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新税收”4月8日起实施 同步调整行邮税政策

跨境百科1年前 (2023)发布 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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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4月7日讯(记者彭亚辉、通讯员黄永华)未来,“海外购物”将不再“免税”。 今天,长沙海关宣布,湖南自4月8日起正式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同时调整个人邮递税收政策。

跨境电商“新税收”4月8日起实施 同步调整行邮税政策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今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进口货物需缴纳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单笔交易限额为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额设定为20000元。 对限额内进口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定为0; 取消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免税4月8跨境电商征税,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单笔交易超过单次限额,或累计后超过个人年度限额,以及单次未分割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额的4月8跨境电商征税,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同时调整的还有个人邮政税。 此前,我国个人邮政税率为10%、20%、30%、50%。 未来将调整为三个档次:15%、30%、60%。

跨境电商“新税收”4月8日起实施 同步调整行邮税政策

长沙海关表示,此次税收调整是国家明确将跨境电商业务定位为贸易活动的重要信号。 随着新政策在全国统一实施,我省将推出跨境电商保税进口模式。 长沙、株洲、湘潭、衡阳、岳阳、郴州等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可引进跨境电商企业入驻,湖南跨境电商有望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作为国家跨境电子商务保税进口试点城市,迎来井喷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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