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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当前市场环境的影响,仍有不少跨境电商企业在采购时未能取得收据。 如何规避这些无票货物的财务和税务风险,也成为大多数跨境电商企业面临的重大问题。 呕吐问题。
无法取得购买收据时如何处理? 主要解决方案有以下三种:
1 采用1039通关模式
在国家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的市场聚集区注册个体工商户,利用个体工商户无票购买商品,然后采用1039免缴费、不退税方式出口通关,从而规避付单风险,并在货物出口时跨境电商采购,实现合法收汇、纳税合规。
2 借助9610、9710、9810+跨境电商综合城区获批集合新政
注册在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城区的企业,其出口货物未取得有效进货账簿且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按照规定明确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国务院决定。 货物在综合试验区内代当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报关手续的,适用无票免税新政策。 征收企业所得税,统一按4%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3 准备设立台湾公司作为采购人
对于非票务采购业务,可以设立台湾公司作为采购方与供应商签订协议。 新加坡不需要国内增值税收据入账,收据即可入账。 台湾更注重商业的本质。
以上是跨境电商企业合规解决无票购买的三种解决方案。 但从事跨境电商平台业务的企业都知道,货物的清关销售价格与最终实际贷款金额不一致。 但通关出口的问题已经解决了跨境电商采购,那么通关金额与电汇金额不一致的问题如何解决呢?
2020年5月2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针对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作出一系列外汇收付便利化政策新调整。 物流、税收等费用与出口货款净额结算,并按规定办理实际收付款数据和恢复数据申报。 跨境电商企业出口至海外仓销售的商品,汇回的实际销售收入可能与对应商品的出口通关金额不符。 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按照现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规定报送外汇业务报告。
国家深知跨境电商企业的特殊性,出台了很多不好的新政策来解决当前的问题。 电商学生应考虑进行合规购买和清算电汇,避免使用个人卡过度购买而受到建行监管。 、银行资金冻结等风险,逐步实现业务全面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