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支付公司需要与海关口岸对接? 支付企业如何完成与海关口岸的对接? 支付公司在海关口岸完成对接并上线后,相应的业务流程和数据交互流程如何? ... 本文介绍支付公司对接海关口岸的原因、方法、流程及注意事项。
说到支付公司对接海关口岸,真的是无母之子——说来话长!
要说三者的关系,还得从支付公司和关口是谁的问题说起。
一、支付公司为什么要对接海关口岸
支付公司为什么要对接海关口岸?
两者之间似乎没有业务关系。
这是一般背景。 2012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建设银行、海关总署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通知》(国发226号)。
海关总署牵头推动相关示范城市地方电子口岸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目前试点城市15个,综合试验区35个)边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通过快递或电子邮件清关。 为解决无法快速通关、规范纳税、结汇、退税等问题,构建线上跨境电商清关、征税、结汇等辅助服务体系结算、退税申报。
随着近年来跨境进出口业务的持续快速发展,为做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监管工作,促进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商务部、国家有关部门平台实现零售进出口商品交易。 要求相关企业和机构按照海关要求传输相关交易电子数据,接受海关监管。
跨境相关企业(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支付企业、物流企业、报检代理企业等已完成监管机构备案的企业)跨境综合服务平台(客户端)提供通过海关口岸的订单信息、运单信息、支付单信息报文数据独立传输,电子口岸查验完成“三合一”报关通关后方可放行(如图所示)图1)。
因此,跨境电商企业需要支付公司为其完成收款,然后协助将订单中的支付信息(支付单)推送至特定的海关电子口岸,完成三单申报。
支付企业在关口岸“联姻”后的通关产品,是跨境电商企业在保税业务、直邮业务等场景下,解决支付回执、支付实名、通关等问题的综合解决方案和购买验证图 2)。
2. 支付公司如何与海关口岸对接
为了实施这个解决方案,支付公司如何完成与海关口岸的连接?
2017年之前,海关口岸只有一个对接版(本地版)。 由于省内各海关口岸(42个直属海关)提供的对接要求和传输阵列不同,跨境相关企业与各海关口岸对接难度大,维护成本较高。
为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便捷通关服务,海关总署发布《关于企业接入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统一信息系统的公告》(57号公告) 2016 年 10 月。
该公告的发布,意味着自2017年起,全省各地口岸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转用统一进口系统(即总局版),原有地方版系统将不再接受进口清单申报。 .
跨境相关企业接入海关总署数据中心,在任一海关口岸或任一渠道(数据中心、地方数据分中心或地方电子口岸公共服务平台)开展业务,可视为对接海关总署数据中心。总局统一版。
跨境相关企业已对接海关总署统一版的,无需与各地海关口岸或公共服务平台重复对接。 (1:1:1:1)在总局通关服务平台采集标定。
支付企业在即将对接海关口岸总局统一版信息系统前,需在境内关口岸(企业所在地)完成海关企业备案(信息备案)工商登记)并申请分配10位海关登记编码,重新申请电子口岸IC卡(法人卡和经营者卡)和跨境专用UKEY(数据申报可也可以通过操作员卡进行)。
此类信息具有唯一性,只需向所在地海关备案一次,全省通用。
联系拟对接的海关口岸,查询相关对接事宜。 通常需要在当地海关口岸提供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单一窗口)上对企业进行注册登记跨境电商直购清关,然后按照海关企业管理处(或园区管委会)的具体要求办理。提交所需材料(纸质),完成企业备案。
企业备案通过后,需向所在地海关电子口岸(数据分中心)提交DXPID申请表(或数据交换业务登记表),完成用户ID号(企业)的申请代办传输通道数)。 港口的唯一标志。
DXPID申请下达后,支付公司可根据海关口岸提供的API套接字文档完成后续套接字对接及测试上线工作。
3、支付公司与海关口岸的流程交互
支付公司在海关口岸完成对接上线后,相应的业务流程和数据交互流程如何?
