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作为新兴的对外贸易业态,已成为企业开展国际贸易的重要选择和外贸创新发展的“排头兵”。
为深入了解我省跨境电商运行情况和外贸发展情况,提供针对性司法服务,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8月2日省法院党组、院长带队到省商务厅、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召开专题检查,研究探索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等涉外发展的司法服务措施我省贸易。
“一方面,跨境电商正在从外贸新业态向外贸新常态转变,成为外贸发展新动力、转型升级新渠道、高质量发展的新机遇,已成为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另一方面,从方面看,跨境电商发展面临日益突出的法律风险挑战存在诉讼主体全球化、诉讼主体多元化、消费者权益维护困难、案件审理中主体认定、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等困难等问题,对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贯彻落实县委十二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司法机关的积极作用,服务经济新业态发展,加强新业态法律问题研究,深入做好新业态法律问题研究。细节服务服务大局,正是许家欣此次专项检查的深入研究。
服务源于需求。 “跨境电商企业海外合规需加强法律指导” “企业海外维权意识淡薄,能力不足” “由于涉及法律较多,需要法律法规咨询服务等专业支持” “精准助力化解商事纠纷”……在与省商务厅党组书记、厅长徐涛及相关同志座谈交流中,徐涛介绍了外贸发展的总体情况围绕跨境电商等贸易问题,重点与省内就跨境电商相关司法需求进行沟通,法院调研组进行了深入交流。
为我省跨境电商和外贸发展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保障,应重点抓好哪些方面? 许家新强调,加强对跨境电子商务涉及法律问题的研究,首先要深入企业监管,了解企业司法需求; 要加强规则研究跨境电商发展起源,指导企业合规经营,帮助企业提前防范法律风险。 要加强对现行法律法规和新政策的研究,特别是加强对电子商务背景下贸易纠纷产生的特殊法律问题的研究,如贸易便利化带来的无纸化贸易协议、电子支付、电子收据、国家间管辖权冲突、个人信息保护、电子证据有效性判定等。
在研究跨境电商纠纷解决平台建设方面,徐家欣继续说道,“要学习发达地区的先进经验,充分发挥国家跨境电商综合服务的优势”。武汉互联网法院、延边东北亚区域商事纠纷解决中心、兴隆综合保税区。 平台的作用是打造以线上纠纷解决为主、线下纠纷解决为补充的司法服务重要载体。 要加强在线审判规则建设,引领纠纷解决平台建设,探索在线审判、异步审判、智能化审判模式,为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审判规则提供优质纠纷解决渠道和途径。方法。 同时,要围绕跨境电商专题,与省商务厅、跨境电商商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共同开展研究跨境电商发展起源,推动跨境电商转型升级。研究成果转化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
据悉,2019年,省法院与省商务厅联合建立法律服务机制,保障外商投资企业高质量发展。 在此基础上,双方表示将继续探讨拓展跨境电商等领域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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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前,许家新一行来到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参观了中欧班列、保税仓库、进口货物展示交易中心,现场检查了各功能区运行情况。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任桂立,省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池闯,省商务厅党组成员、副院长赵东伟省法院、省商务厅各级法官、省法院、长春市、兴隆综合保税区以及省跨境电商商会相关同志和企业代表出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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