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新政对个人购物缴税的影响

跨境百科10个月前发布 管理员
585 0 0

近年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模式受到青睐,特别是在“双十一”等“全球购”私人购物节的推动下,已经有广泛采用的业务模式。 个人不仅通过直邮、旅游等方式携带海外物品出境,还通过跨境零售进口电商公司订购海外物品,已成为较为常用的模式。 个人从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订购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以下简称个人购物)的,按照自用进口商品进行监管。 近日发布的《关于制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新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49号)(以下简称政策)对个人购物、新税收政策进行了调整。这无疑将对个人订购的进口商品征税。 带来一定的影响。 这种模式与一般所说的海购、海外代购或代购并不完全一样。 只能说有一些重叠。

一是关注单笔订单限制,合理选择进口形式。

根据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个人购物单笔交易限额由2000元提高至5000元。单笔购买限额内,按完税价格(实际交易价格、包括产品零售价、运费和保险费),实现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计算。 所收税款的 % 有利于新政。 这将使消费者在单次购买中购买更多的商品,减少购物频率。 同时规定,一次仅订购一件商品,完税价格在5000元至26000元之间的,仍可通过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与正常贸易相比)。 ,主要区别在于监管方式不同,更多的是为了方便通关),但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必须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即按货物税率征税)与普通贸易相同),并记入年度交易总额(这是一个缺点,抢占年度配额如果通过正常贸易或其他方式进口,配额不会被抢占,可以继续在其他方式享受)批次。继续购物的人需要考虑这个影响)。 因此,消费者在购买进口商品时需要统筹考虑。 对于完税价格5000元以上的商品跨境电商税收新政策,建议通过正常贸易渠道直接进口,避免占用个人购物可享受的有限税收优惠额度。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新政对个人购物缴税的影响

二是关注年度订购限额,合理分解订购商品。

该政策将享受新税收优惠的年度交易限额从每人每年2亿元提高到2.6亿元。 若交易限额超过节日限额,则按正常交易管理。 同时,《关于调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目录的公告》(2018年第157号)发布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目录(2018年版)》,减少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目录的数量。猕猴桃伏特加的需求量,猕猴桃伏特加、麦芽酿造饮料、健身器材等契税品目有63个。 调整后的契税税目共计1321个。 个人将能够购买更多种类的盈利产品。 因此,为了让新政策的效益最大化,建议做好年度计划,综合考虑单价、年度价和总价三个方面。 建议在年度限额内通过跨境电商订购。 如果超出限额,您可以考虑通过个人邮寄方式订购入境物品。 事实上,从纯粹的税收角度来看,个人邮递物品大部分日用消费品的进口税相对实惠,但存在一定的订购风险。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新政对个人购物缴税的影响

三是注意及时办理退款,注意个人限额查询。

如果订购的产品不符合订单要求,退款也是很常见的。 退款可能会根据个人年度限额进行调整。 消费者需要留意退款时限。 退回的货物应当自海关放行之日起30天内原状赶至原监管地点。 不征收相应税费,并对个人累计年度交易金额进行调整(多年交易不调整)。 这里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在规定期限内退回货物,则付款人所缴纳的税款尚未缴纳给海关。 退款时应退还已缴纳的税款。 消费者在检查退货时应注意初检。 同时,注意7天无条件退款权利的自我保护申请。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新政对个人购物缴税的影响

关于个人交易年度限额,应注意通过统一网站查询个人认购限额和征税记录,查看退款后限额是否调整,限额是否被盗用。 自2019年1月1日起,海关已实施跨境电商平台企业支付相关原始数据的实时采集,包括订单号、产品名称、交易金额、币种、收款人相关信息、产品展示等。链接地址和支付交易。 序列号、验证机构、交易成功时间以及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数据。 这其实是电商企业避免非法“假订单”的标准要求,但同时也汇总了个人购物限额信息,对个人订单限额的检测也得到了加强。

一般情况下,海关在报关时会对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即“三单”审核),被盗情况发生的可能性较小。 但根据海关规定,如果无法提供购买者身份信息或付款人难以核实购买者身份的,购买者与付款人应为同一人,即付款人应为同一人。被视为购买该商品的同一人。 这可能会发生。 个人极限交叉受精的可能性。 同时,也存在个人身份信息泄露、盗用的情况。 为此,如果您确实发现您的个人信用额度被盗用或被调换,您可以向海关举报并提出申诉。 投诉时须提供以下信息: 投诉人的真实身份信息; 年度订单详细信息的屏幕截图; 涉嫌盗窃的相关订单号和清单号的截图; 实名认证手机号码; 接受报关的海关名称; 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新政对个人购物缴税的影响

四是注意购物目的限制,选择规范自提渠道。

该政策对个人订购的电商进口商品的用途和后续用途进行了规范,明确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属于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不得在国外市场转售。 因此,境内从事销售进口商品的经营者不能通过跨境零售进口平台采购商品,否则将被视为违法。 按照监管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进口商品零售企业的销售行为进行监管。 在查验过程中,如果进口商品的进货渠道属于零售进口清关进口,将会受到处罚。 这无疑是对采购代理行为的一种约束。 对于假代购、正品经销商的经营者,购物者在向此类人购买时应注意,避免风险(主要是先付款、中途被查处的风险)。

同时,为了给订户提供舒适的体验,减少退款的可能性,一些电商优化了业务模式,采用“线上购买+线下提货”的业务模式,受到了消费者的青睐。 。 。 不过,政策是明确的。 网上保税进口货物原则上不得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采取“网购保税+线下提货”的模式。 为此,消费者在订购跨境零售进口商品时,可以先通过电商平台购买所需商品并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开设的体验中心提货,或者直接购买选择他们满意的商品。 对于在监管区域外开设的自提店(这种经营模式很可能被检查涉嫌二次销售)跨境电商税收新政策,请注意购物风险。

©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

暂无评论

您必须登录才能参与评论!
立即登录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