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吉林省跨境电商业务开展情况及海关监管新政解读新闻发布会

跨境百科9个月前发布 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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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政府新闻办于2020年12月1日10时召开2020年广东省跨境电商业务分析及海关监管政策新闻发布会。武汉海关副关长方解建平海关,参与介绍并介绍了相关情况。 南京海关口岸监管处副科长高云、长春兴隆海关副关长韩怀甲、珲春海关副关长吴兴智也参加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中国晚报、国际在线、凤凰卫视、吉林晚报、吉林广播电视台、中国辽宁网、北方法报等18家媒体的20名记者参加了会议。 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部部长贾鹏峰主持新闻发布会。

贾鹏峰:

尊敬的记者: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 今年以来,为避免疫情带来的负面影响,广东省大力发展跨境电商业务。 贸易规模爆发式下降,成为我省外贸发展新的下滑点。 今天我们请到了南京海关副关长方解石建平先生。 他将为大家介绍我省跨境电商的发展情况和相关数据,并分析海关总署的相关建设新政策。 出席明天新闻发布会的还有武汉海关口岸监管处副科长高云、长春兴隆海关副关长韩怀家、珲春海关副关长吴兴智。 他们将共同回答记者提问,请媒体充分关注。

现在首先请史建平副特派员介绍一下情况。

石建平:

先生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祝大家早上好! 很高兴见到你。 在此,我感谢各新闻媒体多年来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明天我们的发布主要包括两个内容。 一是通报2020年1月至10月广东省跨境电商业态发展情况,二是通报广东省新出台的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B2B)出口情况。海关总署。 新的监管试点政策将进一步分析。

一、2020年福建省跨境电商活动情况

(一)基本情况。

据海关统计,2020年1月至10月,广东省跨境电商进出口总额4.43万元,环比下降399.3%,进出口物流总额1363.2吨,环比减少12.1倍。 其中,出口总额4.4万元,环比下降424.8%,出口物流量1279.1吨,环比下降13.5倍。 主要出口商品类别为日用品、服装、3C电子产品等; 进口总额330亿元,环比增长33.2%,进口物流量84吨,环比下降424.5%。 主要进口商品为日本大米、化妆品、保健品等。

(二)武汉海关采取的支持措施。

为促进山东省跨境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推动全省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全面多元化发展。 积极支持我省有条件的城市申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目前,武汉、珲春、吉林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已分别获得国家批准。 综试区内企业可享受出口商品“清单审批汇总”。 统计、简化申报”通关便利化措施。 支持武汉市、珲春市纳入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城市,指导相应新让利政策顺利实施,实现网购保税进口货物一线进境申报不再核验通关单,暂不开展首次进口许可证审批、登记或备案。 要求。

二是积极优化跨境电商营商环境。 对企业进行全程指导,配备专岗专人跟踪解决企业通关问题,“量身定制”通关方案,并及时反馈解决进度。 积极推进“最多一次”改革,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材料,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供电话、网上、邮件服务,极大节省了企业的时间和人力成本。 进一步缩短通关时间,开辟“绿色通道”,实行“7×24”小时预约通关制度,优化营商环境,实现电商清单初审后“二次”通关。 对跨境电商平台企业支付相关原始数据进行核查和实时获取,大力打击传输虚假“三单”信息的不法企业,督促企业签署打击虚假交易承诺书,确保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健康发展。

三是优化监管手段,促进跨境电子商务规范发展。 指导网站经营者按照快递监管作业场所设置规定进行整改,合理规划跨境电商作业区域,规范场所监控摄像头设置; 全面督导南京关区跨境电商业务现场监管设施情况,强化监管设施配套支持,优先为南京兴隆综合保税区、长春综合保税区配备跨境电商监管设施——边境电商监管场所设有机检CT机,均加载海关智能图审系统。 禁止和限制物品的人工报告将有助于提高监管的准确性,持续提高跨境电子商务的智能化监管水平。

