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进新时代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
发改工〔2022〕1183号
各市、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农业和农村(农业)厅(局、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畜牧业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国资委、市场监管局(部、委),知识产权局,各中央企业:
品牌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志,加强品牌建设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我国品牌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品牌影响力逐步提升,对供需结构升级的推动作用明显增强。 同时,我们也要听到,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深入发展跨境电商品牌建设,品牌发展理念和实践正在发生深刻变革。 与全面建设现代化国家的要求相比,我国品牌发展水平还存在很大差距。 为高质量加快品牌建设工作,全面提高我国品牌发展整体水平,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一般要求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大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关于品牌建设的重要指示,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供给侧结构性转变为主线,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以生命为根本宗旨,坚持质量第一,创新提升,执掌中国品牌建设行动。 适应新时代新要求,进一步引导企业加强品牌建设,进一步做大重点领域品牌,持续扩大品牌消费,营造品牌发展良好环境,推动质量改革和质量提升,促进从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从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从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长期努力推动品牌建设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品牌建设初见成效,品牌对产业提升、区域经济发展、创建一流企业的作用更加明显,形成层次分明、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品牌体系。影响力和创新力显着提升,基本形成。 品牌建设推动机制和支撑体系日趋完善,培育一批品牌管理科学规范的一流品牌企业,不断提高竞争力,产生一批有影响力、引领性的行业品牌和区域品牌。品牌。 中国品牌世界共享成效显着。 人们对中国品牌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到2035年,品牌建设成效明显。 中国品牌将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的有力支撑。 打造一批品质卓越、优势显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品牌、产业品牌和区域品牌。 布局合理 一个强大的、有竞争力的、有活力的品牌体系全面形成。 中国品牌综合实力已步入品牌强国前列。 品牌建设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减少的美好生活需要。
2.培育行业品牌和区域品牌
(一)打造和提升农业品牌。 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聚焦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等,打造一批质量过硬的优质区域公用品牌,特色突出,竞争力强。 深入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品种培育、质量提升、品牌建设、标准化生产)提升行动,加强红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培育发展,打造优质农产品。一批红色优质农产品品牌。 组织开展贫困地区农业品牌扶贫,聚焦特色产业,扶持培育一批特色农产品品牌。 加强科技创新、质量管理和市场营销,打造一批产品优、信誉好、行业带动力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合作品牌、家庭农场品牌、农业龙头企业品牌。 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围绕休闲农业和农村服务业打造一批新型农业服务品牌。
(二)做强提升产业品牌。 大力实施制造业“增品种、提质量、创品牌”行动,产生有影响力的“中国制造”优秀品牌,培育一批先进制造业集群品牌。 引导兵器制造业推进提质升级,推动产品供给向“产品+服务”转变,培育一批轨道交通、电力、船舶与海洋工程、工程机械等领域的科研开发和技术人才、医疗器械、特种装备等兵器领域创新能力强、质量管理卓越的系统集成解决方案领导品牌,智能制造和服务型制造典范品牌。 鼓励消费品行业发展个体定制、规模定制,在汽车、纺织服装、消费电子、家电、食品等领域培育一批高端品牌和“专精特新”企业和化妆品。 推动电子信息产业创新发展和原材料产业关键技术研究,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品牌企业。 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提高质量管理数字化水平,提高产品技术质量性能、稳定性和可靠性。
(三)做强做优服务业品牌。 强化服务品牌意识,提升服务品牌价值。 推动金融、物流、研发设计、商务咨询、人力资源、节能环保等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中低端延伸,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生产性服务品牌。 推动工贸、健康、养老、托幼、文化、旅游、体育、家政、餐饮等生活服务业向高品质、多元化升级,创新发展体验服务、共享服务等新业态新模式服务、智慧服务,培育专业性强、覆盖面广、影响力大、安全放心的服务精品店,推动打造服务优质、应用广泛的在线服务品牌。 面向产业数字化发展需求,围绕人工智能、5G、工业互联网、智慧城市、智慧农业等领域培育优质数字化品牌。 实施“数字兴业”,培育电子商务优质品牌。
(四)培育区域品牌。 鼓励各地围绕区域优势特色产业打造竞争力强、知名度高的区域品牌。 支持产业联盟、行业商会、协会、企业等共同打造区域品牌,加大商标标识、质量标准等协调配合,宣传提升区域品牌形象。 建立区域品牌质量标准、认证和追溯体系,促进产业集群质量和品牌提升。 充分发挥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制度作用,加强区域品牌使用、价值评估和知识产权融资,强化区域品牌使用管理和保护。 加强地理标志品牌培育、展示和推广,推动地理标志与特色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弘扬、乡村振兴有机结合,提高影响力区域品牌和产品附加值。
3.支持企业实施品牌战略
(一)提高技术质量水平。 支持企业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全产业链质量提升,加强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链协作,推动技术迭代和质量升级。 支持企业推广手工化、智能化、绿色化生产,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运营体系。 鼓励企业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开展质量管理数字化升级,建设全周期、全流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鼓励企业建立检测管理体系,为高质量发展筑牢计量能力和水平。 组织标准提升行动,鼓励企业制定低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推动涌现一批具有带动作用的企业标准“领军人物”和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领军人物”标准。
