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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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汉市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试点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向政办函[2020]18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

关于洛阳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试点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向政办函[2020]18号

各镇(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扬州海关,市级有关单位:

襄阳市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试点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大家。 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0 年 5 月 15 日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洛阳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城市工作方案

根据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总局《关于扩大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试点的通知》(商财发[2020]15号)精神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我市列为进入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试点范围网购保税进口(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业务。 为推进我市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试点工作,加强我市对外开放,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改革开放为核心动力,以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为目标,依托武汉自贸试验区建设,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重点推进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破解跨境贸易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跨境电商,建立完整的跨境电商产业链和生态系统,推动我市跨境电商突破发展。

2、发展目标。 统筹规划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试点城市建设,统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申报工作。 以扬州自贸区和保税货运中心为核心,吸引跨境电商展示、运营、客服、物流、金融等。 、销售、快递等行业聚集,本着“政府部门、跨境电商企业、跨境电商平台、海外商家、消费者各负其责”的原则,试点推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工作。 到2022年底,建立基础设施建设体系,建成1个跨境电商产业园,引进1家跨境电商平台运营公司,引进培育3-5家跨境电商龙头企业,并聚集跨境电商经营主体50家,丰富跨境电商产业发展链条。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 推动保税货运中心跨境电商仓库改造建设,完善保税货运中心与海关辅助系统的对接和查验分拣系统,按照海关监管要求改造跨境电商仓库。完善跨境电商业务流程,建设监控查验室、进货理货区、待检区、检验分拣区、放行区、暂扣区、出货理货区等,满足运营需求海关监管、电商企业、快递企业等。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建立武汉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功能。 武汉国际陆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作为武汉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运营商,积极与捷电子口岸运营服务中心、武汉海关对接,将公共服务平台接入“单一口岸”。尽快打造中国(广东)国际贸易窗口”。 ,与海关、税务、外汇、商务等部门实现“信息互通、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三)引进培育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运营企业。 结合我市发展实际,整合邮政、外汇、关税和产业园区扶持新政策,研究制定跨境电子商务招商政策,重点引进国外领先跨境电商平台企业、跨境电商企业及配套服务企业。 加强备案登记服务,办理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外贸经营、报关、检验检疫、退税、收汇主体资格等相关手续,并对接嘉兴跨境电商平台。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一次性注册、多个主体共享、全流程使用。

(四)推进深化邮政三合一工程建设。 推动深化实施中国邮政集团武汉分公司邮件分拣中心、商业快递中心、国际邮件交换局三合一工程,打通鄂东南地区国际快递物流通道。

(五)筹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 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进一步完善产业园功能。 聚集电子商务平台公司、外贸综合服务公司、电子商务专业服务公司、电子商务专业人士等要素,打造综合性、复合型、多功能的产业促进中心。

(六)建设跨境电商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 依托保税货运中心建设跨境电商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搭建跨境电商进口商品展示与体验有机融合的功能平台,建立海关、公共服务平台、银行、第三方支付公司及各类电商交易平台之间的系统数据交换系统,实现“现场体验、一键下单、即时取货、送货上门”的综合服务。

(七)构建扬州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体系。 充分利用院校资源,支持高校开设跨境电子商务相关专业,支持院校与企业合作办学,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实习实训基地。 支持和鼓励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跨境电子商务实战培训,快速培养跨境电子商务急需人才。 做好跨境电子商务人才规划与研究、标准制定与更新、评估认证、培训与输送等工作。 开展跨境电商创新大赛、峰会等活动,打造政府、企业、高校、从业人员等参与、交流、互动的综合人才服务平台,为跨境电商提供人力资源保障电子商务业务。

四、组织保障和任务分工

为保障我市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分管副局长为主任,各市(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襄阳海关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投资促进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局、市外汇局、市外汇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襄阳国际陆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会员。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由市商务局党组主任、局长阮丽丽同志担任办公室科长。 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试点联席会议制度,确保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实施推进、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 各会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一)市商务局:1、牵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工作,及时收集各相关部门试点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提交领导小组会议协调解决; 2、制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印发; 3、会同高新区(自贸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投促局制定支持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工作的新政策; 4、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外出考察、学习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新模式、新知识。