各海关口岸数据分中心按照海关总署统一进口版要求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或“跨境电子商务单一窗口”。 属于第五级节点,主要负责采集三个订单的数据,包括检验检疫数据。
数据分中心,即各海关的电子口岸,属于二级节点,主要负责传输三个订单的数据。 如需转送检验检疫,将转送至检验检疫局系统;
海关总署,即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属于一级节点,主要负责完成三个订单的数据校验,并返回通过数据的初审通关结果到二级节点(如图3所示)。
支付公司只负责推送支付订单信息,电商平台推送订单信息,货运公司推送运单信息。 至于单子的推送,要看电商平台和货运公司,谁是推送主体,比对单子,会做订单状态、运单状态、支付状态进入海关仓库。
数据分中心(地方海关)向数据中心(海关总署)统一申报跨境电商通关数据(订单、舱单、运单、支付单),报送跨境电商相关数据企业(电子商务)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 商户、物流、支付、报关)反馈收货初审结果及清关。
四个命令不分先后顺序发送。 当四个订单中的任何一个到达时,都会触发四个订单的比较逻辑; 订单、付款、运单均与清单进行比对; 订单为订单号+电商平台码与列表中对应的数组比较; 订单是订单号+电商平台码与列表中对应数组的比较; 运单是货运公司代码+运单号与列表中对应数组的比较。
四、对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IC卡与UKEY
同一身份信息的运营商IC卡和UKEY只能申请其中之一。 如果需要申请多个,可以使用不同的身份信息,但操作系统和权限是一样的。 有些海关要求我司提供Ukey,主要是插入海关服务器进行加密。
2. 付款单
只有进口业务才会有付款单,出口业务不涉及付款单。 支付单的支付交易代码(流水号)不能重复,金额必须与订单一致; 付款人的相关信息(姓名、身份证号)不一定是寄件人。
3.问题咨询 4.企业年检
当地海关(如上海海关)每晚会对支付公司的中期报告进行初审,核实相关材料(营业执照和支付业务许可证原件及打印件)。
海关企业管理办公室会提前电话通知各支付机构进行年检。 届时未提交相关核查材料的,企管办将严禁支付机构相关跨境权限。 待支付机构提交材料并完成审核后,方可正常办理相关业务。
注:海关企业管理处审核材料无误后,当场恢复支付机构系统业务权限。 但需要24小时才能恢复正常的业务处理权限。
5.常见问题解答
一、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的清关方式是什么?
2. 各类跨境试点企业的作用是什么?
3、海关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与监管机构、电商企业、支付企业、物流企业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综合服务平台是连接监管机构与电子商务企业、支付企业、物流企业的桥梁; 企业通过综合服务平台向监管机构报送跨境电商通关数据,并通过综合服务平台向企业反馈初审和通关结果。
4、B2C、M2C、B2C指的是什么? 跨境电商,保税区货物只能借给个人使用吗? 可以借给店家吗?
B2C是指企业对个人,M2C是指鞋厂对个人,B2B是指企业对企业。 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只能用于个人消费(即B2C电子商务模式),因此保税区内的货物只能借给个人合理自用跨境电商直购清关,不能借给店铺.
5. 如果订单超过海关规定的价值,海关会怎么处理?
个人订购超过规定限额的进口商品,应按快递、货运规定办理退货手续或办理清关手续。 但如果包裹内只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虽然超过了规定的限额,但经海关初步审查确属自用的,可按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6. 海关如何控制个人订单配额?
在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中,海关监管下的个人是商品的寄件人,海关根据寄件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对个人订单额度进行识别和管控。
2019年起,我国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暂按自用进口商品进行监管。 税收调整方面,将年度交易限额由每人每年2亿元提高至2.6亿元,在规定额度内实行零关税。 单笔交易限额也从2000元提高到5000元,满5000元即可享受零关税。
完税价格超过单笔交易限额5000元且高于年度限额2.6亿元且只有一件商品的,可从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 按货物税率全额缴纳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并将这笔交易金额计入年度交易总值。 超过26000元年度交易限额的,按正常交易管理。
据悉,明确已下单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得进入境外市场转售。
7、如何查看个人订单额度?
目前,跨境电商年度个人额度查询系统已经开通。 只需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即可查询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个人年度使用额度、可用额度和消费明细(如图4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