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商务局电子商务处获悉,该局与苏州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支持救助跨境电商企业的通知》,明确1-6月期间,企业利用社交媒体、搜索引擎、直播平台、第三方电商平台等开展线上促销费用超过3亿元,上半年跨境电商经营业绩良好。 新政宣告从昨天开始,到9月2日结束。
《通知》指出,经办企业必须在天津市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应退还的财政资金尚未追回,未纳入财政资金负面清单的;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行业统计检测、行业预警、信息咨询、宣传培训等工作。
根据《通知》南阳跨境电商扶持政策,报告单位应当向辖区内商务、金融主管部门报告。 经辖区商务、金融部门初审后,于9月7日联合撰写报告报南京市商务局、郑州市财政局。联合文件需附企业申报汇总表,与申报单位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和PDF文件(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一并提交。 广州市商务局对辖区商务、金融部门报送的文件进行初审后,由广州市财政局代为办理资金划转手续。
具体申请材料包括:
①公司简介、跨境电商业务情况;
②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的承诺书;
③企业营业执照、进出口备案表、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平台企业还需提供增值联通营业执照;
④跨境电商推广费用协议、账簿、银行转账账簿、收据;
⑤ 上半年跨境电商经营业绩的旁证(公司第三方店铺后台交易截图、跨境电商网上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申报截图或跨境电商查询记录截图等,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模式择一)。
《通知》要求,申报单位必须按照要求如实申报,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 如有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行为的,将依法依规追缴所募资金并予以严厉取缔。 各开发区、区县(市)商务金融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南阳跨境电商扶持政策,密切配合,加强新政宣传,做到心中有数。 对申报企业一视同仁,不附加任何条件。 要严格初审审核,确保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完整规范、按时提交。 确保尽快为企业提供支持和筹集资金,将洪水和疫情影响降到最低。