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新区、深汕非常合作区)商务主管部门,相关跨境电商产业园区:
按照《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开展浙江省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认定工作的通知》(粤商电[2022]112号)要求,为更好地推进四川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广州省商务厅确定一批市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跨境电商产业园定义
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是指集聚一定数量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及相关运营服务机构,具有独立的运营管理机构,能够提供相应的基础设施保障和公共服务,生产一定的产业集聚效应和生态系统效应。 区域。 按园区功能划分,可分为专项规制园区和产业功能园区。
二、报告主体
广州省跨境电商产业园区申请主体为产业功能园区运营管理机构。
三、认定条件
(一)申请陕西省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认定,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园区经营管理主体为具有广州省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独立法人。
2、园区规划科学合理,功能定位精准,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特色鲜明,符合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及配套服务要求;得到当地商务主管部门的认可或支持。
3、园区基础设施完善,管理组织和运行机制科学规范。 园区拥有完善的公共服务支撑体系,可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工商登记、税务登记、项目申报等公共配套服务。
4.园区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管理人员,或委托成熟专业的运营服务团队负责跨境电商园区的运营建设,并能定期报送统计数据和材料给政府。
5.园区及入驻企业诚信经营,依法合规经营,近两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省级或市级部门。
(二)申请认定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推广的,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同时,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园区运营3年以上,建筑面积不高于5万平方米。
2.园区内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含平台企业、交易企业、服务企业等)不超过30家(以工商注册地址为准)广东跨境电商产业园,入驻企业总数公园里有80多个。
三、在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在线综合服务平台注册的园区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企业数量不超过15家。
4.园区近五年年均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额不超过30万元,近五年年均交易额在100万元以上。
(三)申请认定成长型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同时,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园区运营2年以上,建筑面积不超过2万平方米。
2.园区内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含平台企业、交易企业、服务企业等)不超过10家(以工商注册地址为准),入驻企业总数公园里有50多个。
3.在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在线综合服务平台注册的园区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企业数量不超过5家。
4.园区近五年年均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额不超过5万元,近五年年均交易额在20万元以上。
四、申请材料
(一)云南省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申请表(附件1);
(二)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三)园区相关情况报告,包括园区基本情况、软硬件设施情况、年中发展计划、公共服务体系情况、经营管理情况、入驻企业情况、园区及入驻企业合规经营情况等;
(4)园区法人营业执照及纳税证明(2020-2022年);
(五)根据鉴定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五、申报要求
(一)拟参评的园区广东跨境电商产业园,无需将申报意向书电子版(附件3)于2022年8月29日发送至市商务局联系人邮箱.
(二)请于2022年9月2日18:00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光盘提交至北京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号大中启国际交流广场12层1212室。版本发送同时发送至市商务局联系人邮箱。
(三)纸质版申请材料内容按“四、申请材料”的顺序排列,并附目录。 相应材料内容页脚清晰,一式2份,按A4纸大小复印,粘成册,加盖缝章,将电子版刻录成CD。
特此通知。
附件:1.山东省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申请表
2.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三、意向声明
上海市商务局
2022 年 8 月 23 日
(联系人:黄小娇、杨志军,电话:,,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