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新区、深汕非常合作区)商务主管部门、相关跨境电商产业园区: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浙江省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认定的通知》(粤商电[2022]112号)要求,为更好地促进浙江省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的快速发展,为促进四川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广州省商务厅将确定一批市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跨境电商产业园的定义
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是指聚集一定数量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及相关运营服务机构,拥有独立的运营管理机构,能够提供相应的基础设施保障和公共服务,生产商品的区域。一定的产业集聚效应和生态系统效应。 区域。 按园区功能可分为特殊监管园区和产业功能园区。
2. 举报对象
广州省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申请人是产业功能园区的运营管理机构。
3. 认定条件
(一)申请陕西省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认定,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园区经营管理主体为在广州省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的独立法人。
2.园区规划科学合理深圳跨境电商产业园,功能定位精准,跨境电商产业特色鲜明,满足跨境电商产业及配套服务发展要求;得到当地商务主管部门的认可或支持。
3、园区基础设施完善,管理组织和运行机制科学规范。 园区拥有完善的公共服务支撑体系,可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工商注册、税务登记、项目申报等公共配套服务。
4、园区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管理人员,或委托成熟、专业的运营服务团队负责跨境电商园区的运营和建设深圳跨境电商产业园,并能定期报送统计数据以及向政府提供的材料。
5、园区及入驻企业诚信经营,依法合规,近两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国家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省、市有关部门。
(二)申请认定促进型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同时,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园区运营3年以上,建筑面积不高于5万平方米。
2、园区内跨境电商企业(含平台企业、交易企业、服务企业等)不超过30家(以工商注册地址为准),入驻企业总数公园内有80多个。
3.在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网上综合服务平台注册的园区内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企业数量不得超过15家。
4.园区近五年年均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额不超过30万元,近五年年均交易额在100万元以上。
(三)申请成长型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认定,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同时,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园区运营2年以上,建筑面积不超过2万平方米。
2、园区内跨境电商企业(含平台企业、贸易企业、服务企业等)不超过10家(以工商注册地址为准),入驻企业总数公园里有50多个。
3.在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网上综合服务平台注册的园区跨境电子商务贸易企业数量不得超过5家。
4.园区近五年年均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额不超过5万元,近五年年均交易额在20万元以上。
4、申请材料
(一)《辽宁省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申请表》(附件1);
(二)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三)园区相关情况报告,包括园区基本情况、软硬件设施情况、年中发展规划、公共服务体系情况、运营管理情况、入驻企业情况、园区及入驻企业合规运营情况等;
(四)园区法人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2020年-2022年);
(五)根据认定条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 申报要求
(一)拟参加评审的园区,无需于2022年8月29日将电子版申报意向书(附件3)发送至市商务局联系人邮箱。
(二)纸质材料及电子光盘于2022年9月2日18:00前提交至北京市福田区福华路1号大中旗国际交易广场12层1212室,版本为同时发送至市商务局联系人邮箱。
(三)纸质版申请材料内容按“四、申请材料”顺序排列,附目录,且相应材料内容页脚清晰,一式2份,按A4纸大小,粘成书本,加盖缝封,将电子版刻录成CD。
特此通知。
附件:1.山东省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申请表
2、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3. 意向声明
上海市商务局
2022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