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发布深度解析—
跨境电商B2B出口
8月13日跨境电商b2b app有哪些,海关总署发布2020年第92号公告。9月1日起,沙头角海关12个直属海关将开展第二批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监管试点。
跨境电商B2B出口
是指境内企业通过跨境货运将货物运输至境外企业或海外仓库,并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完成交易的贸易模式。
根据商业模式,可分为以下两种:
01
B2B直接出口
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710”
适用于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货运直接将货物出口至境外企业。
02
出口海外仓
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810”
适合国内企业先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出口至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完成交易后,再将货物从海外仓配送至海外订单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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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可根据自身业务类型选择相应的方式向海关申报。
四种监管类型的比较
B2B直接出口模式企业资质要求
✔国内企业及参与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
包括:
跨境电商企业
跨境电商公司委托代理报检公司
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包括:
自营平台
第三方平台
国内平台
海外平台
货运公司
✔向当地海关注册,并在跨境电商企业类型中查看对应的企业类型。
✔企业类型未核定注册的,可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提交注册信息变更申请。
✔通过“跨境电商统一出口”系统申报名单的货运公司应取得国家邮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企业资质要求
✔境内企业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应向海关备案,企业信用等级应为正常信用及以上。
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材料要求
跨境电商B2B出口企业申报流程
企业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或“互联网+海关”跨境电商通关服务系统和货物报关系统向海关提交报关数据、传输电子信息。
跨境电商B2B出口相关电子信息报文继承跨境电商通关服务系统现有B2C接入通道模式,新增支持B2B出口通关报文导出; 货物报关系统支持B2B出口现场清关,有模式进出口。
单张发票金额超过5000元/认证/报检/涉税的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企业应通过“H2018通关管理系统”办理通关手续。
对于单票金额在5000元(含)以内且不涉及证、检、税的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企业可使用“H2018通关管理系统”或“统一跨境电商通关管理系统”。商务出口版系统”办理通关手续。
尖端
将要
利润
措施
施
01
注册便利
跨境电商企业、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物流企业等境内企业参与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应按照海关企业相关规定向所在地海关备案管理部门。 ”跨境电商b2b app有哪些,勾选对应的企业类型。同时可以申请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
已申请注册登记且未核对企业类型的,可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提交注册信息变更申请。
02
报关
对于跨境电商B2B出口单票金额5000元以下且不涉及证、检、税的,企业可提交报关清单,系统校准后,将手动推送至“统一跨境电商出口”报关清单形式通关,无需汇总报关清单和通关清单。 申报要素减少57项,方便中小微出口企业申报。
03
综合试验区简化申报
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所在地海关通过“跨境电商出口统一系统”申报9710、9810,如不涉及出口退税,可按以下简化申报6 位 HS 代码。
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所在地海关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出口统一系统”申报的,可在主运单中将货物品名填写为“一批跨境电商商品”。
04
检查方便
鉴于跨境电商货物通关时效要求较高,现场海关将优先对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进行查验。
05
货运便利
B2B出口模式可以实现批量发货,解决了跨境电商出口前必须单独包装、一张一张贴面单的问题,减少了出口前的人工操作和运费成本。
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可按“跨境电商”类型办理转关。 通过“H2018通关管理系统”通关也适用于全省通关一体化。 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时效性更强、组合性更好的形式进行发货。
06
退款便利
对于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已满一年运进境内的货物,海关将以基础台账的形式进行数据管理。
供稿:香州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