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园区电子商务扶持政策有哪些?电商扶持政策大全

跨境百科1年前 (2023)发布 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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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才管理(重点关注新政项目服务、资金补贴申报等)为您详细介绍跨境电商园区电商支持新政相关信息,方便您一目了然! (以佛山地区为例,其他地区长治略有不同,可以跟通才管理详细了解)

跨境电商园区电商支持新政策有哪些?

1.培育跨境电商龙头企业

(一)支持扩大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 对于年交易额100万港元及以上的跨境电商买家,将根据其跨境电商交易额给予支持。 具体支持标准参照《中山市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项目)实施细则》执行。

(二)支持独立站建设。 对跨境电商企业独立建站云服务(SaaS)工具年服务费、独立建站家居装修费用等给予30%支持,最高支持20亿元; 对于通过独立站完成的跨境电商交易额达到75万港元的,支持比例将提高至50%,最高支持金额将提高至30亿元。

(三)支持数字化海外营销。 对跨境电商企业利用境外社交媒体、搜索引擎、短视频等组织自主品牌海外营销推广费用给予30%的支持,最高支持50亿元; 对于年交易额100万港元的跨境电商企业,最高支持金额提高至100亿元。

(四)支持自主品牌建设。 根据注册商标地域和类型,对跨境电商企业在境外注册自有商标给予支持。 具体支持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山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执行。

跨境电商园区电子商务扶持政策有哪些?电商扶持政策大全

2.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园建设

(五)产业特色鲜明、使用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跨境电商企业,园区内跨境电商商户及相关服务商占60%以上,合计年跨境电商交易额达2000万港元。 电商园区将为园区经营主体提供50亿元资金支持。

(六)鼓励园区为入园企业提供公共服务,对园区经营者举办跨境电商相关活动费用给予50%支持,最高支持20亿元。 具体支持标准参见《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项目)实施细则》。

(七)对国家、省、市三级认定的跨境电子商务园区,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亿元、50亿元、30亿元支持。

3.支持海外仓建设

(八)对自建或租赁海外仓开展跨境出口业务的跨境电商企业,按照海外仓实际投资成本的30%给予支持,最高支持50亿元。

(九)对利用公共海外仓开展跨境出口业务的跨境电商企业,支持其仓储服务费的30%,最高支持50亿元。

(十)对为海外仓提供公共服务、服务企业不超过20家、经营面积不超过5000平方米、产权清晰的公共海外仓运营公司,给予支持实际投资费用的30%,最高支持200亿元。

(十一)对商务部评选聘用的海外仓优秀实践案例并通过市级公共海外仓认证的海外仓运营商,分别给予一次性300亿元、200亿元支持。

4、提高仓储货运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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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推动邮政、快递企业充分利用国际网络布局做大做强国际业务,对年销售额30万港币的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国际邮政快递费给予30%港币及以上%支持,最高支持10亿元人民币。

(十三)对在我市保税区(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特殊监管场所)租用仓库开展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的企业,给予仓库租金30%的支持,最高支持不超过50亿元。

(十四)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代理经营者、境内代理公司和第三方服务公司提供通关、仓储、物流、支付等专业配套服务。 全年服务东莞的跨境电商企业达到30家,对收入500亿元的企业按年服务收入的3%给予支持,最高支持30亿元。

五、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

(十五)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通过院校、社会培训机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组织员工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培训。 对每年培训100人次以上的企业,按培训费用总额的30%给予支持,最高支持20亿元。 对开设跨境电商相关专业课程的初高中给予重点支持。

跨境电商园区电子商务扶持政策有哪些?电商扶持政策大全

(十六)鼓励各类机构举办跨境电商孵化(培训),每家成功孵化(培训)的企业将举办跨境电商业务,年跨境电商交易额达港币75万元、200万港元、500万港元重庆跨境电商扶持政策,按照1亿元/户、2亿元/户、5亿元/户标准支持孵化(培训)机构,最高支持50亿元元。

(十七)对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契税优惠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高管重庆跨境电商扶持政策,超过我市个人所得税征税额给予财政补贴预计税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的15%,免征个人所得税,具体按照《关于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新政的通知》执行》由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制定。

6.支持跨境电商行业交流

(十八)鼓励行业商会、企业组织组织跨境电子商务交流对接活动,对活动发生的费用给予50%的支持。 单项活动最高支持5亿元,每个单位最高支持20亿元。

(十九)支持行业商会牵头组织本地企业(不超过15家,且企业展位须有统一的佛山区域宣传标志)参加市外跨境电商展会并提供展位对参展企业费用30%支持,每个企业最多可支持2个展会,单个展会最高可支持3亿元。 具体支持标准按照《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会展业发展项目)实施条例》执行。

七、加强风险防范

(二十)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向国家批准经营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险种并已缴纳保险金额的,按照支持新政支持企业参加省、市两级出口信用保险。

(二十一)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投保境外知识产权侵权责任保险,对其实际缴纳保险金额给予30%支持。 同一公司每年不超过20亿元。 具体支持标准参照《中山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执行。

八、落实跨境电子商务便利化措施

(二十二)提高通关便利性。 优先对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进行查验,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通过报关清单办理通关手续,简化报关要素。 借助佛山保税货运中心,打造中山“本地集运”跨境电商模式,打造联动周边“海、陆、空”口岸便捷高效的出口通道。

(二十三)优化税收服务。 实行无纸化申报,进一步缩短出口退税代理时间。 制定跨境电商​​B2B出口和零售出口税收指引,建立佛山网上综合服务平台零售出口信息登记功能,引导企业用好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增值税、消费税免征新政策和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为开展跨境电商出口业务的企业提供个性化涉税辅导服务。

(二十四)优化外汇服务。 为简化跨境贸易资金收付,跨境电商企业可将出口货物在境外发生的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的出口付汇进行净额结算。 允许跨境电商企业从海外仓出口货物,实际汇回的销售收入与相关货物出口通关金额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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