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国家新的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的激励下,跨境电子商务这一数字经济新业态快速发展。 据统计,海关跨境电商管理平台零售进出口总额从2015年的360.2万元下降到2019年的1862.1万元(其中出口总额944万元,进口总额成交额918.1万元)。 下降4次,年均增长50.8%。 但与此同时,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跨境电商业务,通过零售进出口渠道实施贩卖犯罪,严重危害跨境电商行业的健康发展。
01
跨境电商出口货物
知识产权侵权法律风险
案件简介
情况1:
2020年9月7日,当事人委托司机驾驶一辆粤港牌汽车向海关申报一批跨境贸易电商出口货物,目的地为新加坡。 经查,实际出口货物中包括未申报的3M医用N95口罩17520只,箱值17.5亿元。 3M公司认为上述货物涉嫌侵犯其在海关总署登记的知识产权,依法向海关提出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申请。 海关结案调查后,没收了上述侵权货物,并处以人民币3.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
著名平衡车品牌“Nunbo(-)”拥有多项平衡车、卡丁车外观设计专利。 国外不少中小企业纷纷效仿,在电商平台上生产和销售同类产品,权利人纷纷提起专利侵权诉讼。 专利侵权的赔偿金额动辄可达数百万。
专家分析
海关知识产权边境保护和知识产权纠纷是目前中国买家在跨境电商出口业务中遇到的最主要的法律风险。 许多进入电商平台从事跨境电商的制造企业原本都是贴牌(OEM)鞋厂。 他们具有一定的加工生产能力,但不具备产品开发设计能力。 他们主要通过模仿和小修改来遵循命令。 生产和销售产品。 容易造成的后果就是企业在出口过程中货物被海关扣留,或者被授权方提供证据证明其构成侵权,资金被冻结、库存被没收,甚至店铺被查封。直接封杀,并赔偿授权方侵权损失。
合规建议
1.在开展跨境电商产品生产和国际贸易之前,必须先进行尽职调查。
防疫用品、3C产品、玩具、服装、灯饰家具等品类是跨境电商最受欢迎的品类,但也是跨境电商侵权的“重灾区”。商业买家。 鞋厂收到生产订单和跨境买家订单前,鞋厂应进行有效的产品搜索和分析,并对产品涉及的商标、专利、版权注册状况进行尽职调查,以避免风险侵权。
2、跨境电商走出去,要特别注意商标、专利的地域性。
商标和专利权具有极强的地域性。 在某个国家获得的权利只能在该国家受到保护。 企业要想走向国际,就应该确保在目标市场的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先于市场拓展。 先申请。
02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法律风险
拐卖犯罪及拐卖违法风险
案件简介
情况1:
2014年底,陈某借助在台湾设立并在国内海关注册的F科技公司及其跨境电子工贸平台,将正常贸易报关应进口的货物打入海关。并将其谎报为个别跨境直接货物。 收购商品、向境内出售商品,谋取非法利益。 陈某利用竞价公民身份信息,为个人在跨境电商平台上直接购买复印机、日用品、食品等商品制作虚假采购订单,支付公司在跨境电商平台上准备上述交易。 – 商务平台。 制作虚假付款订单、在跨境贸易电商平台制作虚假运单、虚假申报个人跨境直购进口商品、销售进口日用品、食品等商品,逃避海关监管。应交税费合计206亿元。 元。 陈某因犯贩卖一般物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十个月。 并被罚款50亿元并上缴国库。
案例2:
2019年12月24日,甲方海外旗舰店委托报关机构向海关申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两张发票,单行清关,进入温州保税货运中心(B 型)。 商品为儿童保温杯等。 14 共有1579个商品。 为了逃税,A公司故意将海外旗舰店销售的杯子全部价格改为1元。公司员工作为同一订购人,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下单,将货物转出至A公司。第二行,并申报总价。 价格从0.91元到0.92元不等。 当事人虚报价格、逃税的行为已构成贩卖罪,逃税金额共计16764.17元。 海关没收杯子1579个,并对当事人处以行政处罚1.6亿元人民币。
专家分析
将正常贸易歪曲为跨境电商贸易是一种常见的策略。 一些不法跨境平台在吸引需要货物报关的货主时,利用了货主不了解国家跨境电商新政策、希望快速报关、价格优惠的心态并将应通过正常贸易进口的货物谎报为跨境货物。 电商产品以商品的形式销往国内。 在虚假申报的情况下,当事人有明显逃税主观故意的跨境电商如何报关,将被认定为贩卖人口罪。 如果涉案税额达到起征点(自然人10万,单位20万),就涉嫌构成拐卖犯罪。 近年来,各地海关截获的多起重大跨境电商销售案件,大多采用了类似手法。 海关有责任参与制作或传播虚假“三单”信息,为二次销售提供便利,未履行初步核实购买者身份信息真实性的责任,导致个人身份信息或年费被盗用配额、二次销售及其他违规行为。 对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企业,将依法予以处罚。 对涉嫌贩卖或者违法的,海关将给予行政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民事责任。
合规建议
跨境电商企业应远离“刷单”、“推单”。 订单欺诈是指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将应通过正常贸易进口的商品谎报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行为。 推单是指消费者购买跨境商品时,由于交易不是在与海关相连的跨境电商平台上形成,跨境电商企业推送交易、支付、物流“三单” ” 来自其他平台的信息。 导出海关监管的跨境电商平台,向海关推送三笔订单信息。 从目前海关执法实践和法院现有司法判例来看,“推令”尚无统一的认定和司法判例。 部分地区海关未将“推单”认定为贩卖人口,部分案件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不起诉”。 但从合规角度来看跨境电商如何报关,订单欺诈显然是故意贩卖,推单也是不合规的经营方式。 虽然不构成拐卖犯罪,但也构成虚假申报的违法行为。
结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