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问答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稳外贸稳内资举措。 9月27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例行吹风会,介绍国务院支持外贸稳定发展新政情况。 如何帮助外贸企业确保合同的履行和外贸订单的及时交付? 下一步将如何继续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 上去看看——
Q1
近日出台的《支持外贸稳定发展的若干新政措施》包括哪些内容?
A:
一是提升外贸合规能力,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 文件提出,各地要在防疫、用能、用工、物流等方面加强保障,确保外贸订单及时送达; 研究优化出口信用保险常年保险条件; 推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 支持企业参加各类境外自办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扩大境外自办展规模,不断提高代理参展成效,进一步加强外贸企业人员出国参展服务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展览洽谈业务; 扩大正式举办的秋交会,即第132届高交会网上展览的参展企业范围,以及延长高交会网上展示时间等措施。
二是激发创新活力跨境电商公司,促进外贸稳中向好。 文件提出,新增一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一批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出台新措施,进一步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发展; 推动出台跨境电商出口退税便民税收新政策。
三是强化保障能力,促进贸易畅通。 文件提出,提高港口集疏运和国内运输效率,确保进出口货物快速中转; 继续取消口岸不合理收费; 货物到港快进快出等具体措施。
Q2
如何帮助外贸企业确保合同的履行和外贸订单的及时交付?
A:
一是在保障生产方面,各地要加强外贸企业在防疫、用能、用工、物流等方面的保障。 要确保这类重点外贸企业防疫不出现问题。 保证,并在必要时尽力给予支持,确保外贸订单的及时交付。
第二,如果生产企业发生疫情,要保证产品能运出去。 国务院专门成立了货运畅通工作领导小组。 在领导小组的协调下,商务部与交通运输部建立了紧密的联动渠道,确保外贸货物运输畅通。 如各地或外贸企业反映运输存在问题,商务部将第一时间协调代办,密切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并将代办结果向地方政府和企业通报。
三是在保护重点企业方面,构建外贸企业“白名单”,积极为解决外贸企业实际困难提供服务。 国家层面将外贸货物纳入重要物资范围,保障运输需求; 在司局层面,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小型骨干外贸企业联系制度。 提供普惠服务,指导地方建立区内重点外贸企业检测服务机制,强化生产合规保障。 在地方层面,各级商务主管部门通过“白名单”开展定期走访,“一对一”帮扶扶贫,解决外贸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具体问题,推动精准出台解决共性问题的新政策措施。
四是在贸易便利化方面,着力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例如,发布了《海上民航高铁口岸外贸进口货物参考标准操作规程》。 无论是高铁、公路还是民航口岸,在贸易便利化方面,都总结了好的做法,供大家参考。 同时,杜绝口岸不合理收费,加强对航运口岸收费单位的监管,努力提高外贸企业收费成本。
Q3
下一阶段进口领域将开展哪些重点工作?
A:
一是扩大市场开放。 去年,我国再次调整954项进口商品关税,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清单和流程,进一步释放消费品进口潜力。 确保大宗商品进口各环节平稳运行,减少能源资源类产品和农产品进口供给。 支持先进技术、重要装备、关键零部件进口,促进我国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 同时,进一步拓展“单一窗口”服务功能,积极将更多相关护照纳入进口贸易领域,全面优化口岸营商环境,逐步提升进口便利化水平。
二是创新进口促进平台。 近年来,我国确定了14个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 这种示范区积极举办新的政策创新活动,有力地促进了进口贸易、产业和消费的深度融合,也产生了自己的优势和特色。 示范区增设后,将进一步促进省内进口贸易竞争性发展。
三是充分发挥展会的导入功能。 进博会是世界上第一个以进口为主题的国家级展会。 近两年跨境电商公司,每届进博会成交额均超过700亿港元。 继续举办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消费博览会、高交会进口展区。 通过这些展会,连接世界、买卖世界、服务世界,推动更多国家的优质产品进入中国市场,共享中国开放发展的机遇。
第四季度
下一步将如何继续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
A:
一是扩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范围。 2015年,首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成立,随后国务院批准了5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现在我们要学习这个好的做法,计划再增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二是出台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的新政策。 海外仓是跨境电商B2B2C的重要节点,对跨境电商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8项支持海外仓发展的新政策措施,包括借助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创新发展引导资金等支持海外仓建设服务贸易,优化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监管备案。 同时,还将推动全省信息联网,实现“属地备案、全国通用”,支持海外仓优化市场布局,更加智能地使用多功能服务平台功能。 海外仓八项支持措施即将出台。
三是培育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 去年前8个月,各跨境电子商务综试区已组织开展资源对接推介会、论坛、沙龙、培训等活动。 举办场次超过1000场次,培训跨境电商专业人才6万余人次。 培训将继续加强。 据悉,跨境电商领域相关标准41项也已发布,其中国家标准11项。 商务部将继续引导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培育一批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充分挖掘跨境电子商务优势和潜力。
Q5
未来将采取哪些措施进一步促进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发展?
A:
完善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旨在便利国际采购商到境外专业市场采购小商品,简化出口手续。
与正常贸易相比,市场采购贸易具有三个特点:
一是海关监管更加便捷。 制定了单独的监管法规,对本项下申报的出口商品实施简化申报。 二是税收征管更加简单。 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免征增值税,不代办出口退税。 三是收汇方式更加灵活。 境内外从事市场采购贸易的个人,符合条件的可以通过个人外汇账户申请结汇。
2014年以来,商务部等七部门在全省筹备了31个试点项目。 2021年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9304万元,去年1-8月出口5813万元。
下一步,要做好三件事:
一是新设一批试点。 这也是本轮稳外贸政策明确的新政策举措。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为促进新型业态培育,为外贸发展增添新动能,商务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完成新一批市场采购贸易扩大试点工作,新增8个试点成立。 根据授权,最新一批8个试点名单分别是:北京王兰庄国际工贸城、河北石家庄国际工贸交流中心、吉林长春西北亚国际小商品城、黑龙江哈尔滨庆云市场、江西宜春陶瓷交易市场、重庆万州龙水五金市场、新疆阿拉山口亚欧小商品城、新疆喀什边境酒店工贸市场。 即日起,商务部将指导此类试点单位推动方案出台实施,搭建网络化信息平台,尽快实施。
二是提高便利化水平。 不久前,海关总署出台了一系列便利化措施,包括扩大预包装乳品出口试点范围、优化小额小批量出口人工审单适用条件等。 商务部将指导各试点积极扩大出口商品种类,推广便利措施,推动市场主体扩大出口业务。
三是引导业态高质量发展。 组织开展各类试点,结合实际探索创新,深挖市场潜力,引导市场主体提高素质、改进技术、优化服务,进一步培育品牌。 同时,商务部还将建立试点动态调整机制,实现优胜劣汰,更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