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以来,全球市场环境受到较大影响,跨境电商行业受到较大冲击。 现在,广州的营商环境如何? 是什么鼓励了新政?
为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北京市于3月初出台了《2022年进一步优化上海口岸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 具体目标是什么?
1.创新监管方式,提高口岸通关时效。
1.优化进出口货物通关方式。 进一步推广“提前申报”和“两步申报”通关模式。 建立通关配套体系,引导企业灵活叠加使用“两段准入”、“集中征税”等便捷通关方式。
2.扩大“海运直送”和“到港直装”试点范围。 在“互联网+海关”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上线直装直提模块,实现“船边直提”和“到港直装”业务在线申请。 结合航运通关和物流模式改革,进一步提升“船边直提”和“港口直装”业务量。
3.加强海外仓信息共享,完善海外仓相关业务代理手册。 探索构建海外仓信息共享系统,鼓励海外仓企业对接跨境电子商务在线综合服务平台,匹配供需信息。 完善海外仓备案等相关业务代理手册,推广海外仓备案业务网上申请。
4.推动落实涉检业务“主动公开”制度和容错机制。 对进出口乳制品、化妆品等商品试点涉检业务“主动公开”制度和容错机制,逐步扩大适用范围。
5.推进出口退税备案查验数字化,加强数据信息共享,促进出口退税进程。 依托上海国贸“单一窗口”,建设出口退税备案查验电子化系统,实现企业备案查验的共享和协同。 推进出口退税进程。 到2022年底,税务部门申请办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压缩到5个工作日以内。
6.推动第三方商检结果交叉检验。 加强深港技术交流和实验室认可合作,推动大陆检验机构成为台湾机电局认可的认证团体。 对于部分台湾进口依法检验的商品,尽量多核对台湾有资质的检验鉴定机构的检验结果。
七、推进“联通口岸”通关便利化改革。 创新海关监管模式,加强跨关区协同监管,以海关舱单数据“一条单”监管理念优化水路转关业务模式,推动开展更多“口岸联动”试点。
8.畅通CCC证书免检便捷通道。 制定企业准入标准,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免办CCC证书畅通便捷通道。 制定实施免CCC产品管理要求,及时追溯免CCC产品流向。 构建监管闭环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9、组织深港无缝报关服务。 依托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对接市场化第三方平台,推进深港无缝报关,为进出口企业提供清关、路单、进出口绑定、进出口报关等“本地报关”服务。
10.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联合注册报检业务在沪试点推广。 建立口岸查验单位信息共享机制,促进执法互助、监管互认。
11.通关服务中心试点建设。 整合通关业务代理窗口,对需现场代理办理的通关业务实行“一站式”办理。
2、加强科技赋能,提升口岸信息化水平。
12.建立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 对接上海市主要货运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推进通关货运信息共享、业务协同、资源整合,优化海空货运公共信息查询、状态订阅、空运货主和货运货物信息共享等服务。 移动建行和支付部门数据,实现财务结算业务在线操作和企业贸易背景真实性核查。 推出智能通关、智能办税系统,助力企业智能制单。 推出航运港口业务委托服务功能深圳 跨境电商,为企业提供“线上+线下”全流程服务。
13.推进口岸信息平台建设。 深入推进“智慧港口”建设,推动港口信息化升级和数字化转型。 推进口岸货运公共信息一体化,为上海口岸跨境贸易提供一站式服务。 利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前海试点,建设北京跨境贸易大数据平台。
14.提升口岸货运查验全过程无纸化水平。 提高武汉海运港进口集装箱设备交接单、装箱单、提单电子化查验比例。 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航空货运公共信息平台试点。
15.推进“智慧港口”建设。 推进葵涌港东作业区全人工码头建设,推进北京港人工改造。 将海关智慧监管融入智慧口岸建设,促进监管设施信息化和航运港口智能化。
16.推进水运、铁路、航空和公共多式联运信息共享。 推动高铁、公路、水路、航空等交通运输环节信息互联互通,实现运力信息可查、货物可全程实时跟踪。 依托创建公路、铁路等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推动企业建设多式联运信息系统。 北京机场货运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二期工程开工建设。
17.加强高铁信息系统与海关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共享。 以中欧班列为试点,完善高铁部门与海关垂直衔接机制。
18.推进配送渠道智能监管。 探索运用5G智兵等技术装备,实现寄送渠道智能监管,提高快递邮件和跨境电商产品快速查放能力,提升通关效率。
