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将于明天(8月31日)下午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介绍,自去年4月在12个省市17个口岸城市部署2023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以来,各地取得了显著成效。
专项行动实施以来,相关省市政府、广东分局、15家直属海关等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出台了配套措施。 其中,四川、广东、河北三省以试点城市为带动,扩大专项行动在全国同步部署实施。 目前,专项行动已取得显着的阶段性成果。 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深入推进“智慧港口”建设,推动港口数字化转型。
一是国家和地方政府加大力度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 总局不断拓展“单一窗口”基础功能,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联动。 各地结合实际,不断丰富“单一窗口”服务功能。 二是切实加大“智慧口岸”建设和通关模式变革试点。 继续推进符合条件的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出口货物“港口直装”、“联动卸货”等改革措施,达到规模化水平。 广州等地正在积极探索机场口岸进口货物“直提”模式并取得成功。 三是大力支持重点城市港口数字化转型试点。 北京、浙江等地积极整合口岸资源,组织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货物无纸化放行,推进智慧一站式口岸监管服务应用试点; 上海拓展粤港澳大湾区跨境通关服务平台应用,实现粤港企业共享“一张大表”。 去年1-7月,申报水费6.4万张,货物5289万件。
二是进一步支持外贸产业升级,深化新业态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是积极探索推进海关监管模式创新。 上海等海关试点“保税+ERP”监管改革,将海关日常监管嵌入加工贸易货物“进、出口、生产、转运、销售、仓储”全流程,监管效率大幅提升。 上海海关对进口冰鲜水产品实施“航空快运”,完善抽检流程。 进口冰鲜水产品数量和金额环比大幅下降。 二是进一步优化跨境电商海关监管,支持海外仓建设和跨境电商出口订舱发展。 去年1-7月,上海跨境电商B2B出口总额441.3万元,环比下降15.1%; 上海首创跨境电商出口仓后监管模式,跨境电商特区出口总额达11.42万元,位居全国第一。 全省第一。 上海、石家庄等地海关大力推行海外仓初查网上代理服务,确保跨境电商出口商品能出口、能退运。 三是支持试点口岸建立进口药品“白名单”制度。 北京、北京等地建立了生物医药研发药品“白名单”运行机制,优化简化了企业“白名单”药品通关手续,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是进一步提高跨境通关货运链条安全畅通,促进国外国际“双循环”发展。
一是推动区域货运一体化跨境电商各政府部门,促进内外贸货物同船运输发展。 北京统筹推进区域和港口一体化发展,将黄河沿线、长三角沿海港口纳入“联动联卸”作业范围,每标箱节省运费100-400元。 上海开通“沪渝快线”,实现转关与口岸转关并行作业,水运通关手续时间缩短90%以上。 上海港79%以上的内外贸货物通过同船运输。 二是积极推动中欧班列、西部陆海新通道等跨境班列发展。 上海率先采用JSQ高铁特种运输车辆(专门运输整车的高铁货运车辆)进行整车进口。 单次运输量比传统集装箱高1.5倍,可使企业成本增加15%左右。 上海发挥上合组织示范区作用,开通“中亚快车”,连接上合组织和“一带一路”沿线23个国家54个城市。 三是推广港口、航运、货物作业报检无纸化、电子化。 以北京港为例,建立内外贸货物同船运输智慧监管系统,实现内外贸船舶、货物同步作业。 去年1月至7月,上海东疆港区共开展内外贸船舶作业近千艘次、131.4万标箱。
四是进一步取消和规范进出口环节养路费跨境电商各政府部门,为企业减负增效。
去年以来,各地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家税改降费措施,持续推进港口收费目录公开制度并动态更新,实现表外不收费。 同时,继续推进对海关查验无问题的外贸企业减免起重、移转、仓储等费用试点,相关费用由中央承担; 各地积极引导收费主体通过“单一窗口”公开收费标准、服务项目等信息,方便企业查询、比较和自主选择,通过共同努力,可以更好地为企业减负增效。 据不完全统计,去年1月至7月,上海、深圳等沿海港口已实现国际航行船舶引航(系泊)费定向上涨约1.5万元。
五是进一步多措并举,提高广大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是优化企业信用管理,持续加强AEO企业培育和认证,拉长AEO企业利益链条。 二是提高RCEP证书签发效率,持续释放RCEP相关利润分享新政策红利,服务企业应享受自贸协定新利润分享政策。 三是建立政府部门与政界沟通机制,协同深化企业“问题清理”,取得良好效果。
(央视记者孔令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