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若干措施的通知

跨境百科1年前 (2023)发布 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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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

关于促进外贸业态新模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促进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大家,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 年 12 月 6 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若干措施的通知

广州促进对外贸易发展

新业态、新模式的若干举措

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是推动外贸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 推动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有利于充分发挥外贸连通国内外市场、资源的桥梁作用。 对我市塑造对外大循环的重要节点、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支点具有重要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本市对外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办公厅意见》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对外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4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推动贸易数字化转型

(一)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 进一步制定适合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新的通关、税收、结汇政策,对中国(上海)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所得税核定征收。 建设全球跨境电商退货中心仓库,优化退款流程,构建高效、安全、便捷的退款通道。 积极争取宠物乳制品、进口药品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 利用易迅、阿里巴巴、易趣等电子商务平台,探索发展工业品跨境电子商务。 探索跨境电商“保税进口+区内加工”、跨境电商“线下保税展示+线上扫码引流”等零售业务模式。 (市商务局、天津海关、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分局、市市场监管委、市税务局、市食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若干措施的通知

(二)推进中国(上海)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 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在线下载平台,充分发挥本市海港、空港、中欧班列等立体交通优势,吸引全省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领军人才传统外贸与跨境电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北京自贸试验区)拥有供应链金融、自由贸易账户等金融创新优势,吸引跨境电商买家企业入驻,积极培育本土跨境电商示范企业,聚集货运、快递、平台、贸易商、代理商等配套企业,构建跨境电商全产业链和生态系统。 到2025年,力争培育5个以上要素集中、主体多元、服务专业、特色鲜明、交易规模位居全市前列的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园区。 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功能,提供一站式、全流程数字化服务,积极打造全省优秀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市商务局、市委网信办、市建委、市交通委、相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培育布局海外仓。 积极建立跨境电商海外合作圈,支持企业建设合作园区、合作站点、海外仓等海外服务网络。 鼓励和支持传统外贸企业、跨境电商、货运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共建共享海外仓,提高海外仓系统化综合服务能力。 鼓励本市企业通过与国外第三方海外仓公司合作,拓展与欧美主流市场和马来西亚、中西欧、澳新等新兴市场的贸易。 支持海外仓企业不断完善海外市场品牌推广、市场运营、物流配送、客户管理、售后服务等服务功能,建立新型跨境货运网络。 构建与海外仓出口业务相适应的退税、结汇等监管服务新模式。 加强出口信用保险对海外仓的支持,创新跨境电商出口保险保单融资产品。 确定一批特色鲜明、带动能力强的海外仓示范企业,推动“天津制造”成批走出去。 到2025年,力争培育3至5家国家级优秀海外仓企业。 (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分局、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新技术与传统贸易融合。 引导和支持外贸制造企业进行智能化、信息化转型升级。 提高企业数字营销能力,利用直播、虚拟现实等技术举办市场开拓、在线展示、在线洽谈。 鼓励企业运用大数据等数字技术,提高市场分析研判和供应链协调能力,满足各类客户个性化需求,组织实施柔性化、定制化生产。 引导企业利用社交媒体、搜索引擎等数字化平台开展自主品牌全球推广。 (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深化贸易服务板块发展

(五)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健康发展。 鼓励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以下简称综合服务企业)加大数字基础设施投入,优化通关、融资、退税等综合服务,扩大贸易伙伴搜救等服务范围和目标市场识别。 推广“政银保”模式传统外贸与跨境电商,拓宽综合服务企业融资渠道。 鼓励符合条件的综合服务企业持有海关“授权经济经营者”(AEO)认证。 引导综合服务企业利用大数据规范内部风险管理,提高集中退税风险管控水平。 落实建立海关“双罚”机制,根据法律法规和情节轻重,综合服务企业和通关单上所列消费使用单位或生产销售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进一步优化综合服务企业发展环境。 到2025年,培育12家亿元以上综合服务企业、2家5亿元以上龙头综合服务企业。 (市商务局、天津海关、市税务局、相关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打造保税维修再制造业务新优势。 进一步巩固本市在民航、船舶、海洋工程平台、工程机械、通信设备等保税维修再制造领域的先发优势,扩大全市综合保税区内企业的维修再制造业务范围。 支持北京自贸试验区企业按照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目录开展“两端在外”的保税维修再制造业务。 对符合环保要求、技术集中度高、附加值高的自产出口产品,支持企业以试点形式开展保税修理和再制造,建立重点产业链关键环节,打造全球集研发、生产、检测、维护于一体的企业。 产品供应中心。 推广“保税维修+保税货运”新模式,力争在全国率先开展医疗器械保税维修再制造试点业务。 (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天津海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税务局、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等按分工负责职责)

