明年起实施!跨境电商再迎利好!

为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推动外贸模式创新跨境电商出口,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跨境零售出口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问题的公告》。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实行所得税。 经批准征收的,统一按4%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同时,符合条件的企业还可享受税法中大型微利企业利润分享新政策和税法中免税收入分享新政策,该政策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明年起实施!跨境电商再迎利好!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二级处长 李长年:跨境电商(应纳税所得额)4%是核定征税的最低比例。 如果该跨境电商企业还符合小微企业的其他一些利润分享条件。 叠加后,实际所得税负担率仅达到1%,甚至低于1%。

符合核准征收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应具备的条件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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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在综合试验区注册跨境电商出口,在注册地跨境电子商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上注册出口货物的日期、品名、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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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出口货物已经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报关手续; 三是出口货物未取得有效进货账簿,其增值税、消费税免征新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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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二级处长李长年:这将大大增加跨境电商的实际税负。 这项新政策不仅会增加我们大型跨境电商企业的税负,也会增加中小企业的税负。 跨境电商企业带来的利润空间将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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