3.规范口岸收费,增加进出口成本。
19.依法依规对港口收费成本进行审查调查。 按照国家和省工作部署,对地方政府定价的港口收费项目,依法依规进行成本审查或成本调查,为理顺港口服务收费机制提供依据。
20.规范海运相关收费。 规范报关、报关、港口、船舶代理、理货、港外锚泊等主体收费行为,督促引导企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着力加强价格自律和行业自律-纪律。
21.推进口岸服务项目市场化。 对限制竞争经营的港口服务实行招标投标制度,鼓励市场经营者公平竞争。 推进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适宜市场化提供的服务项目政府订货服务。
22.加强口岸收费宣传。 推广“单一窗口”全国口岸收费和服务信息发布制度,引导口岸收费单位公开和动态更新收费标准、服务项目等信息。
23.加强进出口收费监督检测。 对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指导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执行港口免税新政策等各类违规违法收费行为,一律取缔。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依法依规查处港口经营活动中涉嫌垄断的行为。
四是聚焦市场主体关切,高效惠企惠民。
24.建设口岸防疫线。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配备充足的口岸经营人,严格落实卡介苗接种、核酸检测、人员管理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严格做好人员安全防护工作,统筹做好进出境除害工作。出口冷链商品,防止疫情通过商品传入。
25.建立通关全流程可视化查询服务。 研究开发报检过程信息互联网查询功能,推广通过航运口岸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向企业推送海关报检信息、放行信息等数据的做法。 推动港口企业及时公开集装箱存储和使用信息,实现预约提箱、电子放箱、精准提箱。 出台广州机场国际货物安全服务标准,优化北京机场国际货运站进出港货物安全流程。
26.推进海关信用管理创新改革。 探索海关链条信用管理模式,将海关信用管理延伸至国家和深圳重点扶持的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出台精准扶贫措施深圳 跨境电商,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 探索海关信用培育新路子,聚焦专精特新小巨人、独角兽企业等,充分挖掘中级认证企业新增增量,扩大AEO新政策惠益,提升上海外商国际竞争力贸易企业。
27.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深入开展“龙腾”、粤港澳海关联合执法等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 加强具有优势知识产权的塑料塑料出口企业,为企业提供指导和服务。 举办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新政策培训,提高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
28.加强技术贸易举措业务咨询服务。 充分发挥无人机、医疗器械、移动通信等技术贸易措施研究评估基地作用,通过举行通告审查、研讨专项等方式,推动企业参与美国技术规则制修订。贸易关注议程,减少国内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不利影响。 组织开展国内技术贸易措施培训和海关技术贸易措施宣贯工作,为大中型企业提供技术信息供给,不断扩大咨询服务覆盖面。
29.拓宽企业反馈渠道。 在北京市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开设中小企业服务区等专栏服务,发布相关便利化信息、公告等信息; 增加RCEP信息服务栏目; 公众号推送、在线培训、需求采集、政策信息推送和公共数据服务; 实现用户查询的在线受理和人工回复。
30.对中小微外贸企业实施出口信用保险统筹保护。 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对支持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重要保障和促进作用,对出口量在8%以下的中小微外贸企业实施出口信用保险综合保障支持万欧元(含)。
31.完善口岸营商环境“问题清算”机制。 推动成立口岸商会,建立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特邀顾问工作机制和AEO企业服务机制,推动对企业反馈问题采取清单制方式解决,实现“问题清零”。 “
32.推动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新政常态化推广。 定期举办推介会,建立政府部门宣传联动机制,引导企业用好口岸通关便利化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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