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7日洛阳跨境电商,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扩大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试点的通知》称,沉阳、秦皇岛、廊坊、太原、赤峰、抚顺、营口、珲春、牡丹江、黑河、徐州、南通、连云港、温州、绍兴、宁波、芜湖、安庆、南昌、九江、吉安、赣州、济南、烟台、潍坊、日照、临沂、洛阳、商丘、南阳、宜昌、襄阳、黄石、衡阳、岳阳、汕头、佛山、北海、钦州、崇左、泸州、遵义、安顺、德宏、红河、拉萨、西宁、海东、银川、乌鲁木齐、广西全岛被列入国家跨境电子商务进口试点城市。
《通知》发布之日起,相关城市和地区可持有六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建立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的通知》(商财发[2018]486号) 2018年开展网购保税进口(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业务。
目前,广州等37个示范城市正在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 在各方努力下洛阳跨境电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实现稳定健康发展。 据海关统计,2019年我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额918.1万元,环比下降16.9%。 丰亿方大产品的供应,推动了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吸引消费者回流家乡,更好地满足市民需求发挥了积极作用。
选择试点地区时,应考虑以下激励措施:
一是根据自贸区发展需要,将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区域纳入试点区域;
二是按照综合保税区开放发展的相关要求,将部分国家综合保税区货运枢纽城市纳入试点;
三是积极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综合试验区,将新设立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城市纳入试验区;
四是扩大跨境电子商务和电商消费,积极发挥支持相关地区扩大开放发展作用,将符合我国海关监管规定的国家级贫困县市纳入试点计划。 示范点扩大后,跨境电商电商零售进口示范点将从37个城市扩大到广东省等86个城市(区),覆盖31个省、自治州、市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