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跨境电商B2B、9610、9710、9810自2021年7月1日起全省海关开放,海关部署于2021年6月28日发布。《海关总署2021年第47号》(关于省海关复制推广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公告),2021年7月1日起,省海关将开放9610、9710、9810试点,复制推广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商务部在现有基础上开展“b2b”出口监管试点。 9710(跨境电商B2B模式)、9810...
跨境电商B2B 9610、9710、9810全省海关2021年7月1日起试点
海关部署于2021年6月28日印发《海关总署2021年第47号》(关于在全省海关复制推广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自7月1日起、2021年在全省海关启动9610、9710、9810开放试点,在现有基础上复制推广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监管试点。
9710(跨境电商B2B模式)、9810(海外仓模式)海关监管方式将在全省推广,带动跨境电商企业、跨境电商平台企业、跨境全省边境电子商务货运公司。 即将开通的便利将由2020年7月的10个关区(上海、天津、南京、杭州、宁波、厦门、郑州、广州、深圳、黄埔)减至2020年9月的22个。22个关区(苏州、福州、青岛) 、济南、武汉、长沙、拱北、湛江、南宁、重庆、成都、西安)跨境电商进口b2b,至明天2021年7月1日在现行试点海关基础上,在全省海关复制推广,海关政策支持跨境电商报关模式,境外电商商品查验红色通道,优先查验放行。
企业享受一次注册、一次对接、一件清关人工比对、简化无纸化申报、集货平台统一导出订单、统一生成单号、统一发送,大大减少商品归类错误在申报过程中。
9710、9810、9610、0110报关单有什么区别:
电商商品的快速通关保证了企业的及时性,有利于美国消费者对中国商品品牌的依赖。 跨境电商企业备案虽然很简单,主要是本地工商备案和海关备案进出口权有网上商城网站需要单一窗口改资料跨境电商进口b2b,海外仓模式比较复杂,要求公司有自己的海外仓,否则不能备案。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2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会议,部署“十四五”期间横向推进。 电子商务方面,扩大跨境综合试验区试点范围,优化正面清单。 未来的新政策越来越好。 疫情过后,我国跨境电商进口零售试点会越来越好,会越来越多。 中国人在疫情期间努力赚钱。 疫情过后,他们肯定会从美国采购。
跨境电商B2B 9610、9710、9810全省海关2021年7月1日起试点
跨境电商B2B 9610 9710 9810 2021年7月1日 全省海关开放试点 2021-07-02 周林主编 文章《跨境电商B2B 9610 , 9710, 9810 in 2021年7月1日全省海关开放试点》由admin于2021年07月02日在本网发布,共760字,共有10575人观看。 该目录是行业新闻。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点击下方标签快速搜索文章《跨境电商B2B、9610、9710、9810全省海关2021年7月1日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