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城市增至6个
TKFFF · 2023-05-13 23:24
《通知》明确,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扩大至所有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综合保税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所在城市(及区域);今后相关城市(区域)经所在地海关确认符合监管要求后,即可按相关要求,开展网购保税进口(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业务)。加上之前的成都、泸州,四川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城市增至6个。
3月18日,商务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试点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试点范围扩大至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综合保税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的所有城市、保税货运中心(B型)所在地(未来相关城市(地区)经当地海关确认符合监管要求后,可开展网购保税进口业务(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业务)根据相关要求,我省广元、绵阳、南充、宜宾具备1210业务开办条件,加上武汉、泸州跨境电商货物进口流程,广东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城市增至6个.
什么是网购保税进口? 商务部电子商务司负责人介绍,网购保税进口海关监管编码为1210,其中“12”代表保税,“10”代表普通贸易。 在1210保税备货模式下,跨境电商企业可以将未售出的商品批发到国外保税货运中心跨境电商货物进口流程,然后在网上销售,一件销售一件报关。 未售出的不能出海关特殊监管中心,但无需清关,可直接退回国内。
在这种模式下,商品免交关税并获得 20% 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折扣。 该负责人表示,该模式有效解决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B2C)模式中遇到的报关难、成本高、政府税收流失、消费者维权难等问题。和兴趣。 价格和便捷流程进入中国消费市场,消费者将享受到更优惠的价格和更便捷的购物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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