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财政部发布财税[2018]103号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新政策的通知。 这条通知一出,就像一把倚天利剑,在跨境电商圈子里削出了一阵风(我们暂时认为是持续的风,想要春风得意,还得看后续《税务老大》细则和新政策); 从今天到明天,很多买家都在问我们如何评价和分析。 我们也没闲着,海关、税务、外汇、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银行、大卖家理财经理。 。 。 有关部门和从业者都或多或少深入地向我们征求和接触。 这是集体分析,嗯,马上就要开始了。
一、政策原文及我们的分析
(一)综合试验区内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未取得有效进货账簿出口货物,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按新的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办理:试行实施:
1.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在综试区注册,在所在地跨境电商网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日期、商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的注册。
分析:跨境电商网上综合平台是指海关总署统一部署,通过“定期申报”,借助信息技术优化海关、国检、国税、涉外管理、电子商务等环节。 ——园区内商贸企业、物流企业。 等,实现通关流程无纸化。
2.出口货物应通过综合试验区所在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报关手续。
分析:申报程序及流程是指:
3.出口货物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
分析:国家不鼓励出口的商品,通常是退税率太低,或者没有此类商品,不包括在本通知中。 比如目前有这样的货:欧洲板材、木材、纸浆、山羊毛、鳗鱼苗、稀土金属矿、磷矿石、天然石墨等,其实目前谁能做这种货对跨境电商企业来说是天赐之物。
(二)各综合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商务主管部门协调推动部门间沟通协作和相关新政策落实,促进电子商务出口改善统计和检测系统,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分析:这个速度可能会推高得更快。 近期,不少城市正在组织政府对口部门对跨境电商进行学习研究。 要求政府更好地服务跨境电商。
(三)海关总署定期向国家税务总局传输电子商务出口商品申报清单电子信息。 各综合试验区税务机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整理的出口商品报关清单电子信息,加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 具体免税管理办法由市税务部门会同财政、商务部门制定。
分析:这里没有提到所得税4月8日跨境电商新政策,免增值税,如果没有取得销售收据,所得税怎么办? 说实话,结局我不敢想(此处省略一万字)。 2015年财政部(财税[2015]143号),关于上海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企业出口未取得合法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2016年12月31日试行增值税免税新政策。 随后,山东省国税局发布2018年第1号文件,试行企业所得税无发票税后购置费缴纳新政策。 此次公告的试行新政策适用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但2018年没有什么可说的; 同时,这也被认为是一项新的地方政策。 (如果想要此类新政文件,可以添加微信ID)
等待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对跨境电商做出“春天般”的明确。 (《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费用,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费用,允许在估计应纳税所得额时支付)。国家税务总局28日发布的《企业所得税税后缴账管理办法》的公告目前对于跨境电子商务来说还不太好用,或者暂时无法使用。
(四)本通知所称综合试验区是指国务院批准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电子商务平台面向组织电子商务出口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分析:目前综合测试地区包括北京、上海、重庆、合肥、郑州、广州、成都、大连、宁波、青岛、深圳、苏州、北京、呼和浩特、沉阳、长春、哈尔滨、南京、南昌市、武汉、长沙、南宁、海口、贵阳、昆明、西安、兰州、厦门、唐山、无锡、威海、珠海、东莞、义乌等(基本上都有电商公司,都在这个范围内) )
2、新政对跨境电商意味着什么?
