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自治区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太原)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明确力争培育不超过3个跨境电子商务到2022基地建设示范园区和孵化器,重点扶持跨境电商企业100家以上,全市年跨境电商交易额下降15%以上,将西安打造成为区域性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跨境电子商务集聚区和产业示范区。 打造区域对外开放新高地。
《方案》明确,要整合优势资源,打造集海关、税务、外汇、商务、市场监管、邮政、金融为一体的跨境电子商务监管服务平台,构建跨境电子商务事前监管、事中管控、事后追溯的电子商务监管服务平台。 境外电商监管模式。 要完善海关监管场所服务功能,在西安综合保税区、银川高速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在现有保税仓储、监管查验等设施基础上,设置封闭围栏和卡口铁路货运园区、保税监管场所。 划定监管区域,配备图像识别等设备。 优化通关流程、监管模式和技术标准,对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简化通关流程,提高查验比例,提高通关效率,构建适应跨境电商发展的监管服务机制。商业。
《方案》提出,推动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发展,优化跨境电子商务产业规划布局宁夏跨境电商,大力实施“互联网+园区+产业”发展模式,构建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楼宇经济为载体的跨境电子商务网络。 工商业集聚区。 提升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水平宁夏跨境电商,支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全供应链服务。 鼓励金融机构、支付平台、电子商务企业合作,为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跨境电子商务活动提供高效、便捷、风险可控的线上收汇、结汇等综合服务。
为推进跨境电商货运体系建设,《方案》提出,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为重点,拓展西安河西客运物流航线和国际物流班列航线国际机场,推进新的中欧公铁快线。 实施该模式,构建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民航、铁路、公路多式联运货运体系。 要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信用管理机制,完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信用数据库,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和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探索完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和信用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方案》还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风险防范体系、完善跨境电子商务营销服务网络、优化跨境电子商务创业发展环境等方面提出了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