四是不断优化跨境电子商务监管模式。 在综合保税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综合保税区企业举办网购保税进口商品“保税展示”(即O2O保税展示),充分发挥综合保税区进口商品保税功能。重庆自贸区,并在综合保税区复制推广“批量进出境、集中申报”、“集中汇总纳税”等创新海关监管制度,实现进口货物先销售后纳税展示交易期间征收,并在规定时限内集中申报缴费,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 全面落实跨境电商出口退税新政策,提供畅通、高效、安全、快捷的跨境电商出口退税渠道。 对于需要退运的跨境电商包裹出口货物,经海关初步审核后,视为原出口货物。 如果货物在一年内退回,可以单独或分批复运进境,解决了公司出口退税的后顾之忧,有效提高了公司的出口积极性。 新政策实施以来,南京海关立即受理监管跨境电商出口退税产品225批,物流量2.3吨,总金额63.5亿元。

五是拓展货运渠道。 为缓解疫情造成的国际航班运力不足和跨境货运成本上升的压力,海关总署出台支持中欧班列发展10条措施,支持中欧班列扩大开行规模。青岛海关据此制定了15条具体实施措施,大力支持跨境电商产品、邮件、快递等发展。中欧班列与“一带一路”建设。

2020年吉林省跨境电商业务开展情况及海关监管新政解读新闻发布会

2.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新试点政策介绍

去年以来,我国跨境电商快速发展,成为外贸发展新的下滑点。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部署要求,推动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发展,为充分发挥跨境电子商务稳外贸保就业的积极作用,2020年6月12日,海关总署发布《海关总署关于组织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试点的公告》。 《边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公告2020年第75号),决定在上海等10个试点海关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 电子商务B2B出口监管改革。 8月,武汉等12个海关被指定为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 下一步,海关总署可结合试点情况,在全省全面推广这一监管模式。 为方便我省企业充分享受新政策实施时的红利,现将新政策出台。

跨境电商B2B出口是指境内企业通过跨境货运将货物运输至境外企业或海外仓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完成交易的贸易方式,包括“跨境电商” B2B直接出口”和“跨境电商B2B出口”。 有“海外电商出口、海外仓”两种模式。 为便于监管,海关创新监管模式,新增“9710”和“9810”两个监管方式代码,分别对应两种B2B出口模式。 企业可享受配套便利措施。 这项新政策的推出,有效解决了长期以来跨境电商B2B形式与普通商品无法区分的困境,解决了企业反映的无专门监管方式代码、无针对性监管的问题。跨境电商B2B出口的措施和支持新政策。 问题和要求。

西安海关充分认识组织海关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模式改革的重要性,密切关注改革试点情况,及早谋划全面推进,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模式改革。完善商务监管机制,加强信息化管理,学习借鉴海关前期试点的先进经验,努力落实、稳定、细化相关新政策。

这就是我明天要发布的内容。 下面,我和同学们很高兴回答记者的提问。

贾鹏峰:

接下来是记者提问时间。 如果有记者想提问,请举手。 提问前,请先介绍一下您所代表的媒体机构。

节日广播记者:我想问一下,普通消费者如果购买跨境电商产品,应该如何下单才能符合海关监管要求?

高云: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要完成一次跨境电商购物,主要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消费者要确定所购买的商品是否属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

其次,消费者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送货地址等。

第三,消费者保证所购买的商品仅供个人使用。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已订购的,不得在境外市场再次销售。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

1.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单笔交易限额为5000元,年度交易限额为26000元。

2、税费计算方面,对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海关按照国家跨境电商税收新政策征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零售进口。 完税价格为实际成交价格,包括商品的零售价格。 、运费和保险。

3、消费者办理退款的,退回货物须自海关放行之日起45天内按原状退回原监管场所、原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货运中心(B型)。 相应税费不再征收,并进行调整。 消费者个人账户每年累计交易金额。

长春晚报记者:目前,线下商务与互联网相结合的O2O模式逐渐成为消费主流。 我省跨境电商行业有相关业务吗?

