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才管理(重点新政项目服务、资金补贴申请等)为您详细介绍支持跨境电商新政,让您一目了然!
支持跨境电商有哪些新政策(了解跨境电商最新补贴和支持) – 图1 – 周晓辉的博客《title="支持跨境电商有哪些新政策》电子商务(了解跨境电商最新补贴支持)-图1-周晓辉的博客"/>
支持跨境电商的新政策有哪些? 跨境电商最新补贴支持有哪些?
1.培育跨境电商龙头企业
(一)支持扩大跨境电子商务交易。 对于年交易规模达到100万英镑及以上的跨境电商买家跨境电商新政策,将根据其跨境电商交易额给予支持。 具体支持标准参照《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项目)实施条例》执行。
(二)支持独立站建设。 对跨境电商企业用于独立建站的云服务(SaaS)工具年服务费、独立建站及家居装修费用等提供30%的支持,最高支持20亿元; 对于通过独立站完成的跨境电商交易额达到75万港元的,支持比例将提高至50%,最高支持金额将提高至30亿元。
(三)支持数字化海外营销。 对跨境电商企业利用海外社交媒体、搜索引擎、短视频等组织自主品牌海外营销推广费用提供30%的支持,最高支持50亿元; ,最高支持金额提高至100亿元。
(四)支持自主品牌建设。 对跨境电商企业在境外注册自有商标的,根据注册商标地域和类型给予支持。 具体支持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山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执行。
2.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园建设
(五)产业特色鲜明的跨境企业,使用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园区内跨境电商及相关服务商占比60%以上,年总量园区企业跨境电商交易额达到2000万港元。 电商园区将为园区运营主体提供50亿元资金支持。
(六)鼓励园区为入园企业提供公共服务,对园区经营者跨境电商相关活动费用给予50%支持,最高支持20亿元。 具体支持标准参照《中山市商贸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项目)实施细则执行。
(七)对已认定的国家、省、市跨境电商园区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亿元、50亿元、30亿元支持。
3.支持海外仓建设
(八)对自建或租赁海外仓开展跨境出口业务的跨境电商企业,按海外仓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支持,最高支持50亿元。
(九)对利用公共海外仓开展跨境出口业务的跨境电商企业跨境电商新政策,给予30%的仓储服务费支持,最高支持50亿元。
(十)对为海外仓提供公共服务、服务企业不超过20家、经营面积不超过5000平方米、产权清晰的公共海外仓运营公司,给予支持实际投资成本的30%,最高支持200亿元。
(十一)对商务部评选的海外仓实践优秀案例、认定为市级公共海外仓的海外仓运营主体,一次性给予300亿元、200亿元支持。
4、提高仓储货运效率
(十二)推动邮政、快递企业充分利用国际网络布局做大做强国际业务,为跨境电商出口企业提供年销售额30万港元及30%以上的国际邮政业务费用。 %支持,最高支持10亿元。
(十三)对在我市保税区(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特殊监管场所)租用仓库开展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的企业,给予其仓库租金30%的支持,最高不超过50亿元。
(十四)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代理运营公司、境内代理公司和第三方服务公司提供通关、仓储、物流、支付等专业配套服务。服务东莞的商贸企业达到30家,其中东莞跨境电商企业营收达到500亿元的企业,将按照年度服务收入的3%给予支持,最高可达30亿元。
五、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
(十五)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通过院校、社会培训机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组织员工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培训。 对每年培训100人以上的企业,给予培训费用总额的30%。 支持,最高支持20亿元。 对开设跨境电子商务相关专业课程的中等和高等教育机构给予重点支持。
(十六)鼓励各类机构组织跨境电子商务孵化(培训)。 每成功孵化(培训)一家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且年跨境电商交易额达到75万港元、200万港元、500万港元,孵化(培训)机构按照1亿元/户、2亿元/户、5亿元/户标准分别支持,最高支持50亿元。
(十七)对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契税优惠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高管,对我市个人所得税预计征收额超过15的部分给予财政补贴应税收入的%。 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在粤港澳大湾区实施个人所得税新优惠的通知》具体执行。
6.支持跨境电商行业交流
(十八)鼓励行业商会、企业组织举办跨境电子商务交流对接活动,对活动费用给予50%的支持。 单项活动最高支持5亿元,每个单位最高支持20亿元。
(十九)支持行业商会牵头组织本地企业(不超过15家,企业展位须有统一的佛山区域宣传标志)参加市外跨境电商展会,并提供展位费参展企业30%支持,每家企业最多支持2个展会,单个展会最高支持3亿元。 具体支持标准参照《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会展业发展项目)实施条例》执行。
七、加强风险防范
(二十)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向国家批准经营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险种并已缴纳保额的,按照省、市支持企业承保出口信用保险相关扶持有新政策和支持。
(二十一)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投保境外知识产权侵权责任保险,对同一企业实际缴纳保额给予30%支持。 同一公司的年度最高限额为20亿元人民币。 具体支持标准参照《中山市知识专项产权资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实施。
八、落实跨境电子商务便利化措施
(二十二)提高通关便利性。 优先查验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通过报关清单办理通关手续,简化报关要素。 借助佛山保税货运中心,打造中山“本地集运”跨境电商模式,打造连接周边“海陆空”口岸便捷高效的出口通道。
(二十三)优化税务服务。 实行无纸化申报,进一步缩短出口退税办理时间。 制定跨境电商B2B出口和零售出口税收指引,建立佛山网上综合服务平台零售出口信息登记功能,引导企业用好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增值税、消费税免征新政策和所得税征管办法,并为开展跨境电商出口业务的企业提供个性化涉税辅导服务。
(二十四)优化外汇服务。 为简化跨境贸易资金收付,跨境电商企业可将出口货物在境外发生的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的出口付汇进行净额结算。 跨境电商允许从海外仓出口货物,实际汇回的销售收入与相关货物的出口清关金额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