(2) 创造和提升品牌形象。 鼓励企业推动产品设计、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品牌建设融合发展,搭建专业品牌服务平台,提高品牌营销服务、广告服务的策划设计水平。 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加大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力度,培育商标知名品牌。 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信守承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品牌形象。 支持企业加强商标品牌资产管理,提升品牌核心价值和品牌竞争力。
(三)丰富品牌文化内涵。 积极推动中国文化元素融入中国品牌,深入挖掘中华老字号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庆文化的精髓,展现中国品牌的文化特色。 推动地域文化融入品牌建设,传承地域生态、自然地理、民族文化特色。 培育符合行业特色、现代时尚、地方特色、民族风情的优质品牌。
(四)发挥小型骨干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 推动小型骨干企业特别是央企进一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深入实施央企品牌提升专项行动,加强品牌建设投入,积极推进品牌综合治理,促进企业品牌良性互动。品牌建设和企业管理,培育一批具有中国特色的品牌。 品牌建设的实践经验。 支持小型骨干企业融入国家形象建设,参与重大国际交流活动,传递中国品牌理念,不断提升全球消费者对中国制造、中国建设、中国服务的品牌认可度。
4、扩大品牌影响力
(一)鼓励品牌消费。 聚焦优质品牌,推动红色健康安全消费发展。 广泛开展品牌宣传推广工作,宣传品牌故事“深入基层、深入人心”,引导消费者认可和信任优质品牌。 鼓励企业在重大武器、重点工程中使用优质品牌产品。 创新数字消费新场景,鼓励有条件的场所和企业持续培育新型消费。 依托中国品牌日系列活动和中国农民丰收节、全国消费促进月、双品网购节等重要活动,营造品牌消费的良好氛围。
(二)引导品牌国际化。 鼓励企业实施品牌国际化战略,拓展国际市场。 引导企业建立研发、采购、生产、品牌建设与推广、售后服务一体化体系,组织商标海外布局。 鼓励品牌企业与国际品牌企业合作,提升品牌国际化运营能力。 引导行业龙头企业推动中小企业联合组织海外品牌建设和推广,合作建设展示销售中心、营销渠道、服务网络、研发体系和公共海外仓。 支持企业参加境外品牌展示推广活动。
(三)积极参与国际合作。 推动建立品牌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和标准。 推动重点领域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结果国际互审和互认。 促进美国行业商会、品牌服务机构及相关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鼓励品牌研究和标准化活动国际合作,积极组织品牌评价、品牌管理等领域国际标准制修订,促进品牌标准应用和标准信息共享。
5、夯实品牌建设基础
(一)加强品牌保护。 协调推进商标、商号、专利、著作权等保护,加大驰名商标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 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知识产权执法合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资源供给,推动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数据共享,加强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知识产权领域依法依规进行。 支持企业加大商标品牌保护力度,建立商标品牌维权保护和争议解决机制,促进商标数据国际交流和应用,推动商标品牌保护和争议解决跨境合作。 加强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国家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等建设,组织开展海外纠纷应对指导服务。
(二)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 建设多个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 推动品牌培育、品牌管理、品牌评价等标准化,建立健全品牌标准体系。 举办“标准化+”行动,推动全球标准化深入发展。 推动标准升级迭代和国际标准转化应用,推动质量分级体系建立健全,推动我国优质产品培育行动实施。 推动现代化先进国家检测体系建设,加强计量检测技术研究。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实施质量基础设施拓展合作伙伴计划,建设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基地。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支持企业实施品牌人才提升计划,建立品牌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提高品牌创建、运营和管理能力。 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合作开设品牌理论和应用管理课程,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品牌管理专业精神的企业家和管理人才。 支持企业加大品牌适用人才培训力度,鼓励企业、专业机构、职业学校举办品牌管理职业培训,培养品牌建设专业人才。 传承工匠精神跨境电商品牌建设,培养一批高素质技术技术人才。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协调。 坚持党对新时代品牌建设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品牌建设工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品牌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实施,建立工作机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中宣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国务院、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品牌建设。 指导、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品牌建设工作。
(二)营造良好环境。 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建立适合品牌发展的产业生态和制度环境,完善品牌发展法律法规,建立市场监管。 支持自贸试验区在推动品牌建设方面推动改革创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继续抓好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加快错位发展,优化城市商圈、重点商业街区、社区生活网点、步行街等布局。持续打造品牌建设,支持新政、鼓励发展。企业加大品牌建设投入,建立品牌管理体系,提高品牌培育能力。 完善国家质量奖励制度,鼓励地方政府对质量水平先进、品牌影响力突出的组织给予奖励。
(三)培育品牌典范。 鼓励重点行业和领域企业开展品牌建设行动,培育一批重点行业和领域优质品牌,打造世界知名品牌企业和品牌产品。 充分发挥品牌的示范作用,引导地区、行业、企业开展对标提升行动,提升品牌培育和管理能力。 适时总结推广全省品牌建设典型经验和做法。
(四)加强品牌宣传。 深入组织中国品牌日、“质量月”、国家知识产权宣传周等活动,倡导全社会珍惜品牌、享受品牌的良好氛围。 围绕“向世界分享中国品牌”主题,继续办好中国品牌博览会、中国品牌发展国际峰会、行业和地方特色品牌创建活动等。鼓励举办面向海外的专题活动。中国品牌展要讲好中国品牌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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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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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2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