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税收政策及其思考

跨境百科1年前 (2023)发布 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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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跨境电商概况

(一)跨境电子商务的定义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属于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货物交付货物以完成交易的国际商业活动。 它与传统的外贸电子商务不同。 两者在主体、环节、交易方式、税收、运营模式等方面存在差异。

跨境电商通常采用保税进口和海外直邮两种进口形式。 保税进口是指外国货物进境后暂时存放在保税区的行为。 消费者购买后携带个人物品离开该地区,包裹以国外货运的形式交付给国内消费者。 这些模式的优点是缩短运输时间并保证售后服务。 海外直邮是指消费者购买海外产品,海外产品通过国际运输,直接送到国内消费者手中。 这些型号有很多产品可供选择,但运输时间较长。

(二)跨境电商发展概况

“互联网+”时代风靡,在线电子商务快速发展。 面对消费者海外购物的需求,跨境电商也开始出现,并以其安全、优质、便捷的优势受到消费者的青睐。 2013年,国家出台《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新政策的意见》等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发展的新政策; 此后,我国海关准备在全省范围内建设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城市,广州、杭州、广州等6个城市根据区域特点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工作,我国跨境电商企业快速发展。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2015-2016年中国出口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报告》显示,2008年至2015年,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从8000万元下降到5200万元,保持每年30%的增长速度。 下降率。 《2016-2017年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市场研究报告》显示,2016年,中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达6300万元。 预计2018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有望达到8.8万亿元。 税收政策过渡期间,跨境电商行业依然充满活力,规模不断扩大。 2016年底,《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出台,专门列出了“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行动”,并将网上丝绸之路建设与之挂钩。 2017年1月,我国进出口贸易持续下滑,跨境电商市场前景依然负面。

2.原跨境电子商务税收政策

跨境电子商务作为“互联网+跨境贸易+制造业”的新产业形态,发展迅速,对传统税收制度造成了一定冲击,专项税收征管仍存在不足及管理规定。 2016年4月8日政策出台前,依托保税区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实际按邮递物品征收邮政税。 邮递税是海关对入境游客的行李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的进口税。 它针对非贸易进口项目,包括一小部分增值税和消费税代征税。 它是一种综合税,税率一般高于同类进口货物的综合税率。 邮政税的税率分为10%、20%、30%、50%四个档次。 单次购买限额为1000元,并规定了税金高于50元的免税新政策。 而且,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交易本质上是贸易性质,仅征收邮政税形成的价格优势,导致行业间严重不公平竞争,造成不良影响,税制改革势在必行。

三、跨境电子商务税收政策

(一)具体内容

2016年4月8日,《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新税收政策的通知》发布。 跨境电商税收制度面临变革。 保税进口,由单一征收邮资税改为对货物征收关税,并在进口过程中征收增值税、消费税(暂仅针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能够提供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的企业纳入清单(新政策实施范围),对于直邮进口,调整个人邮政税税率,具体调整情况体现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 限值的调整

每笔交易限额由1000元提高至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额提高至2万元。 限额内部分以免征关税、增值税、消费税70%的方式征税。 对于超出限额的部分,将按照通常的贸易形式全额征税。

2、税率调整

跨境电商进口零售进口商品不再征收邮资税,而是征收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等综合税。 对于关税,若关税在限额内(2000元以下),跨境电商关税税率暂定为0。若超过限额,超出部分按平常贸易征收关税形式。 增值税、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这也意味着政策取消了50元的免税。

3、邮政税费调整

为优化税目结构,方便游客和消费者申报纳税,提高通关效率,我国将同步调整新的邮政税收政策,整合原有10%、 20%、30%、50% 变为 15%。 、30%和60%三种税率。

(2)个税改革的影响

新的进口跨境电商税制改革对消费者、跨境电商企业、行业和国家产生了重大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对于消费者来说,商品价格变化,综合选择海购模式

首先,根据政策中进口跨境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税率调整分析,见表1。

从表1可以明显看出,政策实施前,纸尿裤、奶粉等免税母婴用品失去了价格优势,主要是因为有50元免税额度。之前的邮政税。 在免税范围内,可以合理避税,但改革后,税收降低了11.9%,导致该类商品受到较大影响。 价格在500元以下的母婴用品由于不免税,受影响相对较小。 原本可以免税的奢侈品和化妆品的税收发生了较大变化,分别增加了11.9%和32.9%。 对于价值100元以上的护肤品,政策后的税率为32.9%,实际上比改革前的邮费税要高。 也就是说,如果你想买价值200元的护肤品,减税前的邮费税要收200×50%=100元,减税后只需200×(17%+30% )×70%=65.8元。 对于2000元以下的奢侈珠宝,将按照正常贸易征税,税收红利将全部消失。 对于不同的商品,有的价格上涨,有的上涨,都会影响消费者的购物选择。

总体来说,新税制对消费者的影响并不大,也没有减少过多的税收。 但不同商品税率的变化可能会导致消费者对跨境电商、海外直邮、保税进口的心态发生改变。 选择。

跨境电商税收政策及其思考

2、跨境电商企业降成本,战略调整改革是出路

此次税制改革,结束了跨境电商低门槛、低税率的新政时代。 税制的调整压缩了跨境电商企业的利润空间。 比如,对于曾经享受免税利润的母婴用品来说,政策出台后的涨价势必会抑制消费者的购物热情。 如果企业继续通过高价来吸引消费者,他们将面临巨大的挑战。 他们只能通过其他方式增加企业成本。 调整产品品类结构,保持价格优势。

