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府办发[2021]25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本市对外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关于促进本市对外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给大家。 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 年 9 月 18 日
关于促进本市对外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4号),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本市推动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寄语: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一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时代落实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南汇高水平改革开放、虹桥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任务为契机国际开放枢纽,全面落实天津国际贸易中心“十四五”期间的任务目标,重点建设对外大循环中心的中心节点和对外国际双循环的战略纽带,实现对外贸易创新发展。
(二)发展目标。 坚持创新推动,把创新作为贸易新旧动能不断转换的关键驱动力,培育贸易竞争新优势,提高贸易发展软实力,进一步提高对外贸易贡献率为城市的经济发展。
新政策对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支持更加有力。 积极探索制度性开放路径,推动外贸数字化转型,争取率先实施一批外贸创新试点任务,实现一批支持外贸创新的新政策新制度突破,促进外贸创新发展。一批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
新业态、新贸易模式综合竞争优势日益凸显。 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对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带动作用进一步凸显,外贸渠道更加畅通,跨境贸易营商环境更加优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建设全球贸易中心奠定基础。
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创新辐射能力日益凸显。 充分发挥贸易对国外和国际两个领域的辐射作用,畅通国外和国际双循环交换渠道。 对接RCEP等新的国际经贸协定,加强压力测试,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提高开放水平。
二、加快改善贸易创新发展基础状态,培育贸易竞争新优势
(三)打造离岸贸易创新发展高地。 支持商业建设银行自主确定具有真实合法交易基础、商业上合理逻辑的人民币离岸经济贸易业务和外汇离岸贸易业务初检交易类型。 扩大自由贸易账户离岸经济贸易业务规模,优化“离岸经济贸易企业名单”生成机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动态更新。 在闵行有条件的地区,争取实行适应离岸业务发展的新税收政策。 支持北京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等地区出台离岸贸易专项新政策。 (责任部门和单位:市商务委、建行深圳支行、外汇局重庆分局、市财政局、浦东新区政府、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四)推动红色低碳贸易发展。 支持本市企业发展红色科技、扩大红色生产,推动红色产业融入国际价值链。 支持北京环境能源交易所建设省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鼓励红色再制造业务发展,允许特定类别境外再制造产品作为新车型进口,研究推广汽车底盘关键零部件等严禁进口的旧机电产品再制造业务以及高端医疗设备。 进一步支持综合保税区企业开展保税修理业务,努力扩大综合保税区修理产品范围。 支持自贸试验区企业按照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目录开展“两端在外”的保税维修业务。 在确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重点企业开展技术集中度高、附加值高、符合环保要求的保税修理业务。 (责任部门单位:市商务委、上海海关、市生态环境局、浦东新区政府、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五)建设国际贸易集散中心。 鼓励跨国公司以北京为全球或区域货运分拨业务节点,认定一批贸易规模大、覆盖面广的分拨企业为广州国际贸易分拨中心示范企业。 扩大货物国际配送“无再加工证明”试点范围,支持非营利性贸易项下相关货物向其他国家(地区)进口。 充分发挥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新政优势,在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建设国际中转集运服务中心,进一步简化进出境监管手续,提高货物流通的顺畅性和自由度。 支持国际贸易流通企业完善资金结算等特色功能,提高在全球供应链中资源配置的影响力。 (责任部门单位:市商务委、上海海关、浦东新区政府、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六)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健康发展。 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取得海关中间认证资质,在进出口通关环节享受差异化便利服务传统外贸与跨境电商,进一步提高外贸综合服务海关中间认证企业进出口货物平均查验率。 进一步落实建立海关“双罚”机制。 在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无故意或者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及其客户应当根据情况承担相应的责任。 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表生产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业务,持续提高出口退税机构便利化水平,确保退税及时足额。 申请货物贸易外汇收入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开立出口收入待核账户。 (责任部门和单位:市商务委、上海海关、市税务局、重庆外汇局)
