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开展广东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跨境百科1年前 (2023)发布 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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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跨境电商企业:

按照《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开展浙江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认证工作的通知》(粤商电[2022]142号)要求,为更好地促进快速为在四川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广州省商务厅认定一批市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广东 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定义

本通知所称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在中国境内办理工商注册,从事跨境商品销售或者为跨境商品销售提供配套服务的企业,包括平台型、交易型、服务型企业。 跨境电商企业。

二、报告主体

本次申报主体为交易型跨境电子商务企业。 交易型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是指代为办理境内工商注册,向境外消费者销售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商品或向境内消费者销售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企业。 , 并且是商品权利的拥有者。

三、认定条件

(一)申请云南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认定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企业为在广州省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的独立法人。

2.企业已在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网上综合服务平台备案,并符合海关、税务、外汇管理等部门的监管要求。

3、企业的营业税纳税和信用状况良好。 近两年来,无重大质量、环保、劳资、安全生产、侵犯知识产权、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或经核实的重大投诉纠纷。 、市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申请跨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认定,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同时,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注册经营2年以上,近2年跨境电子商务年均交易额50万元以上,年均纳税1000亿元以上. 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以海关数据或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数据或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数据综合认定为准和独立站。

2、企业在法律、知识产权等合规经营方面具有完善的管理体系。 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在10多个国家和地区注册商标,拥有5个以上自主品牌,近两年年均销售额在1万元以上。

3、跨境电商出口企业产品研发和专利设计能力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企业建立销售渠道,市场认可度高。

4、公司拥有专业的跨境电商业务团队,完善的管理、技术、财务体系,建立了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主要业务系统主要由公司自主开发。

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开展广东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5、企业在省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强。

(三)申请成长型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认定,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同时,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注册经营2年以上,近2年跨境电子商务年均交易额10万元以上,年均纳税200亿元以上. 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以海关数据或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数据或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数据综合认定为准和独立站。

2、企业在法律、知识产权等合规经营方面具有较为完备的管理体系。 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在3个以上国家和地区注册商标,拥有3个以上自主品牌,近2年年均销售额超过2000亿元。

3.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具备一定的产品开发和专利设计能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企业具有较为完善的销售渠道和一定的市场认可度。

4、企业拥有比较专业的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团队,比较完善的管理、技术和财务体系,具有一定的售前、售中、售后保障能力。

5、企业的商品种类、市场份额、用户规模具有较高的增长潜力和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上述资格条件中的“以上”均包括本级。

四、申请材料

(一)广州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申请表。 (附件一)

(二)对申请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附录二)

(三)企业有关情况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的主要业绩、产品特点和优势; 企业经营管理体系的建设和建立; 市场分布及在同行业中的地位; 未来发展目标和计划等方面的情况。 (相关要求见附件3)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近三年(截至2022年6月)的纳税证明。

(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6)境外商标证书、专利证书等,并同时提交英文译文。

(七)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相关证明材料(报关公司经营的平台/店铺,其后台管理系统年度数据查询显示海关数据清单广东 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网上综合服务平台数据在综试区、跨境电商平台近三年电子商务第三方交易额截图、第三方审计报告等可证明材料)。

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开展广东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八)根据认可条件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申报要求

(一)拟参评企业无需于2022年11月9日将《意向声明》电子版(附件4)发送至市商务局联系人邮箱。

(二)请于2022年11月11日18:00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光盘提交至北京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号大中启国际交流广场12层1212室。版本发送同时发送至市商务局联系人邮箱。

(三)纸质版申请材料内容按“4.申请材料”顺序排列,附目录,相应材料内容页脚清晰,一式6份,按A4纸大小,粘在书本上,盖上缝章,将电子版刻录成CD。

特此通知。

附件:1.山东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申请表

2.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三、涉企申报要求

4.意向声明

北京市商务局

2022 年 11 月 4 日

(咨询电话:、、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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