韩怀佳:谢谢你的提问。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去年6月,南京兴隆进出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已完成首个跨境电商O2O保税展示业务测试。 这意味着跨境电商渠道的“下沉”已初步取得成效,消费者可以享受到日益便捷的购物体验,打消了海购“看不见、摸不着”的顾虑。 此前,南京兴隆进出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的商品要求经营企业自费从综合保税区内的保税仓库“购买”商品,并放置在陈列柜中供客户选购。 开通跨境电商O2O保税展示功能后,企业可在不缴纳税款的情况下收取一定金额的押金,直接从区内保税仓库提取货物并上柜台展示。 如果顾客对商品满意,可以实时在线下订单。 下单,回去等货。 为保障辖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南京兴隆海关设立专门受理窗口,开通红色通道,引导企业快速备案、上传查验申请。 企业直接在跨境电商O2O系统中提交申请,货物从报关到出境办理。 只需要半个小时,就能保证跨境电商商品及时送到消费者手中。

记者1:我想问一下,如果企业想参与跨境电商业务,海关对企业注册有什么要求?

高云:涉及跨境电商业务的企业主要包括跨境电商企业、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物流企业和支付企业。 海关在企业管理方面有以下要求:

一、参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的跨境电商平台公司、物流公司、支付公司等应按照海关注册登记管理相关规定跨境电商征税11.9,向所在地海关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清关单位; 境外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应委托境内代理人到代理人所在地海关进行注册登记。

二是参与跨境分商零售出口业务的跨境电商企业、物流企业等应向当地海关备案信息; 需要办理报关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海关备案。

三、货运企业应取得国家邮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直购进口模式下,货运企业应为已向海关办理代理查验登记手续的邮政企业或进出境快件经营企业。

四、支付企业为中国建设银行机构的,应具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 支付企业是交通银行以外的支付机构的,应当持有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 支付业务范围应当包括“互联网支付”。

中国广东网记者:据了解,跨境电商出口业务下降主要在长春。 请问,长春海关采取哪些措施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吴兴智:长春海关始终高度重视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多措并举保障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推动新政实施。 “9610”、“1210”两种监管模式在长春落地跨境电商征税11.9,实现跨境电商直购模式和保税备货模式同步运行;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贸易便利化,长春海关建立了退税产品流程监控系统,解决了跨境电商出口货物退税难问题,推动长春跨境电商向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是提高服务水平。 提升电商业务办理速度,电商企业注册、账簿备案变更等时限为5个工作日的申请,信息齐全、1小时即可办理完毕,极大提高服务效率,促进健康发展的企业。 通过实行预约通关等方式及早干预,做好风险分析研判,使电商产品能第一时间查验、第一时间拿走。 如果公司有需求,我们会加班加点验货放货,力争做到公司零等待、零包裹。 积压大大提高了跨境电商通关效率。 向电商赃物监管倾斜,调动重点力量,通过CT机等非侵入式检查提高监管效率。

三是精准扶贫企业。 长春海关多次派出业务骨干对电商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宣讲新政策,解答企业疑问,跟踪指导企业,及时为企业解决痛点、难点。 “一企一策”支持电商企业发展; 优化企业信用认证办法,引导企业规范申报,促进电子商务业务规范化、高效化; 配合当地商务部门,吸引优质电商平台企业入驻,促进电商产业集聚,扩大商品交易规模。

都市快报记者:刚才提到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新政策有一定优势。 企业可以享受哪些具体便利措施?

史建平:我来回答你的问题。 新的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新政策实施后,企业可享受以下通关便利:

一是通关全流程信息化。 企业通过“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在线传输交易订单、海外仓订舱、仓单等电子信息,全部以标准报文格式手工导出。 通关单、报关清单实现无纸化,简化企业申报。 手续。

二是新增便捷申报通道。 针对中小微企业出口单额较低、订单量较大的情况,提供更加便捷的报关通道,精简转报报检项目,进一步增加企业通关成本。

三是简化综合测试领域的应用。 参照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对跨境电商零售出口(9610)简化申报的做法,申报符合条件的,可根据6位HS编码申请简化申报。 9710、9810在综合试验区所在地海关挂牌。

四是货运、报检方便。 既适用于省内通关一体化,也适用于转关模式。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更有效、更好的组合方式来运输货物,还可以享受优先查验的便利。

贾鹏峰:

明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 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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