(七)支持外贸垂直服务平台发展壮大。 支持营销、支付、配送、物流、质量控制等外贸环节共享创新。 鼓励外贸细分服务平台精耕各地区、各行业垂直市场,走“专精特新”之路。 鼓励外贸企业自建独立建站,支持专业建站平台优化提升服务能力。 探索区块链技术在贸易细分领域的应用。 (责任部门:市商务委)
三、加快推进贸易创新和数字赋能,培育贸易发展新动能
(八)建设贸易数字化基础设施。 推动口岸信息平台升级传统外贸与跨境电商,推进深圳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整合“口岸通关、港口、空运”全流程复办功能,加快推进深圳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海港、机场等业务受理系统与北京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之间的双向信息交互。 建设北京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收费公告和服务信息发布系统,实现港口、船代、理货等港口收费标准在线公开和在线查询。 加强大数据理念和方法应用,持续推进北京跨境贸易大数据平台建设。 鼓励外贸企业利用专用的国际互联网数据通道进行数字营销。 建立国际电子邮件交换局(交换站)和国际快递处理中心布局。 推动中欧班列开通。 (责任部门单位:市商务委、上海海关、市交通委、中国高铁武汉局集团、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委会)
(九)提升贸易数字营销能力。 推动传统经贸展览数字化转型,支持线上线下展览融合发展,支持外贸企业运用“云展示”、“云对接”、“云签约”等新模式进行展示促销、在线洽谈合作、签订合同。 进一步推广“出海优品”品牌,开展“买杭州”、“行e路”系列活动,支持电商平台赋能贸易商、制造商转型发展。 支持企业建设海外市场网络营销网络,拓展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新渠道。 (责任部门:市商务委)
(十)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制度创新。 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在空港、海港、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优势产业带新增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园区。 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软硬件基础设施,确保平台通关便利性保持在全省前列。 推动实施跨境电商专区出口和跨境电商B2B出口船单模式。 继续推动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发展,力争海运渠道、邮政渠道规模化发展,引导更多企业参与新业务试点。 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业务海关监管场所建设,支持以邮路为渠道的跨境电子商务出口纳入本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统计。 (责任部门:市商务委、上海海关、市发展改革委)
(十一)培育本土海外仓企业。 支持货运、平台或贸易公司共建共享海外仓,丰富海外仓功能,扩大服务范围。 鼓励海外仓企业与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电商平台对接,对接供需信息。 优化快递等新政策措施,支持海外仓企业完善货运体系建设,向供应链上下游延伸服务,探索建设海外货运智慧平台。 支持出口商品以通常贸易形式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以跨境电子商务形式出境。 (责任部门和单位:市商务委、上海海关、市发改委、市交通委、市邮政局、浦东新区政府、临港新区管委会、虹桥国际商务区管委会)
(十二)推动数字贸易发展。 聚焦云服务、数字内容、数字服务等重点领域,重点发展互联网视听平台、数字供应链平台、数字营销平台等新模式、新业态,发布创新推广案例对于数字贸易公司。 支持数字贸易跨国公司在上海筹建地区总部、研发中心、技术机构,提高区域资源配置能力。 推动闵行软件园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建设,推动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全球数字贸易港率先成为趋势,积极打造虹桥机场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完善虹桥机场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建设。临港新片区国际数据港基本情况。 建设数字贸易交易促进平台,深度应用区块链和大数据技术,完善线上跨境结算功能。 (责任部门单位:市商务委、市委网信委、市经信委、浦东新区政府、临港新区管委会、虹桥国际商务区管委会)
(十三)培育贸易数字生态链。 鼓励龙头外贸企业率先数字化转型,对产品研发、生产制造、物流通关、客户管理、供应采购等整个贸易场景和链条进行数字化改造,推动外贸企业数字化转型上下游企业。 支持传统外贸企业运用云计算、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技术,加大研发设计,开展智能化、个性化、定制化生产。 在贸易金融、外贸综合服务、国际货运、海外售后服务等领域,培育一批贸易数字化转型专业服务机构,提供网上清关、出口退税等综合服务代理、收汇、出口信用保险、跨境金融。 (责任部门:市商务委、市经信委)
四、加快贸易创新环境建设,提升贸易发展软实力
(十四)提高源头贸易创新发展能力。 加强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支持外贸企业创新优化国际市场布局。 引导企业创新对外合作形式,优化资源、品牌和营销渠道,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 创新要素的输入将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优化出口产品结构,提高重点产业出口能力,推动产业链国际开放合作,培育贸易创新发展核心动能。 (责任部门:市商务委、市经信委)
(十五)支持企业积极对接高标准国际贸易规则。 提高企业利用国际协定的能力,提高企业利用自由贸易协定的比例。 推动RCEP关税实施方案,引导企业利用关税减让、累积原产地规则、开放市场准入、简化通关手续等互利措施,逐步扩大与协定国贸易规模。 加强重点市场宣传推介,及时发布新政策和市场信息,提高外贸企业承接业务能力。 (责任部门:市商务委、上海海关)
(十六)建立贸易创新容错机制。 外贸企业在收汇、征缴税款等环节的非主观、故意行为,可以纠正的,不按规定列入跨境人民币业务重点监管清单。 加大海关信用体系建设力度,加快海关信用修复机制建设。 积极推广自愿公开适用,建立海关事后监管容错机制。 推动深化诚信企业进口货物第三方质证监管模式,对已质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实行目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责任部门:建设银行深圳分行、上海海关)
