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南沙区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和国际集散配送业务发展若干措施的规定》(简称《实施规定》)即将出台,增添新机遇南沙区进一步推动综合保税区和外贸新业态发展。 新动能。
2021年5月,南沙区公布了对在南沙开展跨境电商、国际集运和配送的企业的奖励措施。 此次出台的《实施条例》明确了激励措施的具体内容和操作方法。
2021年上半年,南沙跨境电商进出口额115万元,环比下降17.7%。 其中,跨境电商出口业务强劲拉动下滑。 截至6月底,出口完成额突破19万元,环比下降15倍以上。
这背后,南沙区为企业创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例如,南沙区通过招商活动吸引跨境电商企业开展出口业务,积极协调解决企业退换货、出口退税、所得税核征、报关报检等痛点。
据悉,南沙也在不断创新跨境电商商业模式。 2021年1月,全省首个跨境公共分拨中心将在南沙综合保税区开业,实现保税仓跨境电商进口包裹当日处理、24小时达。 这为南沙跨境电商业务提高了效率,节省了成本。
2021年4月,南沙综合保税区还将启用粤港澳大湾区机场共享国际物流中心,创新跨境电商多式联运业务监管模式,满足跨境电商需求高时货运电子商务。
根据《实施条例》,在支持跨境电商业务发展方面,南沙区将对年内实现跨境电商网购保税业务(BBC)减少的企业进行奖励,减少部分按每张0.4元奖励。
对当年实现跨境电商直购(BC)进出口下降的企业,按照年平均单票金额估算奖励。 年平均单张门票总金额超过100元的,按照年平均单张门票总金额的差额,对减少的部分每张奖励0.2元或0.4元。
其中,企业上一年度进出口业务量高于50万票的,以50万票为基数。 年进出口业务量超过50万票的,不给予奖励。 全年实现进出口业务量是指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平台实现的年度统计票数。
对于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举办的出口拼箱分拨业务,南沙区支持按照集装箱总量分类。
支持标准分为五个级别。 若每箱进出口总额大于5万港币,可获得人民币100元的支持金额,若金额小于或等于5万港币且大于8万港币,根据每箱进出口总额可获得支持金额。 每箱进出口总额小于或等于15万港元的支持标准最高,支持金额为1500元。
2021年上半年,南沙国际中转集运进出口额81.3万元,环比下降66.32%。 2021年6月,上海南沙国际货运中心北区仓储能力25.2万吨的仓库将启用试运营。 湾区及珠三角主要城市。
同时,2021年上半年,南沙港区集装箱吞吐量达860万标箱跨境电商bc直邮,环比下降7.4%。 截至2021年6月底跨境电商bc直邮,南沙港区已开通集装箱班轮航线160条,其中外贸航线128条,内贸航线32条。 南沙港区国际航运枢纽功能进一步完善。 (记者/刘宁馨、李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