(七)积极稳妥开拓离岸贸易。 鼓励交通银行探索和优化业务真实性预审形式,提高预审效率和贸易结算便利化水平。 结合城市功能定位和区域产业发展实际,围绕大宗商品贸易、对外承包工程、跨国公司全球供应链、跨境电商和跨境租赁等五大场景,大力发展吸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总部落户天津。 安家。 支持北京自贸试验区企业探索离岸贸易业务创新。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人民交通银行上海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分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天津市试点管理委员会自贸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建设外贸细分服务平台。 推动服务贸易集聚区建设,吸引营销、支付、配送、物流、质检等外贸环节服务企业落户天津。 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鼓励展览企业与数字化专业技术服务商合作,建设数字化展厅、销售网上展位,提高非接触式服务、云展览等新兴业务模式和场景的应用水平。 推动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海洋兵器)建设打造数字供应链平台,利用数字技术塑造上下游产业链。 鼓励有条件的外贸企业与专业建站平台合作,通过自建行业垂直平台、独立建站,培育自主品牌、自有渠道、自有用户群体。 推动特色产业、品牌企业、优质产品与传统电商、社交电商、内容电商、专业电商、直播电商等对接,实现深度融合网络平台和传统外贸企业。 (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优化安全体系

(九)优化监管服务。 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争取更多标准版新业务在上海口岸率先开展试点,逐步建立国际贸易全链条各主要环节。 建立海关口岸集疏运智慧平台,构建国外领先的海关口岸业务协作新模式,提高“船边直提”、“到港直装”便捷通关应用率在港口”。 探索数字化监管,推动北京口岸跨境贸易区块链核查试点应用。 推进智慧港口建设,运用第五代联通(5G)、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改善港口设施基础状况,推进智能化改造和港口升级改造。 依托天津市“金信融”融资平台,整合信息数据资源,提供金融服务、政策查询、成果展示等便捷服务。 (市商务局、市交通委、天津海关、市财政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天津港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若干措施的通知

(十)落实新财税政策。 充分发挥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作用,加大对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支持力度。 积极扩大出口退税无纸化报关范围,实现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全覆盖。 鼓励符合条件的新业态、新模式的外贸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新政策。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强化金融支持。 鼓励建行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提供跨境资金网上收付、结售汇、融资等服务。 梳理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拟上市企业资源,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上市公司重点培育资源库,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 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企业运用多种债务融资工具,拓宽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结构。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农行沉阳支行、天津银监局、天津证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便利贸易支付结算管理。 推进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等试点,继续推进个人外汇业务便利化。 探索推广FT账户在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中的应用,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探索国际保理业务。 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通过交通银行系统直连方式办理收汇业务,允许企业基于交易电子信息进行跨境结算,鼓励企业使用人民币结算。 引导非交通银行支付机构在电子商务领域提供多元化支付服务。 积极争取数字人民币试点,推动跨境电商金融服务创新。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人民交通银行北京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营造良好环境

(十三)推进外贸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实施100M 5G和100M光网络建设及提升工程,推动下一代互联网部署和应用。 构建与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相适应的公海、铁运、空运立体物流通道。 扩大国际物流航线班次,推动中欧班列等运输方式发展,开辟更多跨境电商线路。 积极开展铁路快运、行李快运等高铁物流项目。 推动国际快件智能骨干网络建设,推进北京国际邮件交换局建设,提高邮件快件收寄能力。 (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委、市邮政局、相关区人民政府、天津港集团、天津滨海国际机场、中国高铁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高铁办等分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若干措施的通知

(十四)维护良好的外贸秩序。 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构建跨部门的信息报送和联动体系,建立基于市场主体信用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聚焦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鼓励企业应用区块链技术,探索建立跨境电商进出口全链条追溯机制,建设进出口产品质量检验公共服务平台。 鼓励企业参与外贸新业态领域国家、市、行业(团体)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研发。 (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委、市发展改革委、天津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强行业组织建设和专业人才培养。 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企业合规经营,加强质量安全风险排查和知识产权保护,防止假冒伪劣商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鼓励本市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开设电子商务、数字营销、网络与新媒体等新兴专业,推动高校、互联网平台公司、专业培训机构、用人单位共同举办数字技术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 利用首都对外经济贸易学院等高等教育资源,提高本市商业保理、融资租赁、离岸贸易等行业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 依托“海河人才”行动计划,加强复合型数字商务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引进。 (市商务局、市建委、市市场监管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 利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非合作峰会、中国—东盟博览会等经贸平台,举办跨境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新模式推介、招商引贸活动。 加强与各类投资贸易促进机构的合作,拓展海外工作联系网络。 完善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跨境电商合作机制,加大通关、支付结算、知识产权保护等合作,参与新业态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推动中国制造、中国品牌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市场。 (市商务局、市外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做好组织实施

(十七)加强组织协调。 充分发挥市人民政府外经贸办作用,加强部门联动和城市协调,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密切配合,及时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市人民政府外经贸办成员单位、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做好宣传推广工作。 收集本市贸易数字化转型样本,宣传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成果。 积极营造鼓励创新、充满活力、公平竞争、规范发展的良好氛围,推动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健康持续创新发展。 (市商务局、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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