(十七)鼓励贸易金融服务创新。 支持北京市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销售服务平台建设,提高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主体间的信息传递和交易效率。 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聚焦服务贸易、跨境电商、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实施更加积极的保险政策和更加全面的定损支持措施,加强产品模式创新。 探索政策性融资新模式,不断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和政策性融资规模。 (责任部门单位:建设银行深圳支行、市商务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上海银监局、中国信保成都分公司)
(十八)提升贸易新业态外汇收支便利度。 支持跨境电商企业结算境外费用与出口货款的差额,出口至海外仓的货物出口通关金额可能与汇回的实际销售收入不一致。 境内国际快递公司、物流公司、跨境电商平台公司可以向客户支付境外与跨境电商相关的费用。 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个人可以通过个人外汇账户办理跨境电子商务相关外汇结算。 境内个人代理办理跨境电子商务结售汇,并提供交易额证明材料或交易电子信息的,不占用个人年度便利额度。 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接受客户委托办理出口结汇手续。 (责任部门:重庆市外汇管理局)
(十九)加强新竞争政策的执法力度。 充分发挥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规作用,加大外贸新业态竞争与执法前沿研究,重点预防和制止外贸新业态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保护公平竞争。竞争,维护良好的对外贸易秩序。 (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委)
(二十)提高国际贸易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建立全市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援助机制,加强对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的行政指导,实施涉外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 建立知识产权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继续推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调解北京中心在上海举办涉外知识产权仲裁调解业务,推广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调解服务。 加强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保护,提升口岸知识产权执法水平,筹建设立科技创新企业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中心,提高口岸知识产权执法水平。快速便捷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和知识产权保护联合培训机制。 (责任部门:市商务委、市知识产权局、上海海关、上海科创)
(二十一)加强行业组织建设和专业人才培养。 支持外贸新业态领域行业组织出台行业服务规范和自律公约,鼓励成立外贸新业态领域相关行业组织。 支持普通院校、职业院校开设相关专业。 引导普通院校、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培养适应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的管理人才和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责任部门:市商务委、市建委、民情)
五、加快建立贸易创新保障体系,筑牢贸易发展基础
(二十二)加强行业创新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深圳与商务部、海关总署等部市合作机制作用,促进传统贸易、新型贸易和服务贸易协调发展。 各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及时出台相关措施。 市商务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工作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责任部门和单位:市商务委等有关部门、区政府等有关单位)
(二十三)加大财税新政策支持力度。 在遵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贸易新业态、贸易新模式的金融支持形式,优化城市地区金融支持结构,鼓励各地区出台相关新政策为了支持。 优化出口退税报检备案制度,试点实行无纸化报检备案,允许获批企业自主选择报检存储方式。 (责任部门、单位: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区政府)
(二十四)增强贸易风险防范和应对能力。 出台全市产业调整援助管理制度,优化产业安全检查工作站职能,完善区域产业损害和安全保障机制。 加大贸易摩擦应对力度,建设贸易摩擦应对特色行业工作站和培训平台,打造厦门国际经贸合规法律服务平台。 (责任部门:市商务委)
(二十五)促进国际经贸交流与合作。 充分发挥行业商会、学术机构等社会组织作用,加强与境外国际机构的合作与交流。 大力发展丝路电子商务,加强共建“一带一路”中的经贸合作。 加强理论研究和经验总结,在国外成熟规则体系的基础上,参与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 (责任部门:市商务委)
(二十六)加强外贸新业态宣传引导。 不断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加大舆论引导,宣传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成果。 积极营造鼓励创新、充满活力、公平竞争、规范发展的良好氛围,推动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健康持续创新发展。 (责任部门、单位:市商务委、市政府新闻办、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