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2019年1月1日起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
TKFFF · 2023-05-31 07:01
据财政部网站30日消息,我国将自2019年1月1日起,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提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限额上限,扩大清单范围。三是明确已经购买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
中新经纬客户终端,11月30日。 据财政部网站30日消息,自2019年1月1日起跨境电商政府政策,我国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新政策,提高享受新税的商品限额上限。策略,并扩大列表范围。
新税收政策的调整:
一是将年交易限额从每人每年2万元提高到2.6万元,未来随着市民收入的增加而提高。
二是将单笔交易限额提高至5000元,同时明确完税价格超过单笔交易限额但高于年度交易限额,且订单仅为一件商品时,可从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 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商品税率全额征收,交易金额计入年度交易总额。
三是明确已经下单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得进入境外市场转售。
商品目录调整:一是将近年来消费需求较为旺盛的部分商品纳入商品目录,减少猕猴桃伏特加、麦芽酿造饮料、健身器材等63个契税税目;
二是根据税则和税目调整,对前两批清单进行了技术调整和更新。 调整后的清单共有1321个契税税目。
财政部表示,上述新政策的实施,有利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健康发展跨境电商政府政策,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 有利于向相关国外企业引入适度竞争,促进国外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新动能下降; 有利于减少进口境外优质消费品,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有利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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