(二)各市(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加强新政宣传,加强辖区内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培育,引导有跨境业务需求的企业办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颁布相关管辖程序国内支持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相关新政策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发展。 高新区(自贸区)管委会:1、负责协调推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工作实施; 2、对接中国邮政武汉分公司,牵头邮件分拣中心、商业快递中心、国际邮件交换局三合一项目实施; 3.推进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明确产业园区支持新政策,优化园区规划布局,完善园区服务功能; 4、配合市招商局做好跨境电商主体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市场主体落地及对接工作; 5、配合市商务局制定支持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工作的新政策,并负责相关新政策的实施。

(三)咸阳海关:1.指导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流程建设和跨境电商仓库改造; 2、负责跨境电商公司、支付公司、物流公司、平台公司的注册登记; 3、根据《关于设立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监管的通知》(商财发[2018]486号)要求,企业负责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进行质量安全风险检测。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在商品销售前依法依规实施必要的检疫,并酌情发出风险提示,依法禁止相关经营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 4、负责跨境电商零售进口1210监管模式新政策的培训和解读。

(四)咸阳国际陆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负责尽快完成保税货运中心跨境电商仓库改造及分拣线等软硬件设施建设尽可能; 2、负责武汉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运营,尽快将公共服务平台接入中国(广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襄阳跨境电商,并进行系统调试,形成全市主要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边境电商数据通道; 3、负责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经营者和跨境电商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境外服务商等市场参与者与公共服务平台的连接; 4、负责推进跨境电商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的建设和运营。

(五)市投资促进局:1、配合市商务局、高新区(自贸区)管委会研究制定跨境电子商务支持措施; 2、负责引进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加强与高新区(自贸区)管委会的合作,相互协调,为招商引资、引进企业提供服务。

(六)市发展改革委: 1、负责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试点工作纳入本市“十四五”发展规划; 2.指导有关部门制定已出台的支持服务业新政策的配套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相关跨境电子商务支持新政策; 3.加强与海关系统的对接,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跨境电子商务市场参与者的信用管理。

(七)市财政局:负责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财政新政策的保障和落实。

(八)市外汇管理局:研究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试点工作中的外汇支持措施,制定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外汇结算账户管理、跨境资金归集指导建设银行提供优惠结算费率等支持新政襄阳跨境电商,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外汇业务便利化。

(九)市税务局:结合税务工作职能,协调武汉海关、电商产业园区、跨境电商企业等落实相应新的税收优惠政策。

(十)市市场监管局: 1、负责依法办理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许可、审批和登记,优化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市场准入环境; 2、根据《关于建立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的规定》《工作通知》(商财发[2018]486号)要求加强市场监管,加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乳品召回监管督促跨境电商企业、跨境电商平台消除已售乳制品安全隐患,依法实施召回。

(十一)市邮政管理局:1、研究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工作,畅通跨境电商零售邮件航线,制定快递货运支持新政策; 2.引导快递企业参与跨境电商零售试点工作,做好快递分拣、配送和外包工作,确保进口货物从保税货运中心送达消费者手中; 3.推进邮政三合一工程建设进程。

(十二)市教育局:负责摸清我市高校跨境电商人才培养数量,支持引导高校开设跨境电商相关专业,支持院校和企业合作办学,完善跨境电商实习实践培训基地。 做好跨境电子商务人才规划与研究、标准制定与更新、评估认证、培训与输送等工作。

(十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研究制定实施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引进新政策,为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跨境电商零售试点工作作为新常态下推进武汉经济结构改革、建设区域消费中心的重要契机。 必须将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促进跨境电子商务新政策,努力支持、配合、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二)新的政策引导。 结合《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襄阳市促进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出台新政策支持出台跨境电子商务支持武汉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优化跨境电子商务的措施。 开发环境。 明确跨境电商主导产业,引导本土企业利用跨境电商转型升级创新发展。 落实国家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和利润分享的新政策,加强跨境电子商务制度、管理、模式等方面的创新。

(三)优化营商环境。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简政放权,提高服务水平,降低跨境电商创新创业门槛和成本。 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和相关新政策对接,主动提供优质服务,加强制度创新,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实现放管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荆州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武汉市人民政府(原武汉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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