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拱关9月1日起开展试点
9月1日起起拱北海关将试点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根据海关总署2020年第九十二号公告,拱北海关将于九月一日试点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前期,该关所属的中山海关、青茂海关等试点隶属海关通过“关企面对面”、网上问卷等形式开展业务调研,充份摸清关区企业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需求,近日相关测试工作已在紧锣密鼓开展中。

拱北海关业务专家深度解读海关政策。 (杨开凡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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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跨境电商出口试点,拱北海关试点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 8月27日下午,拱北海关召开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出口政策专题研讨会。 中山、珠海共计约200家企业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针对企业提出的问题,海关等部门一一解答了政策问题。

根据海关总署2020年第92号公告,拱北海关将于9月1日试点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吹风会上,拱北海关相关业务专家对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进行了深入讲解。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出口海关监管政策背景、便利措施、监管要求、注意事项等。 珠海市商务局、中国电子口岸信息中心拱北分中心、珠海市电子口岸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分别讲解跨境电商企业相关扶持政策、系统对接、数据传输等——对企业出口。

据介绍,海关总署相关公告发布后,拱北海关迅速成立专门工作组,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推进表,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细化各项准备工作。正式启动试点。 为保障业务改革顺利实施跨境电商出口试点,拱北海关结合海关工作实际,制定了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方案、海外仓备案指引、报关单、报关单填写说明等。区指导现场海关及相关企业顺利开展相关业务。 前期,中山海关、清茂海关等海关所属试点海关通过“海关—企业面对面”、网上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业务调查,全面了解关区企业的业务需求。跨境电商B2B出口。 近期,相关测试工作已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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