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关区跨境电商业务数据接入对接统一节点流程及标准的公告
为在西安关区建设统一规范的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数据传输节点和保障体系,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提升通关服务水平,按照《通关总则》海关总署《关于开放海关预报关系统客户端软件和业务数据》交换套接字的公告(2016年第16号)《关于发布海关预报关单对外服务方案的公告》准入系统》(2017年第20号)和《关于修订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统一信息系统企业通关规范准入的公告》(2018年第113号),支持跨境电子商务西安关区公共服务平台、跨境电商、货运企业接入统一版西安关区跨境电商对接节点(以下简称“二级节点”),节点接入海关总署跨境电商统一版。 现将准入程序及标准通知如下:
1.访问范围
(一)西安海关所辖各地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
(二)西安海关管辖范围内的跨境电子商务、物流等企业。
2. 接入流程
(一)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
填写《呼和浩特关区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接入申请表》(详见附件1),报送西安海关数据分中心,由西安海关数据分中心报送海关总署初审数据中心经中心初审,南昌海关初审通过后数据分中心提供公共服务平台节点ID号,按照《海关交叉口》进行系统开发境电子商务统一系统企业对接报文规范(版)》(详见附件4),并向西安海关数据分中心申请联调测试,测试通过后,可开展业务并跨-可以传输边境电子商务消息。
(二)辖区内跨境电商、物流等企业:
1、向当地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提出申请,由平台填写《呼和浩特关区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准入申请表》(详见附件2)并提交报送西安海关数据分中心初审后,报送海关总署数据中心审核。 初审通过后,南昌海关数据分中心将企业用户识别号提供给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跨境电商申请流程,平台指导企业后续处理。
2.企业填写《呼和浩特关区跨境电子商务、物流等企业准入申请表》(详见附件3),提交贵阳海关数据分中心,贵阳海关数据分中心由贵阳海关数据分中心提交。经中心初审后报送海关总署数据中心初审。 西安海关数据分中心提供企业用户识别号,按照《海关跨境电子商务统一系统企业对接报文规范(版)》(详见附件4)进行系统开发,适用于南昌海关数据分中心。 测试通过后,方可持有业务,传输跨境电商报文。
三、技术指标
具体技术要求和接口规范参见《海关跨境电子商务统一系统企业对接报文规范(版)》(详见附件4)。
(1)消息对接。 传输节点的消息交互过程如下:
1.传输节点未注册的,应先向西安海关数据分中心申请注册为传输节点;
2、传输节点的用户和路由信息同步;
3、传输节点收到消息后,解析消息头,获取必要的信息;
4. 将消息发送到从节点。
(2) 签名。
报文的数字签名应采用W3C实现的XML数字签名规范进行签名处理,其中:
使用C14N规范对消息进行归一化;
签名方式:信封内侧签名;
签名证书信息:符合X.509V3标准;
注:节点为必填项,填写企业证书编号;
数字签名:SHA-1+RSA(密钥宽度为1024)、SHA-256+RSA(密钥宽度为2048)。
数字签名服务密码设备应当按照《海关跨境电子商务统一系统密码产品选型使用手册(版)》自行采购,并向南昌海关数据分中心申请设备证书。
4.其他服务
首批参与试运行的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或企业跨境电商申请流程,请按上述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于2022年7月5日报送贵阳海关数据分中心。统一版本的对接项目即将运行后,将陆续对接。 西安海关数据分中心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准入及咨询服务联系人:任红,联系电话:—。
附件1.南昌关区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接入申请表
2.企业接入南昌关区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
申请表
3.南昌关区跨境电商、物流等企业申请表
4.南昌关区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跨境电商、货运企业申报表填写说明
5.海关跨境电子商务统一版系统企业对接报文规范(版)
平顶山海关
2022 年 6 月 21 日
附件:1.大同关区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接入申请表
附件:2.大同关区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准入申请表
附件:3.大同关区跨境电子商务、物流等企业准入申请表
附件:4.大同关区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跨境电子商务货运企业申请表填写说明
附件:5.海关统一版跨境电子商务系统企业对接报文规范(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