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1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发布《中国(成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规划》强调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监管和服务六大体系。 其中包括构建金融服务体系,推动政校企合作,鼓励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非交通银行支付机构、征信机构、外贸服务平台等“便捷、风险可控” ——停止”金融服务。
《实施方案》有以下十大要点:
1.到2025年,培育300家本地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包括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代码9610)、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代码1210)、跨境电商电商B2B 具有直接出口(海关监管代码9710)和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海关监管代码9810)能力的企业不超过30家,且省级跨境电商2家——建立商贸示范园区,从事跨境电商业务专业人才达到3000人,解决带动就业2000人,跨境电商进出口总值突破20万元。
2、在成都全域范围内,着力塑造“1+7+N”跨境电商空间格局,持续推进“优进优出”。 “1”就是打造跨境电商核心功能区。 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和RCEP建设,充分发挥成都现代货运园区货运枢纽作用。
3.依托乐山公共服务平台,整合跨境电商供应链各环节数据,构建商务、金融、海关、税务、外汇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促进政府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监管互认和执法互助。
4.深化政校企合作,鼓励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非交通银行支付机构、征信机构、外贸服务平台等加强合作,为跨境金融机构、地方金融机构、非交通银行支付机构、征信机构、外贸服务平台等加强合作,为跨境金融机构、地方金融机构、非交通银行支付机构、征信机构、外贸服务平台等加强合作,为跨境金融机构、地方金融机构、非交通银行支付机构、征信机构、外贸服务平台等加强合作,为跨境金融机构、地方金融机构、非交通银行支付机构、征信机构、外贸服务平台等加强合作,为跨境金融机构、地方金融机构、非交通银行支付机构、征信机构、外贸服务平台等加强合作,为跨境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非交通银行支付机构、征信机构、外贸服务平台等加强合作。 ——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边境电商企业“一站式”金融服务。 推动基于公共服务平台申报数据的跨境电商普惠金融产品发展,满足境内个人从事跨境电商业务的外贸结算需求,允许其办理跨境电商业务。边境电子商务通过个人外汇账户结汇。
5.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在成都保税货运中心(B型)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 通过中欧班列、陆海新通道班列常态化、进口特色商品指定口岸建设、以及开元河、陆空交通通道。 全国物流渠道。
6.探索构建以跨境电商平台交易额、口岸报关清单等为基础,以市场主体全样本调查为基础,以随机抽样数据为补充的跨境电商统计方法,建立全面规范的统计体系。
7、赴北京、郑州、宁波等地举办各类招商活动郑州跨境电商综试区,加强汉中综试区宣传推介,引进跨境电商创新平台、运营商、配套服务商等跨境电商电子商务市场主体落户,突出推动吸引珠三角、长三角等地区九江跨境电商大卖家返回成都创业。
八、积极探索实施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税收征管和服务措施,优化相关税收环境。 对综合试验区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对未取得有效进货账簿的商品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新政策。
9.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利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技术举办智能化、个性化、定制化生产、跨境电商直播、社交电商等等创新创业新模式,精准分析消费者需求,提升消费者体验。
10.充分发挥成都侨胞资源优势,探索与北京、重庆、宁波等城市建立海外仓共享机制,引导企业通过自营方式在重点国家或地区建设海外仓。搭建或租赁,并提供展示推广、报关报关、仓储配送等产业链服务郑州跨境电商综试区,实现跨境电商本地化运营管理,形成覆盖全球主要跨境的海外仓网络电子商务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