具体来说,保税进口电商受到较大影响。 原因是,邮政税变成了综合税,保税仓的优势已经丧失,尤其是政策前可以享受免税的孕妇、100元以上的食品和化妆品。 商品和其他商品有较大的影响。 海外直邮模式受到影响的原因是邮政邮件税率的调整。 如果继续享受免税优惠,则只能将订购的产品限制在更优惠的价格范围内。 例如,母婴用品在减税前只要500元以下就可以免税跨境电商理论,而且由于该产品的邮政税率已提高到15%,如果您想利用免税利润,您只能将价格控制在333元以内。 另一方面,如果产品价格低于免税金额对应的价格,则邮政税将低于保税进口税。 以价值100元以上的化妆品为例,综合税率远高于60%的邮政税率。 。 因此,政策对不同模式的跨境电商影响不同,保税进口和海外直邮仍各有优势。 海外直邮更适合高价商品,反之则可以选择保税进口。

对于整个跨境电商行业来说,新税制可以控制恶性市场竞争,创造公平的环境。 与传统外贸相比,跨境电商以低成本采购、低收益销售赢得的市场控制地位不可动摇。 然而,迫于收入压力,不少“不合格”的电商企业纷纷加入,利用互联网为平台售卖假货,误导消费者; 卷入恶性价格战。 互联网本身的恶果、不健全的互联网法律以及监管规则和其他激励措施的漏洞,加剧了恶性竞争。 由原来的邮政单一减税改为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综合征税。 通过提高企业成本,可以有效遏制恶性价格竞争,净化电商市场环境。

同时,政策对跨境电商发展提出新要求,营造健康安全的环境,使得体系不完善的企业难以在竞争中生存,尤其是供应链不稳定的平台和货运。 中小企业要想持续保持竞争力,只能通过改革调整业务结构,增强自身实力。 政策的出台,使跨境电商新的税收环境更加稳定、统一,企业可以根据政策制定年度投资经营计划和发展战略,把自己打造成惠及社会的企业。更广泛的消费者。 在此背景下,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行业全年将健康持续发展。

3、减少国家进口税损失

减税前,跨境电商平台经常因为50元免税新政策,通过“拆包”的方式将商品分成几部分,比如将900元的母婴用品分成两包。 躲避州税。 据统计,新政策实施前,我国90%以上的包裹入境时无需纳税。 根据2014年的数据,我国邮政税的所得税金额很低,所有行李物品和邮递物品的总和不到10万元,占跨境电商的比例不到百分之一零售进口与同期中国公民境外购物消费相比,漏税问题相当严重。 新税制的出台,促使我国跨境电商有统一的法律法规,严格依法依规执行,维护国家税收稳定,保障和降低进口税收。

四、跨境电商税收发展的启示

(一)建立健全税收制度

2016年之前,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税收仍采取简单单一的邮政税制。 除了形成不正当竞争等不利影响外,还导致国家税收流失,动摇国家根基。 国家税收制度要与时俱进、不断建立。 面对电子商务的出现和蓬勃发展,应及时调整税收制度,出台法律法规规范新兴产业或现象,完善税收法制体系,使之融入国家市场经济,巩固国家。 夯实基础,促进经济发展。

(二)掌握新政策的制定权并用其促进经济发展

跨境贸易关系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利益。 只有国家积极参与区域贸易规则的制定并掌握一定的自主权,才能为国内建立跨境电商新的税收政策提供条件。 同时,积极鼓励对外贸易,适当放宽跨境电商关税,可以促进对外贸易发展。 我国“十三五”规划鼓励和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以及与网上丝绸之路的对接,可以开辟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局面跨境电商理论,促进沿线国家发展丝绸之路,实现共同繁荣。

(三)紧跟时代步伐,发展“互联网+”税收

互联网时代,税收征管要与时俱进。 跨境电商的交易模式改变了行业之间的边界,实现了多方位资源的整合。 我国相关政府部门应充分发挥电子商务行业优势,制定新的税收政策和管理方案,实现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制度的数字化。 税务部门还可以制定标准化的电子发票,方便电子商务销售过程中的网上贸易交易,并可以在全省范围内统一管理,使税务部门更方便地进行税务稽查和纳税。收藏。 新税制可以产生产业间的深度融合,利用统一完整的信息实现全面发展。

综上所述,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税收仍处于不断建立和发展的探索阶段。 2016年4月8日的政策对消费者、电商企业和国家税收产生积极影响。 在转型阶段,可以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税收一直存在一些问题,缺乏完整、成熟的税收管理体系,有必要通过不断探索研究,优化地方税制,促进经济发展。

参考:

跨境电商税收政策及其思考

[1] 吴向阳. 我国跨境电商改革效果分析[J]. 现代工贸产业,2016,(10):39-42

[2]白春雨. 新税制新政对跨境电商的影响[J]. 商业,2016,(35):182

[3] 李孟哲. 跨境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影响及对策分析[J]. 国际商业会计,2016,(05):48-51

[4] 李雷. 关税改革新政策下跨境电商企业税收变化及影响探讨[J]. 现代经济信息,2016,(13):232

[5]何伟. 美国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发展经验对我国的启示[J]. 中国市场,2016,(36):140-141

关于作者:

肖天一(1996.05-),女,江苏无锡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税大学,研究方向:税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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