1.根据免税新政策,跨境电商企业基本解决了原有出口通关流程中的不合规问题,所有通关记录均在政府平台上展示。 从中介机构核查和证监会的审批来看,似乎是一个很大的负面影响。
2、通过政策的落实,简化了跨境电商出口收汇流程,也降低了部分跨境电商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费用,降低了跨境电商出口收汇的风险。出口结售汇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3、新政策的出现,进一步验证了国家对跨境电商行业的大力支持,落实新政策支持的决心。
4、在目前的实际操作案例中,税务局对非票证采购成本的认可度不高。 如果企业在税务稽查过程中发现企业存在非门票采购费用,税务局可以要求企业对这部分费用全额纳税,调整后的增量不得税后扣除。 目前政策只解决了增值税和消费税问题,尚未解决所得税问题; 如果按照政策办理增值税、消费税,然后按照现在税务局的老办法办理所得税,大概率是无票代购的成本无法后——税收减免。 交税的时候,你得关上门,哭得喉咙沙哑。
5、在采购环节没有取得税法要求的合规收据的情况下,证券公司、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中介机构会使审计或尽职调查变得更加复杂,合规时间也会更长。采购环节。 未来,如果税务局从新政策或实践中将网上综合服务平台中的采购数据认定为采购成本,问题就能得到圆满解决。 我们会风里雨里等待,呵呵
6、由于跨境电商数据量巨大,在线综合服务平台实际运营的有效性有待验证。
7、对跨境电商买家的财务规范和核算水平有更高要求。 跨境电商网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货物相关信息后,海关总署将定期将信息传输至国家税务总局,与申报收入数据直接挂钩。
8、新政策是综合平台运营,每个供应商的信息都要完整列出。 各个供应商的心态是怎样的? 你合作吗? 也需要面对和审视。
3、新政下的公司架构
1.原来设计的结构,建议暂时不要做大的调整,仍然是全球、台湾、香港、综合考区、国家高中。 应该有还是有。 全球跨境电商4月8日跨境电商新政策,实际上是在全球布局,同时遵守各国法律法规。
2、法人及控股投资股东准备在双定区设立独资企业,利用独资企业结转收益的方式仍有其作用。 (这个我们过完节再说)
4、新政下资金流向
1、从店面到第三方暴力再到个人资金渠道,每一米马路对面都站着一名交警。 尤其是CRS出现之后。
2、新政策下,资金需要从门店到第三方再到供应商或建行再到第三方,杜绝个人卡,顺应资金流向。 (节后与第三方收款人、付款人商议后,单独列出,10月内共享)
5、关于9610、1039、北京
1、9610:电商企业推送订单数据、库存数据,货运企业推送货运数据至线上综合服务平台。 同时,电商企业、货运企业通过网上综合服务平台向海关申报相关数据。 海关每月收到申报数据并生成通关清单。 然后公司委托报关公司进行报关。 对于不需要退税的货物,直接通过清单放行。 (一句话:清单发布、摘要声明)。
2、1039:“市场采购”贸易单(海关监管编码1039),报关出口的小商品货物经广东省金华海关办理通关手续后顺利出口。 采用“市场采购贸易形式”方式,单票通关货物总额最高可达15万港币。 1039也是免税、不退税的新政策。
3、杭州:一开始试行跨境电商免征增值税新政策计划到2016年12月31日。事实上,在2016年和2017年,这些免征增值税的电商商业企业在没有发票的情况下税后扣除成本遇到了一些困难。 因此,2018年申报2017年所得税前,广东省税务部门没有对无发票所得税进行成本税扣除。 提供扣除额。 此类案件的规定时间是2016年和2017年。等待并希望2018年上海新政继续实施。
4、电子商务法:国家重视这个行业,并做出了立法。 跨境电商不再流行。 电子商务法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一)电子商务经营者; (2)电子商务协议的签署及(3)电子商务争议的解决等。
我们就到此为止吧。 就这一政策而言,趋势有利于跨境电商。 2015年,国家曾针对北京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下发过类似文件,但2018年2月,允许北京综合试验区实行无票购物。 费用是税后允许的。 无发票采购费用税后缴纳何时惠及广州乃至全省,让我们拭目以待。 元旦前三天,我们许下了这个愿望。
感谢安次资本张老师和鹏飞这三天的陪伴分析; 谢谢:以下政府部门的同事给出了解答,以下机构和采购商的高层参与了联系并发表了意见。
上海市税务局新政法规处、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陈科、前海税务局郭科、深圳海关赵戈、深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曾科、深圳市外汇管理局农业建设银行香蜜湖支行黄局、工行布吉支行郭兴; 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连先生、亚太鹏盛税务所彭先生、香港会计师温先生、德恒律师事务所卢律师、大卖家财务经理卢先生、李先生, E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