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办理指南

跨境百科10个月前发布 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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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总体要求

坚持“包容、审慎、创新、协作”的监管理念,结合跨境电商新业态发展特点,进一步加强监管、优化服务,协助包括境外在内的跨境电商出口企业仓储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为企业通关提供便利,支持更多企业“走出去”。

02 适用范围

9710模式

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 适用于境内企业与境外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通过跨境货运直接向境外企业出口货物,并向海关传输相关电子数据的模式(海关监管方式代码“ 9710”)。

9810模式

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 适用于境内企业通过跨境货运将货物出口至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然后将货物从海外仓交付给买家,并向海关传输相关电子数据(海关监管方式代码) “9810”)。

03业务流程

(一)企业登记

境内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物流企业等参与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相关规定,并在跨境电子商务注册企业类型中选择相应的企业类型。 其中,仅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的物流企业,跨境电商类型应勾选“物流企业(仅限B2B)”。

境内企业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应已向海关注册登记跨境电商出口流程图,企业信用等级应为普通信用及以上。 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业务还应当向海关办理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注册。 企业注册时需要提供的资料主要包括:《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出口企业备案登记表》和《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备案登记表》。 《电商海外仓信息登记表》、海外仓证明材料(企业根据自营海外仓、公共海外仓、电商平台海外仓等类型海外仓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及其他认为必要的材料由海关。

完成出口海外仓模式注册的企业,可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模式业务。

对参与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并在海关注册登记的企业,纳入海关信用管理,海关根据信用等级实施差异化管理措施。

(二)申请流程

企业应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向海关报送报关数据和电子信息,并对数据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单张发票金额超过5000元或涉及证、检、税的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企业应通过H2018通关管理系统办理通关手续; 单张发票金额在5000元(含)以内,且不涉及证、检、税的,企业可通过H2018系统或统一跨境电商出口系统办理通关手续。

通过H2018

归档前。 跨境电商企业或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在报送9710报关单前,应向海关传输交易订单信息; 跨境电商企业在报送9810报关单前,应向海关传输海外仓订舱信息。

报关报关。 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或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报关单。

通过跨境电商出口统一版通关

归档前。 跨境电商企业和物流企业在申报9710清单前,应分别向海关传输交易订单和物流信息; 跨境电商企业和物流企业在申报9810清单前,应分别向海关传输海外仓订舱信息和物流信息。 。

清单声明。 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或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的清单。 该清单不需要摘要申报表。

(三)检验检疫和货运管理

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办理指南

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货物应符合相关检验检疫规定。

海关实施检查时,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或其代理人、监管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合海关检查。 海关按规定开展查验,对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可优先查验。

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实行全省通关一体化,也可采用“跨境电商”模式进行转关。

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退税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四)通关便利措施

报关全流程信息化

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办理指南

企业通过“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在线传输交易订单、海外仓订舱、仓单等电子信息,全部以标准报文格式手工导出。 报关单、报关清单实现无纸化,简化企业报关手续。 。

新增便捷举报渠道

对于单张发票金额在5000元(含)以内且不涉及证、检、税的货物,可以以报关单的形式通过统一跨境电商出口系统清关。 报关要素比报关单更详细。 该清单不需要汇总报关单,使中小微出口企业申报更加便捷,进一步降低通关成本。

综合考试领域简化申请

参照综试区所在地海关简化跨境电商零售出口(9610)申报的做法,如果你在综试区海关申报符合条件的9710、9810清单地区,可根据6位HS编码申请简化申报。

物流及检验便利

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可按“跨境电商”类型通过海关代理转关。 如果货物通过H2018系统清关,同样适用全省通关一体化。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跨境电商出口流程图,选择更省时、组合更好的方式发货,同时享受通关便利。优先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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